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片:2021年11月7日中國山東省農民降雪期用塑料薄膜覆蓋蔬菜作物
華盛頓—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於7月15日召開之前,中國公佈了一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據稱旨在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促進共同富裕、加強中共在農村執政的根基。
然而觀察人士指出,實踐早已證明,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並不能實現農民共同富裕,若農村再走回集體經濟大鍋飯、甚至人民公社的老路,農民只能會更苦;農村只能會更窮;農業也只能會更危險。出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是否意味着中共將會推出重大的經濟政策,使農村重回計劃經濟,甚至重返昔日的人民公社的集體經濟?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馬正平在為當局解讀這部法律時還聲稱,制定此法有利於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的同時,能充分發揮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功能作用。
一些分析人士認為,這是要拋棄「聯產承包製」,重返1978年中共「改革開放」前長期實施的集體化經濟發展道路。
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研究副教授馮崇義表示,中國現在面臨一個大問題,就是在經濟下滑和發展困難重重之後,是不是要重新考慮土地私有化,以此提振經濟發展的活力。但是習近平政權卻逆着時代發展的潮流,以法律的形式強調集體經濟和公有制。
他對美國之音說:「不僅沒有把耕地或者其它土地私有化,現在還甚至打農民宅基地的主意,一些地方已經實施,讓農民住進樓房,然後把宅基地拿回來,把它集體化,把它公有化,所以現在他是走相反方向的。」
旅居美國加州的文化學者吳祚來說,中共以頂層設計來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種在中國歷史上被稱為「編戶齊民」的做法就是用這種底層設計把傳統社會中的經濟自由、保障私有財產和生命財產等個人主權,納入到所謂的集體,或國有的編制之中。但是他說,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對農民來說沒有任何好處。
他對美國之音說:「當初五十年代的宣傳是吃大鍋飯,人民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就沒有貧富差距了,大家共同勞動,共同收穫。但是,事實上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三年大饑荒,整個農業經濟得不到保障,後來就是分田到戶,才解決了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公有制帶來的災難性的後果。」
吳祚來說,去年和前年習近平還在強化農村的土地承包,但是在幾年的疫情之後,特別是在國際形勢進入冷戰狀態,中國經濟問題嚴重,城市經濟已不像以前那樣高速發展,外向型經濟也已失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大量的城市就業問題,農村外流人口要回歸到農村,在這種情況之下,中共制定法律,重新在土地公有制上,集體所有制上進行全盤規劃,把農村流動人口重新「編戶齊民」,防止底層可能出現的動盪和危機危及中共政權的穩定。
「習近平很重視通過法律的方式使他的意志能夠被固化。毛澤東當政,搞終身制,沒有通過修憲,他就那麼干。習近平的威權不夠,他要通過修憲使自己的當政獲得合法性。他現在對農村這樣一個重新的編戶齊民,重新搞集體所有制,他也通過法律的方式,任何人就很難去改變。」
中國6月28日公佈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稱,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是健全鄉村治理體系,「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中共官方對此的解讀是,在當前公共財政還難以全面覆蓋農村的情況下,農村集體經濟是支持農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發展的有益補充,為鞏固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實行的聯產承包製,在農作物耕種上賦予農民相當的自主權和自由度。吳祚來說,江澤民時代、胡溫時代,農民承包的田地由農民來經營,政府非但不怎麼管農民,反而對農民有所關照,減免農業稅,甚至發放一些生活補貼,以此來緩解農村和城市之間的巨大差異。那個期間,因為尤其是東部城市經濟發展的很快,共產黨就沒有管農村這一塊兒。但是現在中共可能要對農業進行「農管」了。
