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封任志強女兒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信,信中請求習允許在獄中服刑、身染重病的任志強保外就醫、出國治病。據多方信息,任志強確實在監獄狀況惡劣。
任志強是中國企業家,曾在國企擔任總經理,時常針砭時弊。2020年,任志強因批評習近平是「脫光衣服也要當皇帝的小丑」而被捕,後以「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
而任志強之外,同樣熱心政治、批判體制、以各種方式參與公民抗爭、啟蒙大眾的企業家,寥若晨星。比較知名的有王功權、孫大午、李懷慶、王安娜等。其中李懷慶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共重判20年。孫大午被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和「尋釁滋事」重判18年。王功權自2014年後就噤聲,王安娜則流亡海外創辦了「光傳媒」。敢於反抗的知名企業家為數甚少的理由其實也簡單:要在國內做生意,中共隨時可以卡死你。所以有些企業家即便支持自由民主,也僅僅是暗中相助,怕被中共當局知道。
除了任志強等人,還有一些企業家曾經遭受迫害,如蘭世立、顧雛軍、褚時健、牟其中等。但他們主要在乎的是自己的財產和地位,沒有超出個人私利、關心百姓疾苦、願為民主人權付出真金白銀、希冀改變黑暗世道的精神和行動力。
而更多中國企業家,根本就沒有公共意識和民權概念,一方面唯利是圖、為獲利不擇手段,另一方面,卻對公共事務和政治話題態度冷淡、謹小慎微、沉默是金,對於社會不公不義從不發言批判、對大眾疾苦毫不關心。對這些商人而言,豪車、別墅、美女、黃金白銀,才是人生的追求和思想的焦點。
企業家反抗中共極權的獨特優勢和巨大影響力
這樣的大環境下,任志強、王功權等人道德品性、公民意識、抗爭勇氣、實踐能力,才更加值得欽佩。他們利用自身作為企業家的身份和資源,做了許多其他人(包括人權律師、學者、媒體人、各種身份民眾)沒有能力做、卻又急需做的事。如召集各方學者和名人開重要議題論壇、成立公民組織直面現實焦點問題、建立媒體平台宣傳和啟蒙大眾,都是有雄厚財力和廣泛人脈才能做得到的。
一些具有號召力和親和力的企業家,如果其本人參與公民運動,也能直接帶動許多人一起參與。例如孫大午就依靠其正直的品格和實幹精神,讓許多親朋好友、企業員工願與他共進退,一起對抗暴力執法、守護廠店。這也是大多數人做不到、而企業家憑藉其身份可能做到的。
另外,企業家因為需要長期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結交各路官員、公務員、公檢法人員,也比多數人更了解中國各種政治內幕、潛規則、黑暗面,也就更明白中國社會的癥結、知道如何做利於體制改變。企業家走南闖北、見識豐富,又有錢有閒、閱讀廣泛,對事情的判斷和決策、引領社會變革的能力或潛力,也就顯著強於常人。如果國家發生轉型,這些企業家很可能成為政黨領袖,在轉型和民主之後扮演重要角色。
所以,企業家參與公民運動和政治抗爭,有不少獨特的優勢,若當事人有志參與,往往會有巨大的影響力。而這些人若利用其財力、人脈、經驗協助民權人士,則能成倍放大民權人士抗爭的能力和成果。

企業家關心公共事務和參與政治的必要性:中共的殘酷迫害、人身自由與財產的被剝奪及危險
而同時,企業家參與政治,也是其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對企業家,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對私有財產和個人安全的保護,是其保持投資和經營信心的前提。在中國,這些都是缺乏的,但企業家無奈之下只能冒着隨時進監獄風險,和官員勾結分贓。但這終究是不安全不穩定的。多數企業家都渴望有一個正常的營商環境,而不是冒過大風險、碰運氣、參與各種不法行為。企業家深受中共專制、權貴巧取豪奪之害,也更有動力去改變中國政治經濟現實。
