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3:曹廣晶被免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公告,補選和確認三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終止三名省人大代表的資格,其中有荊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曹廣晶辭去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內容[5]。公告也沒有陳述曹廣晶辭去大會代表的理由,也沒有曹廣晶的錯誤或者罪行。

圖4:曹廣晶辭去湖北省人大代表職務,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直到2022年9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報道:本報北京9月29日電(記者張洋)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6]。
消息是來自一天前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報道對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有如下描述:經查,曹廣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慾膨脹,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廣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曹廣晶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7]

圖5:曹廣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原來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等等。筆者認為,這些根本不是什麼違法行為!喪失理想信念是違法行為嗎?當然不是!背棄初心使命是違法行為嗎?當然也不是!搞迷信活動是違法行為嗎?共產黨的領袖們搞燒香拜佛的還少嗎?江澤民公開搞,李鵬公開搞,習近平也公開搞。他們搞迷信活動就不是違紀違反行為嗎?
中共中央對曹廣晶處理相當嚴厲,特別是是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有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都說明要對曹廣晶嚴肅處理。但是所陳述的違法行為,如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等等,都沒有觸犯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筆者當時以為,大概就是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這就是最高的懲罰了。畢竟曹廣晶對建設三峽工程,掩蓋三峽工程錯誤,掩蓋三峽工程的黑箱操作是「功不可沒」的。仔細分析官媒對三峽工程的吹捧,大多都是來自三峽少帥之口。

圖6:2024年6月20日習近平前往青海省西寧市宏覺寺,受到僧人持寶傘提香爐的迎接,圖片來源:網絡截屏
三、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後收受禮金共計75.8萬元
202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稱,湖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廣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