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和劉大彰永遠忘不了
2023年10月10日
這一天
他們相約前往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民政局
領取結婚證
然而
他們的喜悅在進入民政局後被瞬間擊碎
工作人員告訴他們
李芬在2013年至2015年間
已有6次婚姻記錄
男方分別來自6個不同省份地區
…………
初入民政局,卻已結了6次婚
一連串的異地婚姻記錄,猶如晴天霹靂,讓李芬震驚不已。即便劉大彰相信李芬的那些婚姻不可能是真實的,但現實情況還是讓兩人這次沒法領取結婚證。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李芬回到家,不斷自問、回想,想了一整天,才慢慢反應過來。10年前,李芬在廣西柳州讀大學,有一次從學校坐火車回家的途中,錢包在火車上被偷了,和錢包一起丟失的還有身份證。李芬推測,可能是有人利用了她遺失的身份證,在各個地方辦理了婚姻登記。
因為被人冒名婚姻,已經懷孕的李芬無法順利辦理結婚登記,而肚子裏的寶寶還急需獲得合法的出生證明。李芬和劉大彰心裏豈是一個「急」字了得!
「檢察+民政+法院」
三家凝聚合力化解難題
民政局的資料顯示,李芬的第一起婚姻登記所在地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李芬在向巴馬縣公安機關報案的同時,向衢江區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衢江區檢察院經過研判後決定依申請先行受理。
考慮到李芬遠在廣西又有孕在身,諸多不便,衢江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向她了解相關案情,後迅速到衢江區婚姻登記處和該區檔案館調取被冒名婚姻的登記材料。
根據檔案材料,女方提供的戶口簿登記年份為2000年,彼時李芬年僅10歲,但文化程度一欄卻顯示高中,明顯有悖於常理。
為進一步查明戶口簿的真實性,衢江區檢察院發函李芬戶籍地派出所進行協查,派出所證實上述婚姻登記檔案中的戶口簿系偽造,並向衢江區檢察院提供了李芬身份證掛失補辦材料,以及2013年至2015年間李芬沒有任何外省交通通信記錄的證明。
與此同時,辦案檢察官對李芬第一起婚姻登記中的「丈夫」,來自衢江區的金峰進行了調查。據金峰陳述,自己與「李芬」是他人介紹結婚的,結婚半個月不到,妻子就帶着彩禮消失不見了,他認為自己肯定是遇到了騙婚,於是就到衢江區法院起訴離婚。後來法院以感情破裂為由,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種種證據表明李芬被冒名登記結婚無疑。2024年1月19日,衢江區檢察院以李芬被冒名登記結婚為由,向該區民政局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對這一婚姻登記予以撤銷。
1月25日,李芬收到了衢江區民政局通過快遞寄來的撤銷結婚登記的決定書。
3月1日,衢江區檢察院向衢江區法院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認為李芬並無與金峰締結婚姻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婚姻關係應屬無效,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應予再審。
3月20日,衢江區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對該案再審,並於同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當年李芬與金峰的離婚判決。最終,在衢江區檢察院、民政局、法院通力合作下,李芬在衢江區的冒名婚姻問題終於得以妥善解決。
為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打擊隱藏的不法侵害,衢江區檢察院向涉李芬婚姻登記一案的全國其他省份5家屬地檢察院分別發函移送案件線索,同時協助調查其他幾起結婚登記情況,以及是否存在男方因被騙婚的報案材料。
根據收集到的材料中結婚照和筆跡等判斷,公安機關發現冒名李芬登記結婚的竟是同一人,雖涉嫌刑事犯罪,因已過犯罪追訴時效,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2024年「五一」的前一天,經過相關檢察院的共同努力,李芬的6起「冒名婚姻」登記已先後全部予以撤銷,涉民事離婚的判決也先後予以糾正。
「我終於趕在孩子出生前領到結婚證了!」李芬在電話中告訴檢察官。
大數據監督防止「被結婚」
事實上,李芬的遭遇並非個案。婚姻登記信息聯網後,衢江區檢察院還在2023年受理了兩起類似案件,除了冒用他人身份登記結婚外,還存在虛構身份等虛假登記的情況。
就如何杜絕冒名登記、虛假登記問題再次發生,衢江區檢察院向該區民政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以期通過數碼化專項排查、人像比對技術的應用來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同時明確若當事人存在實質性婚姻關係的,也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變更婚姻登記信息。
對此,衢江區民政局及時作出回復,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對李芬這起冒名頂替婚姻登記依法予以撤銷,並同步開展轄區內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婚姻登記專項排查,進行查缺補漏、信息完善等工作。
為進一步提升婚姻登記數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目前衢江區民政部門依託浙江省婚姻登記管理系統的疊代升級,通過數據賦能,運用人像比對、人臉識別等技術已基本實現「人證合一」核驗、電子檔案採集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確保今後婚姻登記「人證一致」。
與此同時,針對涉婚姻關係案件中當事人維權難問題,衢江區檢察院與當地民政局、法院、公安機關多次協商,形成了《關於妥善辦理涉婚姻關係案件的會議紀要》,就處理冒名頂替、弄虛作假婚姻登記等引起的系列問題達成共識。
在依法辦理李芬案的同時,衢江區檢察院通過大數據賦能加大監督力度,實現從個案監督到類案監督的提升,努力讓更多的人不受類似的婚姻登記問題困擾,有效防止「被結婚」。
李芬案辦結後,衢江區檢察院從該區民政局和衢州市柯城區民政局等調取了被撤銷婚姻登記人員信息共90人,從浙江省檢察機關裁判文書檢索系統檢索到重婚罪人員信息共45人,將上述數據信息與浙檢大數據應用平台上的法院裁判文書信息進行交集比對,發現可疑人員8人,最終查實4起錯誤的民事生效裁判。
在衢江區檢察院成功監督的基礎上,衢州市檢察院及時在全市推廣「涉冒名頂替辦理婚姻登記」民事檢察監督模型,開展數字專項監督活動,監督效果進一步擴大。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