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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擦邊冠軍,激怒中共國首富 字節的瓜越吃越大

「首富懟首富」、「冠軍懟冠軍」,攪動互聯網江湖的風雲。

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瓜」,卻都拴在了字節這根「藤」上。

字節的「算法」如此高端,是群魔亂舞、謠諑滿天的「避風港」,卻在能無數「擦邊」中定點清除吳柳芳。

01 網絡流氓的「避風港」

「首富懟首富」,鍾睒睒的矛頭直指張一鳴和字節旗下的兩大平台,很剛很直白:

「以強欺弱,霸凌弱小。這不是你個人的行為,是對人類技術文明的褻瀆,我請求頭條和抖音,不要以所謂的避風港原則,對這些行為進行搪塞。請立即刪除對我的傷害與污衊。請求他們刪除言論、圖片,停止對一個中共國公民的侵害」。

鍾睒睒有理由憤怒。字節兩大平台上長期充斥着對鍾睒睒個人、家庭和企業的造謠中傷、惡意攻擊。這不是鍾睒睒個人的遭遇,挑動對立、煽動民粹,儼然成了兩大平台的流量密碼。對這些鋪天蓋地的劣質內容並不高明,你抄我、我抄你的粗製濫造,量產痕跡極其明顯。然而,字節遙遙領先的算法「選擇性失明」了。

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避風港原則」就是平台無所作為的擋箭牌。

「避風港原則」,是上世紀末誕生於美國的一項法律原則。最初用於處理網絡服務商與版權人糾紛解決。核心是「通知+移出」,即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網絡服務提供商(ISP)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後,有義務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否則將被視為侵權。後被廣泛應用於互聯網平台的各類民事侵權糾紛。

「避風港原則」實際上給予了平台經營者一定程度的免責權。根據這一原則,運營商對平台上發生的侵權行為,沒有主動干預的義務,只需盡到接到「通知」後「移除」的責任,就不會成為「被告」。

顯然,這是對平台運營商非常有利的法律原則。但是,法律不會平白無故地偏袒誰。僻風港原則之所以能成立,基於平台運營商的技術中立。

「避風港原則」認為,平台經營商是提供「技術中立」的空間服務,而不是內容創作的信息服務。平台只是內容的載體,不是製作內容,所以不必對內容侵權負責。形象化的說法就是,互聯網平台只是送報紙的「郵差」,而不是編報紙的報社。

也就是說「避風港原則」為平台提供的免責保護,並非無條件的。要免責,平台就要恪守「技術中立」。既然是「郵差」,那就不能越俎代庖當「小編」。平台不能搞創作,也不能干預創作。

那麼,字節兩大平台目前的運營方式,是否適用「避風港原則」呢?存疑。

字節是進行內容審核的,這是一種具備媒體性質的編輯行為。平台上大量惡意侵權的劣質內容,是怎樣逃過了算法審核的?這些經審核發佈的劣質內容造成侵權,平台能免責嗎?

同時,字節的算法進行內容推薦,也是一種干預內容創作的行為。算法「唯流量論」,流量又與創作者的收入掛鈎,就是鼓勵單純追逐流量的創作行為。

所有的疑點都集中在算法,如果算法不中立,平台的技術中立無從談起。字節的算法是否中立,我們一無所知。因為,這是字節的不傳之秘。「首富懟首富」中,鍾睒睒呼籲字節公佈算法,命中靶心。

無論如何,就算法呈現的結果而言,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字節兩大平台並不是單純搬運內容的「郵差」,而是積極干預內容創作的信息供應商。大量劣質內容充斥字節兩大平台,平台運營者難辭其咎。究竟是算法不完善的「天災」,還是算法有人為設置導向性的「人禍」,都是「避風港原則」背不動的鍋。

02 被漠視的「紅旗原則」

「避風港原則」自誕生之日起,就伴隨着巨大的爭議。不可否認的是,沒有這個原則,就不會有互聯網平台產業的發展。平台運營商天天被告到死,那還怎麼搞?

「避風港原則」的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互聯網技術發展如此之快,網絡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避風港原則」給予平台運營商的免責過於寬泛,需要打補丁。這個補丁就是「紅旗原則」。

「紅旗原則」是指,如果信息網絡傳播的侵權事實如此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飄揚,那麼網絡服務商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推脫責任。

在國內外的司法實踐中,「紅旗原則」已有廣泛的應用,效力並不低於「避風港原則」。在網絡侵權的爭議中,只談「避風港原則」,不談「紅旗原則」,就是耍流氓。

字節兩大平台上那些營銷號量產的謠傳、中傷,何止「紅旗飄揚」,說是烏雲壓頂也不為過。完全適用「紅旗原則」。識別這些劇本統一的「套殼內容」,在技術上也並不困難。

字節引以為傲的強大算力,可以做到精確過濾敏感詞,卻連那些「一眼假」、黏貼複製痕跡明顯的量產劣質內容也識別不出來嗎?人工智能已經可以寫小作文、創作視頻的技術條件下,平台的內容審核對這些污泥濁水「視而不見」,無疑是說不過去的。把失察的責任一股腦推給「算法技術不完善」,更像是為了流量不惜藏污納垢的藉口。

實際上,字節的算法很精確,不僅可以精確到每個詞,更能精準到人。「冠軍懟冠軍」事件中的吳柳芳就是被「定點清除」的。

03 任性的「違反有關規定」

「擦邊」是視頻直播行業的一大賽道,這從來都不是秘密。吳柳芳不是第一個被指「擦邊」的抖音播主,也不是第一個因爭議事件大量漲粉的抖音播主。只是因為指責她擦邊的師妹「身份特殊」,她的號就因「違反有關規定」內容下架、禁止關注了。百萬粉絲的大號,就這麼輕描淡寫地灰飛煙滅。比吳柳芳尺度更大、粉絲更多的「擦邊」網紅,卻是舞照跳、禮照收。

抖音平台對吳的「定點清除」,依據什麼「原則」處理的?「有關規定」到底是什麼規定?是為吳柳芳量身定做的規定嗎?

標榜「技術中立」的抖音,對吳柳芳「中立」了嗎?

如果這是算法的自動操作,那只能說抖音的算法太智能了。誰是軟柿子、誰是硬茬子,都能算得清清楚楚。如果這是人工主動干預的結果,那還談什麼「算法中立」、「避風港原則」?

到底是算法已經達到了人情世故的超智能,還是人為干預的上下其手,我們無從得知。我們能知道的是:字節的「避風港原則」長期庇護了那麼多網絡暴徒、謠言製造機,卻容不下一個吳柳芳。這真是莫大的諷刺!

平心而論,在當前的環境下,要求平台運行商做到「技術中立」,是為難他們了。做不到就不要立牌坊,更不要拿「牌坊」擋槍。嘴上的「技術中立」,不耽誤「唯流量」的上下其手。平時什麼毒奶流量都敢要,一有風吹草動秒慫。這麼大買賣做得那麼不入流,令人不齒。

標榜「技術中立」,卻成了價值虛無的遮羞布。「避風港原則」也就成了逃避責任的避風港。作為中共國互聯網平台頭部中的頭部,不應該淪為「以強欺弱,霸凌弱小」的工具。

字節不要再奢談技術中立和避風港原則,能守住「不作惡」的原則為底線,就是國人之幸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關胖本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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