「它更多的是要通過黨組織來控制農村的經濟,以後為農業收稅。因為農業在胡溫的時代是免稅了。既然黨已經管起來,那以後很多東西要收費,來養活地方。」
專門研究中國經濟問題的學者馮崇義教授認為,原來聯產承包、個體經營之後,農民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經營權之後,對國家的依附性就減弱了。也就是黨的領導,黨要控制農民,所有權的控制,就缺乏槓桿,缺乏抓手。所以習近平上來,我們叫它極權復辟,就是要把所有人,包括農民在內,牢牢地控制在手上,全部控制起來。
「他(習近平)強化對農民土地的支配,也就是想重建農民對國家、對黨的依附性。因為原來我們的概念上在極權時代,農民其實是叫集體農奴,沒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沒有土地、工具,什麼都是屬於集體的。離開集體,離開國家,就無法生存。所以你要幹什麼活,種什麼東西,全部是由政府,由國家安排的,他就是一個農奴,他自身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權利。他是一個農奴性質的,其實一無所有。」
中共建政以來一直是個農業大國,即使是在改革開放40多年後今天,「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這個「三農問題」一直是中共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儘管中共在2021年初宣稱實現了全部國民的脫貧。
這部將於明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法律稱,制定此法旨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促進共同富裕。」中國官媒稱,在新時代實現共同富裕,離不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有利於維護廣大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
在今年3月初召開的中國人大政協「兩會」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就曾對張家港市永聯村實現村民共同富裕的發展之路大加讚賞。他說:「走共同富裕的鄉村振興道路,你們是先行者,要把這個路子蹚出來。要繼續推進共同富裕,走中國式現代化道路。」
永聯村似乎為中國農村實現共同富裕樹立了榜樣,但是曾幾何時、名噪全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發家致富的大邱莊、華西村、南街村等,到頭來無不以沒落、負債纍纍收場。
吳祚來說,農村集體經濟致富之路在毛澤東時代都已經失敗過了。鄧小平時代之後,南街村、華西村都做了這樣的試驗,這麼多年的經營,也失敗了。他說,這種主要利用貸款,然後當地政府大肆宣傳,搞試點個案的一度繁榮,普遍的推廣,肯定不行的。
吳祚來表示,農村土地的市場化、機械化生產確實是個大的方向,但只要是共產黨底層幹部來做,就會形成一個利益集團,就會蠶食、侵吞集體財產,而中央政府又鞭長莫及。在出現問題時,農民又不能上訪,無法維權。所以,農村集體經濟的形式既不會有利於人民,也不會有利於中共,到頭來是村支書這樣一個群體利用政策自肥自利。
「共產黨現在還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實現社會主義這樣一個集體化的理想,回歸這樣一個理想,這肯定是會重複另外一次失敗。」
馮崇義表示,走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是已經徹底破產的謊言。當時在人民公社時代,毛澤東時代,實行的就是公有制,共同富裕,用這些無法去落實的謊言,去掩蓋他們要控制生產資料,控制全民的目的。所以這些什麼共同富裕、根本利益都是幌子、謊言,根本沒有全民的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貧困。
「如果要回到人民公社,那就是共同貧困,而不是共同富裕,所謂的根本利益,完全是黨的利益,黨要鞏固政權、對社會控制的利益,而不是人民本身的利益,這個根本是一個謊言。」
馮崇義說,如果中共真地要為人民謀利益,就要給農民自主權、所有權、獨立的個體,而不是依附於國家,依附於別人的農奴性質的身份。
馮崇義教授說,在中國經濟陷入困境的今天,人們都期待習近平會推出一個大政策,刺激經濟的發展。他說,如果中共真正以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着想,就要解決私有化、民主化,這個歷史上逃不過、繞不過的坎。但是種種跡象顯示,習近平不願意這樣走。
「他現在就想往回走,所以這是死路一條。他要出大招,就是一個倒行逆施,走回頭路的招。二十屆三中全會,不會有任何像原來人們所期待的,不管是經濟改革、私有化這方面走,或者是在政治上有往民主化這方面走,這些招他都拒絕了。」
馮崇義指出,習近平以前曾經說過,該改的,我們已經改了;不該改的,是堅決不改。他說,習近平就是這麼一種極權主義者,撞到南牆也不回頭,即使在經濟已經下滑到這種程度,也要「不忘初心」,維持這個黨的江山,把這個黨的根本利益,這個政權的生存,當成人民的根本利益,來強加給人民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