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6月6日一份法庭訴訟文件,中國工商銀行加拿大(ICBK)行政總裁王魯賓(Lubin Wang,音譯)因推動遵守聯邦法規、以防止外國干預加拿大金融機構而與北京高層發生衝突後被解僱——現在王魯賓入稟安大略省最高法院追討欠薪及賠償近500萬元,指母公司中國工商銀行對其不當施壓。
中國工商銀行(加拿大)(ICBK),資產規模為30.2億加元,僅佔總集團很小一部分。但這起法院文件揭示了加拿大高管與中國總部之間的互動模式。
加拿大子公司屢次違反反洗錢法
此前,《環球郵報》曾披露,ICBK儘管多次被加拿大監管機構警告,仍持續違反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規,包括未能審查高風險客戶、未上報可疑交易以及無視警方的文件要求。
FinTRAC(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的報告指出,該行賬戶存在大額資金流動、涉及高風險客戶,其中包括一家與中國國有軍火與炸藥出口商有關的卑詩省企業,該出口商已被美國制裁。
王魯賓:試圖推動改革卻遭打壓
51歲的王魯賓為中國公民,在中國總部工作約28年,曾在澳大利亞、阿根廷和南非擔任職位,2021年8月起就任ICBK CEO,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28日。
王在訴狀中稱,自己是為了幫助該行應對「與加拿大銀行監管機構之間的眾多合規和法律問題」而被聘用。

圖源:United Nations
但他聲稱自己在2025年1月27日前後被「錯誤解僱」。當時他還在ICBK董事會任職。
王魯賓指控自己因在任期間推動合規改革而遭到中國總行高層的報復,其中包括至少一次被視為「威脅」的事件,使他擔心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同時也遭受了「極度的壓力、焦慮和嚴重健康問題」。

圖源:Duane Cole/The Globe and Mail
披露中國總部干預細節
訴狀稱:ICBC多次施壓,要求王魯賓停止一切與加拿大《議會改革》相關的合規行動;
王發現ICBK在運營上嚴重依賴中國總行,缺乏獨立性,易受外國勢力干預;
中國總部派出審計團隊於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對ICBK進行審計,期間命令所有在加拿大工作的外派員工交出護照和旅行記錄進行檢查;
審計人員長時間盤問王魯賓,甚至對其個人私隱(如其在加拿大的兄弟)進行詢問,王認為這是「恐嚇」;
審計組還強制指示其修改決策程序,推動與某外國利益方建立關係,違反加拿大法律及合規標準;
審計結束後,一名ICBC代表將所有外派人員護照收走並上鎖保存,需特別批准方可取回;
此後ICBC一位高管每周遠程干預ICBK高層會議,繞過王魯賓的指令。
被要求「自願辭職」轉崗回中國
2024年12月,王被通知需於2025年1月2日赴北京參加為期三周的領導力培訓,他以女兒健康為由請求休假,遭到拒絕。
2025年1月5日,ICBC高管通知他被免職,需回國履新。隨後,ICBK董事長要求他向董事會謊稱是「自願辭職」,並稱是「正常內部調動」。
王魯賓拒絕。1月13日返回工作後立即被安排「帶薪行政休假」,接着被告知若不在1月27日前辭職並赴中國報到,將面臨「嚴重不當行為」指控,但未說明具體內容。
指控董事會受中國控制
王魯賓在訴狀中指出,加拿大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未能獨立運作,受中國ICBC指令控制,這種情況「直接違反加拿大法律」。
ICBC擁有ICBK80%股份,餘下20%由總部位於香港的東亞銀行持有,後者表示不參與ICBK的日常管理。
ICBC尚未回應置評請求。
ICBK總部設於多倫多,其合規副總裁John Hamers表示,「人力資源相關事務屬保密範疇,無法回應」,但強調銀行致力於金融誠信與安全,遵守包括FinTRAC和OSFI在內的所有監管標準。
FinTRAC、OSFI與加拿大財政部均表示無法評論此案,因涉及法律程序,亦受聯邦法律的披露限制。
王魯賓索賠
王魯賓提出訴訟,索賠金額如下:
薪資、獎金及合同權益:300萬加元
精神傷害賠償(惡意解僱與不當行為):75萬加元
懲罰性賠償:75萬加元
其律師Robert Taylor表示:「本案清晰地反映了加拿大法律與外國銀行在本國運營方式之間的衝突,王先生是這一衝突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