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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尼樂園涉過失致死 原告因訂串流服務不得提告

一起對迪斯尼樂園提起的致命訴訟案,提醒了消費者在註冊串流服務(streaming service)或智能手機上的應用程式之前,應閱讀合約上的重要細則。

一名紐約女士在佛州的迪斯尼斯普林斯(Disney Springs)內一家餐廳用餐後不幸身亡。該處是個戶外餐飲、購物和娛樂綜合區,為迪斯尼所有。受害者家屬於是對迪斯尼提出控訴。

美聯社報導,迪斯尼辯稱該訴訟應該被撤銷,因為是該名女士的丈夫,即原告,曾註冊過「迪斯尼+」(Disney+)串流服務的試用訂閱。他們主張該服務包括一項訂戶協議,其中客戶同意通過仲裁方式在法庭外和解對迪斯尼的任何訴訟。

訴狀中寫道,2023年10月,這名42歲的紐約女醫師和她的丈夫畢柯羅(Jeffrey Piccolo)在迪斯尼斯普林斯區內一家愛爾蘭酒吧Raglan Road用餐後,發生了致命的過敏反應。

根據訴訟內容,這名女醫師多次告知服務生她對堅果和乳製品有嚴重過敏,而服務生「保證」食物是無過敏成分的。迪斯尼的網站也宣稱那裏提供「無過敏原食物」。

女醫師用餐後約45分鐘,在購物時開始呼吸困難,送醫院後昏倒並死亡。法醫鑑定她死於「因體內乳製品和堅果水平升高引起的過敏性休克」。

迪斯尼本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對這個家庭的損失「深感悲痛」,但強調那家愛爾蘭酒吧並非由該公司所有或經營。

迪斯尼辯稱原告畢柯羅於2019年註冊了「Disney+」串流為期一個月試用期時,已同意對迪斯尼的任何訴訟均以仲裁方式庭外和解處理,並承認他已經審閱了細則。

該公司在一份申請案件撤銷的動議中寫道:「訂戶協議的第一頁以全部大寫字母表示『除小額索賠外,您和我們之間的任何爭端均受個人仲裁裁決,不得進行集體訴訟』。」

畢柯羅的律師回應,認為超過1.5億名「Disney+」訂戶已永久放棄起訴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的權利是「荒謬的」,特別是案件無關於這個熱門串流服務時。

聯邦貿易委員會(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歷來對保護企業揭露條款表示支持,儘管這些協議往往內容繁瑣,一般消費者難以理解。

電子私隱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訴訟主任戴維森(John Davisson)表示,一般來說,消費者幾乎不可能閱讀、解譯和完全理解法規要求他們同意並遵守的所有協議條款。

「尤其是在一個日益在線化的世界中,我們每天要與數十或數百個在線平台和服務打交道。」他解釋。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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