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女星!」
1992年,萬眾矚目的「劉三姐」程春蓮,為了76萬元被判死刑,在槍斃前突然大喊:「我做貢獻沒有獎勵,犯錯卻要受罰,這不公平!」
上世紀80年代,正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關鍵階段,經貿行業被推到了時代的風口浪尖,很多人憑藉敢打敢拼,靠着時代的紅利,成為第一代發家致富的人。
但有人選擇吃時代的紅利,也有人選擇投機取巧,最終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人財兩空,著名的女演員程春蓮就是後者。
程春蓮出生在湖北黃石,小時候酷愛曲藝,日夜練功,憑藉着紮實的基本功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少年時她被選入地方歌劇團。
她出演的都是當時的熱門曲目,比如《劉三姐》,《馬蘭花》等,很快就在當地打開知名度,成為炙手可熱的當家台柱子。
歌舞團的領導對她非常欣賞,經常帶着她到外地去演出。
可是當程春蓮來到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看到遍地都是高樓大廈,富麗堂皇的景象時,她內心裏對藝術的支持開始動搖。
為什麼別人可以享受優渥的生活,自己卻只能在舞台上表演。
欲望在她的心裏瘋狂生長,她不再滿足於歌舞團里一個月幾十幾百的工資,打算下海經商。
可是經商總要有本錢,她在歌舞團工作這些年,幾乎把所有的積蓄都拿給父母補貼家用,到哪裏去尋找啟動資金呢?
程春蓮在家裏想了三天,對着鏡子看到自己的臉時突然恍然大悟。
真正的資本未必是金錢,美貌也可以是制勝的武器。
想當年她在外地演出的時候,一位渤海石油公司的領導對她一見傾心,每天都抱着花等在酒店樓下,只可惜自己當時年輕,沒有好好把握。
於是,她打算從這位追求者梁某切入,強勢進入石油市場。
1988年,程春蓮來到梁某身邊,想要與對方合作,倒賣石油。
石油又被稱為黑色黃金,是工業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能源。
哪怕到了如今,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石油資源依舊受到了各國政府的嚴格把控。
當年的石油貿易要按照計劃分配,每個城市每個單位都有嚴格的配額。
但在買賣和運輸的過程中經常會遺留一些原油
程春蓮立刻想到,如果能夠把這些原油資源收集起來,二次轉賣的話,應該能賺不少錢。
梁某被程春蓮的想法震驚了,為了保住自己的事業,他本來不想答應,但最後還是沒禁住誘惑同意了。
梁某藉助自己在石油行業的關係,將程春蓮安排到黃石的一家石油公司任職,兩個人相互配合,很快賺的盆滿缽滿。
這個時候他們的罪行還沒有被人發現,如果及時止損,結果可能也沒有那麼的慘烈。
但在人均工資只有幾十幾元的時代里,一個月上萬元根本無法滿足程春蓮的花銷,她決定繼續鋌而走險。
於是,她利用自己在相關部門的人脈,謊報各單位對石油的需求量,從而向渤海公司申請更高額度的配置。
渤海公司這邊負責處理此事的正是梁某,兩人再次配合,將上萬噸的石油從倉庫里轉運出來,然後以非法渠道賣給中外企業。
在眾多買家中,有一個名叫中小三郎的日本人,對於石油的需求量相當穩定,於是和程春蓮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係。
直到1989年6月,她的不法行為才終於敗露。
據統計,從1988年6月到1989年期間,經過程春蓮倒賣的石油總價值高達76.6萬元。
76.6萬元在當時是天文數字,屬於涉案金額重大,於是相關部門將程春蓮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決定,判處死刑。
在法院宣判那天,程春蓮義憤填膺,她認為自己倒賣石油對地方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畢竟購買石油的是當地工廠,歸根結底,他們生產的產品還會流向市場。
最終,程春蓮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