在其他國家,企業家從政或選擇支持一些政黨和政治人物,是常態。美國2024年大選還有時日,美國各大公司已開始站隊捐款、為各自支持的政黨和候選人宣傳。如知名企業家馬斯克,近日力挺共和黨和總統候選人川普萬斯組合。俄羅斯的寡頭、日韓的財閥、印度等國的富豪,都深深介入政治。企業家參與政治,有利有弊,但參與本身是必要的。企業家參與政治,也是履行公民義務。
但正如前文所說,在中國企業界,除了寥寥無幾的極少數人,鮮有其他企業家有理想和行動力為公民運動和政治抗爭出力。這是讓人遺憾甚至悲哀的。中共體制是鉗制中國企業家使其無法正常參政的根源,但這也應更加激發他們反抗中共、改變現實的欲望和動力。
中國的企業家、商人階層,在毛澤東時代幾乎蕩然無存。而改革開放後,許多人通過各種手段趁機「富起來」,在財富上成為中國社會前1%的存在。但他們缺乏政治權利,時常受官員甚至小吏盤剝,人身和財產都不安全。這些商人相對於老百姓,是「上等人」、既得利益者,相對於官吏,又是奴僕、「唐僧肉」一般的存在。許多商人被迫尋找官員做「保護傘」,與官吏分成。但這種官商關係顯然不健康不穩定,一旦官員落馬,商人也會跟着倒霉。
而像任志強這樣的「體制內」商人,雖然一般相對安全,還往往受到各方格外尊敬,但必須謹守各種「戒律」,只能「悶聲發大財」,不能過問政治、不能泄露內部秘密、不能獨立參與公共事務,還要和權貴集團同流合污。真正有良知的人不會容忍這種體制和規則。「體制內」的紅色權貴商人,也要面對其他權貴的競爭、相互間也有「大魚吃小魚」的殘酷鬥爭。如掌管安邦集團的陳毅之子陳小魯,其臨終前企業被強制接管,間接刺激他猝死,就能反映權貴內鬥之烈。而且「體制內」若不「脫鈎」和反叛,未來政權傾覆,很可能被清算和殃及。
所以,中國企業家在內的商人階層,無論體制內外,無論出於是非道理,還是保全個人安全和利益的動機,都應當反抗現行體制、參與公民運動、促成中國民主憲政。任志強、王功權、孫大午、李懷慶、王安娜這五人,就是榜樣。雖然他們的抗爭都慘遭打擊報復,任志強和孫大午還均被判18年重刑,但這更反映習近平政權對企業家反抗的畏懼、商人階層抗爭的價值。
還有許多商人即便不加反抗,或只在涉及私人利益上反抗,不少也下場悲慘,被酷刑、被判刑、妻離子散、企業充公。如湖南商人曾成傑,2010年因涉入非法集資(而事實上是否非法及罪行程度均存在爭議),被判處死刑,並於2013年被槍決。而因為牽涉官商勾結、各種灰色地帶,被關進監獄的企業家更是不計其數。即便中國大陸之外的商人也難免受害。如香港商人劉希泳,被吉林檢察院人員刑訊逼供中酷刑折磨致死。那些沒有入獄的商人,也長期生活在惶恐不安中。
相對於體制內國企和與權貴關係緊密的「紅頂商人」,許多沒有勢力的民營企業家,也時常遭受國企和「紅頂商人」的不正當競爭和擠壓。如企業家被指控「非法集資」、「欠債不還」,很大程度就是在於民營企業無法像國企那樣得到優惠政策和貸款支持,只好從民間募資。而一旦資金鍊斷裂,又不會像有關係背景者那樣得到兜底支持。有的民營企業家謹謹慎慎經營得利,卻被權貴或國企盯上,聯合官員將其整得死去活來、苦心經營的產業被併吞。
中國企業家不應「與虎謀皮」,唯有反抗專制、締造民主憲政,才能長久安全
既然企業家沉默和忍耐也是這樣下場,為國家人民而抗爭,豈不是更有價值?在清末民初,許多中國企業家(或海外華人企業家)如張謇、盧作孚、侯德榜、陳嘉庚等,投入「實業救國」的浪潮,為對內推翻專制獨裁、對外抗擊外敵侵略而奉獻自己的資金、廠礦、生命,對中國民主革命和經濟發展起到巨大作用。雖然1949年後,「實業救國」成果被中共利用和毀壞,但那個年代中國企業家和工商階層中的許多人,其愛國愛民的企業家精神是不能磨滅的。
另外,任志強、孫大午、李懷慶被重判、王功權不得不噤聲,王安娜流亡海外,恰恰在於其他企業家和公民保持沉默,於是這些「出頭鳥」就被中共重點打壓、不惜重判。若更多企業家聯合各界公民共同發聲,法難責眾,眾又有理,中共反而不敢再大規模逮捕和判刑了。即便存在風險,中國企業家、商人階層,也應該勇敢站出來。因為他們相對於老百姓,仍然是既得利益者,享受了改革開放紅利,有比其他公民更大責任去關懷社會、改變不公不義、回報勞動人民。
今日的中國,專制獨裁下經濟凋敝、民生困苦、政策朝令夕改、企業家動輒得咎,國家到了必須變革不可的情況了。企業家們應該利用自身獨特的資源和人脈優勢,與有志於推動中國變革的可靠人士聯合,既為自己,也為受難的同胞,與專制決裂、向獨裁者開炮、迎接民主憲政的新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