
圖為: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7月23日在X上的發佈的「重要提醒」。(CBP)
7月23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在其X平台向綠卡持有者發出重要提醒,合法永久居民務必要隨身攜帶移民身份證明。在被聯邦執法部門攔截時,如果沒有攜帶這些證件,有可能會導致輕罪和罰款。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在X上的「重要提醒」寫道:
「所有年滿18歲的綠卡持有者和合法永久居民,應隨身攜帶並保管好其簽發的任何外國人登記證書或外國人登記收據卡。如果您在被聯邦執法部門攔截時沒有攜帶這些證件,有可能會導致輕罪和罰款。即使您還未成為美國公民,也請遵守美國法律。」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表示,這是一項法律要求,此公告是根據美國法規第8篇第1304(e)條。
具體需要攜帶什麼樣的證件?
根據美國移民法,年滿14歲且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非美國公民都必須依法攜帶其外國人登記文件。這些文件包括:
綠卡(I-551表格):這是合法永久居民的官方身份證明。包含個人照片、外國人登記號碼(A號碼)、簽證類別和有效期限。綠卡可作為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的證明。
A號碼是由美國移民局(USCIS)分配的以字母「A」開頭的7-9位唯一識別碼,用於追蹤移民記錄。
工作許可文件(I-766表格):通常稱為工作許可證,此文件簽發給獲准在美國臨時工作的非美國公民。文件包含A號碼、照片和有效期限。
出入境記錄(I-94表格):此文件顯示非公民進入美國的情況及其獲准停留的時間。對某些簽證持有人,此文件可能包含A號碼。
違規的法律後果
移民官員明確表示,合法永久居民若違反法律或未遵守移民規定,可能面臨被遣返的風險。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提醒強調,具備合法身份並不代表可免於執法行動。
此項警告發佈之際,正值美國整體加強移民執法之際,也延續了聯邦當局對綠卡持有人審查日益嚴格的慣常作法。
請參看大紀元7月10日的文章:或撤合法身份 美CBP向綠卡持有者發警告
(本文參考印度《經濟時報》相關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