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男人的精子,從2008年到2015年,短短7年時間,竟在8個歐洲國家孕育出了超過60個孩子。但更令人驚訝的是,如今,其中已有10個孩子患上了癌症。原來,這位捐精者的部分精子攜帶了癌症易感的基因變異,傳遞給了後代。今年5月24日,在歐洲人類遺傳學年會(ESHG2025)上,法國魯昂大學醫院的(Rouen University Hospital)癌症遺傳易感性專家埃德維熱·卡斯珀(Edwige Kasper)報告了這個案例。
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例,直到捐精發生15年後才浮出水面。導火索是兩個接受過該捐精者精子的家庭的孩子年紀輕輕就罹患了癌症,於是幾位家長各自向當初就診的生育診所報告了這一情況,試圖找到答案。詢問當年提供精子的精子庫後,他們得知,雖然捐精者本人當年的健康狀況良好,但在其捐贈的精子中,約一半精子的腫瘤蛋白53(TP53)基因存在變異,但他們並不清楚這種變異有何影響。
接到生育診所的求助後,卡斯珀團隊在2023年底介入了調查。鑑於TP53基因是人體關鍵的「抑癌衛士」——其編碼的蛋白質能阻止細胞異常生長和增殖,卡斯珀立刻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她綜合運用了人群數據庫、患者資料、計算機預測模型以及實驗室的功能實驗,對該變異進行了深入解析。
結果,卡斯珀發現,這種基因變異可能顯著增加攜帶者年輕時罹患多種癌症的風險,包括軟組織肉瘤、乳腺癌、白血病、腦瘤和腎上腺皮質癌等。這種現象也被稱為利-弗勞梅尼綜合徵(Li-Fraumeni syndrome),上述兩個家庭的孩子身上正是出現了這樣的狀況。
於是,卡斯珀立刻與法國境內的相關人士取得了聯繫,向他們確認是否還有類似病例。一些歐洲機構的遺傳學和兒科部門也開啟了調查,而歐洲精子銀行(European Sperm Bank)也向所有收到了這位捐精者精子的相關診所發出了警告。
最終,來自8個歐洲國家的46個家庭接受了調查,共有67名兒童進行了遺傳檢測。結果顯示,其中23個孩子攜帶了同樣的TP53基因變異,而且已有10名孩子罹患癌症,包括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更令人擔憂的是,由於歐洲精子銀行無法提供每位捐精者誕下孩子的具體數量,因此這個事件的真實影響範圍仍無法確定。
層層篩查
難道捐精者不需要經過嚴格篩查嗎?怎麼會讓一位可能攜帶癌症易感基因的人成為「漏網之魚」?
事實上,全球各國對捐精者的篩選都極為嚴格。無論是身體狀況、遺傳風險還是生活習慣,精子庫在招募時都會設置重重關卡。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人類精子庫為例,他們規定捐精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年齡在20至40歲之間,淨身高170厘米以上,體重指數不高於30,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正在就讀,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無明顯脫髮,生活習慣良好,無煙酒等不良嗜好。
同時,報名者還必須排除全身性疾病和嚴重器質性病變,如心臟病、糖尿病、肺結核、肝病、高血壓、精神病等;具有遺傳病史或遺傳病家族史者也不可以報名捐精;此外,他們也不能有梅毒、愛滋病、乙肝在內的傳染性或性傳播疾病。
符合上述條件的志願者,接下來還需前往精子庫接受系統檢查。除了對精液本身的質量評估(如精液量、外觀、液化時間、pH值、精子濃度、活力、存活率和形態學分析等)外,精子庫還會對捐精者進行染色體檢測,以及一整套遺傳病和傳染病的篩查。只有在所有項目中都達標,報名者才有資格正式捐精。而且在捐精完成後6個月,捐精者還必須回到精子庫進行愛滋病和血型的複查。
不僅如此,哪怕是檢測合格的精液樣本也不會立即用於臨床。根據中國《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所有冷凍精子都必須至少保存6個月,復檢通過後才能提供給具備輔助生殖技術資質的醫療機構,並附上完整的檢測報告。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精子,一律不得使用。
既然流程如此嚴謹,為何仍然會出現文章開頭的這種事故呢?問題的關鍵在於,目前的遺傳篩查只能覆蓋已知的風險,也就是常見的染色體異常和明確致病的基因變異,不會常規進行全基因組測序。而在2008年,也就是這位捐精者捐獻精子的那一年,科學界尚未認識到TP53基因的這種變異與癌症有關。因此,當時並沒有技術手段或知識基礎去排查這一風險。
更棘手的是,這位捐精者的情況屬於性腺鑲嵌現象(gonadal mosaicism)。也就是說,他的體細胞中可能根本不帶有該致病突變,只是部分生殖細胞攜帶了這一變異。這意味着,他本人不會表現出任何疾病症狀,但仍可能將風險遺傳給後代,這又給篩查增添了另一層難度。
控制受孕人數
儘管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是當年的知識和技術限制,但回顧整個過程,人們本可以在多個環節採取更穩妥的做法,避免事態惡化。其中最顯著的問題之一是:為何同一位捐精者的精子會被如此廣泛地使用,最終誕下了超過60名孩子?這樣的使用範圍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公共衛生隱患。
事實上,每個國家都對每位供精者可促成的出生人數設有明確限制,以防止潛在的遺傳問題被過度傳播,或出現異母異父的兄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形成親密關係等倫理風險。以中國為例,《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規定,每位供精者僅限在一個人類精子庫中捐精,且其精子最多只能用於5名女性受孕。同時,精子庫需建立完整的供精者檔案,永久保存其個人資料和使用記錄,並通過計算機系統嚴格管理。
然而,在國際範圍內,這一標準並不統一。在法國,每位供精者最多可促成10名嬰兒出生,且精子的跨境流通需申請授權;德國允許的嬰兒上限為15人;丹麥和英國則分別規定精子可用於最多12個和10個家庭;而在美國,某些精子庫允許同一供精者的精子使多達25名女性受孕。

歐洲精子銀行目前的做法,也在某種程度上放大了這一隱患。根據其規定,精子在跨國使用時需遵守各國法規,以及他們設定的「全球使用上限」:供給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和荷蘭的捐精者,其精子不得在全球範圍內用於超過25個家庭;除此之外,其他捐精者的精子則最多可供75個家庭使用。於是,這就可能導致一個捐精者的精子最終在多個國家誕下幾十個孩子。研究人員呼籲,歐洲乃至全球應當建立統一而嚴格的監管機制,對單一捐精者所能影響的家庭數量進行有效限制。
目前,這23名攜帶TP53基因變異的孩子正密切接受醫學隨訪,以期儘早發現癌症的蛛絲馬跡。他們會接受全身及局部的磁共振成像(MRI)、腹部超聲以及各項臨床檢查。與此同時,醫生會儘量對他們避免使用如X光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輻射類成像技術,因為此前的研究表明,對於利-弗勞梅尼綜合徵患者而言,輻射暴露可能反而加速癌症的發生與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