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還衍伸出另一個聯邦重大刑案,被告是8人中第二資深成員郝普特(Herbert Haupt)的父母、叔父、姑母、以及另一成員弗井(Wolfgang Wergin)的父母,共3男3女,罪名是「叛國」,陪審團判定有罪。法官坎貝爾(William Campbell),量處重刑。男生死刑、女生25年刑期;並宣讀了一篇長長的重刑釋明,寓意很深,節譯幾段如下:
…本法庭認為陪審團的有罪判決是建立在充分的證據上。本席必須考慮到,目前我們國家及每一個男女老幼正面對一場前所未見的生死存亡之鬥爭,要打倒獨裁及邪惡。…
在我們奮力對抗敵人時,國內防線就和戰場前線一樣重要;所以危害家園的舉動。就像在敵人面前破壞我們的布署一樣,都是叛國。…
量刑必須能成為及時且嚴肅的警告:任何人企圖做出不論多微小的破壞、或與敵人勾結,都給我小心;重刑也是要警告敵人,別想再把德裔美籍人士當做滲透顛覆這個國家的棋子,這種自以為聰明的計謀必定失敗。…
…公道要還給成千上萬忠誠的德裔美國人,他們的愛國心和忠誠度是無庸置疑的,本庭從不相信這些囚徒絲毫能代表我們所有出生於德國的美國公民;你們無需擔心因為本案這些被告的行為而受到騷擾、不公、歧視。…
這位坎貝爾法官的重懲當時受到廣大支持,不過案件經過上訴之後,死刑沒有執行、女性改判輕罪或無罪;戰後則多人被釋放並遣返德國。然而或許是這次的嚴刑峻罰,也可能因為侵俄戰事陷入膠着,有一段長時間納粹沒有再積極滲透美國。但隨着1942年6月的中途島之役(Battle of Midway)與1943年2月的史大林格勒之役(Battle of Stalingrad),軸心國在太平洋和歐陸兩大戰場相繼敗退,納粹無法繼續忽視美國的存在,尤其1944年6月聯軍在諾曼第(Normandy)登陸成功,納粹終於像一個走投無路的賭徒,決定再賭一把,進行「麻雀行動」(Operation Elster),這是對美國最後一次進行間諜滲透。
於是在1944年11月底又有一艘德國潛艇在美國東北角的緬因州海岸送上2名間諜,一是柯爾保,在美國土生土長,上過海軍學院,也曾進過麻省理工學院(MIT),並曾短暫加入美國海軍;他被遣退後,轉往裏斯本(Lisbon)的德國大使館投奔納粹,在海牙(The Hague)接受密集電報與武器訓練;另一名是金培(Erich Gimpel),一名資深地下工作者,精通無線電操作,二戰一開始是在其他南美國家做間諜;不過後者說英語有濃濃德國腔,需要前者當掩護。他們的任務除了搜集美國民情之外,重點在飛機與火箭製造情資,甚至包括研發原子彈的「曼哈頓計劃」(Manhattan Project),或許覺得有行賄的需要,這個行動的特色是兩人除了攜帶手槍、特殊照相機鏡頭、隱形墨水和顯影劑、微點軟片之外,還備有大筆現金及98顆鑽石做「盤纏」。
兩人上岸後直奔紐約市,住進旅館。柯爾保離開美國太久,想先體驗大都會的奢華夜生活,金培只能跟着他走,兩人花天酒地、「不務正業」半個月,足跡遍佈高級餐館、酒吧、夜總會、劇院、服飾店,甚至召妓買春。等到玩夠了,不可思議的事又發生了,柯爾保乾脆拋下同伴,捲款而去;他聯絡上一位中學老同學,坦白自己的間諜身份,打算自首。這次FBI早已收到數起民眾報案,目睹有可疑人物在雪地步行前往車站後消失,FBI很快就確認屬實。聖誕節次日,FBI就到同學家逮捕柯爾保,金培則在除夕前一天被捕,又是一次「團滅」。
羅斯福總統再次下令軍法審判,金培自知死路一條、多辯無益,所以偵訊中完全不合作;柯爾保則把責任推給金培,說自己早已後悔投奔納粹,會答應做間諜是為了回到美國,而且早就想要自首,但受金培監視難以脫身。這些鬼話當然沒有屁用,兩人都判了死刑。幸運的是,二戰已近尾聲,杜魯門總統把兩人減為無期徒刑,戰後10年兩人都假釋出獄。同樣的「叛國罪」,但國家處境大不同,命運自然也不同。
納粹德國滲透美國的行動,自戰爭爆發前到戰爭結束前,歷時10年以上,結果無功而退。究其原因,多數美國人民只是短暫被納粹的極端種族偏見所迷惑,隨即看清野心獨裁者的真面目,回歸民主自由理念,拒絕「與魔共舞」;再者,儘管希特拉借着令人震懾的軍事優勢崛起,美國人民不是被嚇大的,保家衛國的意志始終堅定;第三,正如坎貝爾法官的感慨,軍人在戰場報效國家、平民在後方守護家園,同樣重要。總結而論,美國能安然渡過納粹滲透,「人民素質」是最可靠的護國基礎。
所以當前台灣第一要務,應是鞏固台灣內部民心、培養愛護家園的情操,這在此次「大罷免」行動已經可以看見曙光。至於重啟軍法審判,當然會有一定的嚇阻作用,但屬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