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一法院普法案例稱,一女子在路上上行走突然轉身,撞上後面的行人,摔倒受傷,獲賠7萬元。(網絡視頻截圖)
近日,山東青島一宗匪夷所思的判例引爆輿論:一名女子在街上突然轉身撞上身後的行人,結果自己摔倒骨折,卻成功索賠7萬元。而令人震驚的是,這起荒唐案件竟由法院官員親自上電視「普法」,遭到網友一致怒斥。
在青島電視台《法治青島》的「普法」節目中,青島李滄區法院立案庭庭長韓繼升介紹了一案例:女子劉某與男子王某在街上同向行走,劉某走在前面一邊打電話一邊突然轉身往回走,撞上後方王某後倒地受傷,傷勢被鑑定為十級傷殘,劉某一怒之下將王某告上法庭,索賠18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存在較大過錯」,但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對事故也負「次要責任」,最終在多次調解下,王某賠了劉某7萬元。
此案一出,網絡炸鍋。網友紛紛諷刺:「現在走路也得保持『安全車距』?」、「她轉身撞我,我還得賠她錢?」、「這是不是把人當機動車來判了?」、「以後路上撞到人是不是就可以找他要7萬?」
更有網友諷刺,「如果她轉身撞到的是電線杆,是不是要電力公司賠?」、「以後我上街得戴行車記錄儀了。」
青島市中級法院的官方賬號更是被評論區攻陷,最後乾脆關閉評論功能躲避輿論。
不少法律專業人士也公開批評此案極不專業。一名「杭州陳澤鑫律師」在抖音指出:所謂「安全距離」本是交通法規中對機動車的要求,根本不適用於普通行人之間的走路行為,「這判決簡直顛覆常識,居然還當成典型案例來『普法』,簡直是在侮辱公眾智商。」
有律師進一步指出,在中共司法系統下,大量「調解」實為法官暗箱操作,「所謂當事人達成一致,其實是在法官的『威逼利誘』下被迫接受」。
這個判例本質上不是普法,而是再次撕開了中共式「維穩司法」的荒謬真面目:不講邏輯、不尊重常識,只要有利於「息事寧人」,哪怕荒唐,也能堂而皇之成為「法律示範」。司法公信力在這種體系下,只會不斷透支。
(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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