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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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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塔山區有徐氏者,與夫同庚,十八歲完婚,十九歲生子。二十三歲那年,天降惡運,出嫁不久的三姑姐的丈夫因失業,兼三姐又懷了孕,迫於生活壓力,於農曆七月大伏天投河自盡。一家六兄弟,沒人關心老五的自殺;倒是妻弟,即徐氏的丈夫,連續幾天沒日沒夜到各處荒郊河道打撈屍首。姐夫的屍首是找到了,因暑熱、疲勞再加悲傷,妻弟卻病倒了,上吐下瀉。本來城中有西醫,吊上鹽水,打上幾針,諒不會有大礙,可是家中老人思想保守,說西醫是洋鬼子開的,吸人血,不去看,只看中醫,不幾日一命嗚呼。徐氏夫與潘天壽同門,師弟亡故,師兄潘天壽還送了輓聯。

徐氏與丈夫生有二子一女,此時大兒子五歲,二兒子三歲,女兒半歲多,家裏還有公婆、公婆的兄嫂和徐氏的母親五位老人。公婆的兄嫂,因子女相繼夭亡,兄弟未分家,一直吃住在一起。二十三歲花季年齡的徐氏成了寡婦,兼家裏的頂樑柱。

日本人來了。為避戰亂,徐氏帶着兒女逃難到鄉下。十二歲的二兒子患痢疾,受醫療條件所限,病死鄉下。徐氏自認命運不好,便吃齋信佛,積善積德,定期到庵堂做功課,希望通過自己念佛修行,使惡運不再降臨這個家庭。

徐氏夫家祖上(康熙年間)有五房兄弟,徐氏夫家屬於第五房。二房在外做官,定居外地,出資在老家買了一百二十畝田,留給家中兄弟及其後輩,輪流收租,接濟生活。繁衍到徐氏的丈夫這一代,這個家族己有一百五十多戶族人。二房留下的田地,成為這個大家族的公田,每年一家,輪流經管、受益。徐氏一個婦道人家,無論自己家的田,還是輪到的公田,都托夫家一位做過師爺的族兄代管。自家的田,與租地的農民五五分成,最多四六分成,有些年景不好,只收倒四六,租戶得六,她得四。街坊鄰里有口皆碑,稱讚徐氏好心腸。

好不容易把幾位老人送走(送終),熬到兒女長大,土改來了。土改工作組根據實情將她劃為小土地出租,並且也告訴了她。

問題出在家族的公田上。

1948年,家族公田輪到徐氏收租。起初,土改工作組將1949年收租的那一戶劃成地主。地主不就是土地的主人嗎?劃作地主就做地主,那一戶也沒爭辯。土改工作組要槍斃地主了,將其他被劃為地主的人員也被綁去法場「觀禮」。1949年收公田租子的那一位也陪綁去了法場,嚇壞了,開始醒悟:「地主是當不得!」於是就提出申訴,說這個公堂地主不該由他當。土改工作組決定,那就由1947年收公田租子的那一家頂替這個地主名額。可是1947年那一家頂門立戶的也是男人,會爭,會辯,去鬧,逃掉了這個地主名額。最後,這頂地主帽子落在不諳世事、與世無爭、處處小心退讓的寡婦徐氏頭上。

隨着毛澤東對階級鬥爭形勢的強調,到了1961年,居委會又重新給徐氏戴上地主帽子。當時重新戴帽的據說有六到八人,包括國家級統戰人物邵力子的侄子、民國時期當律師的邵堂。徐氏因與鄰居關係不錯,在給她戴地主帽子的居民鬥爭大會上,沒人鬥她。三里外另一個居民小組的蓮香,是一個姓王的理髮師的老婆,拎住徐氏的頭髮將她揪上台,並發表鬥爭演說:「你在舊社會穿的是綾羅綢緞,吃的是山珍海味,壓迫我們窮人。」

徐氏的鄰居陶阿鳳大嫂和朱愛愛姑娘,主動上台保護她,責問理髮師的老婆:「你知不知道她的情況?她穿過綾羅綢緞?吃過山珍海味?對老人怎麼這麼沒有禮貌,沒有規矩?」坐在台下的派出所長急眼了,把大嫂和姑娘攔了下來,責問她們怎麼這麼沒有覺悟,並問愛愛在哪個學校讀書。得知姑娘這一年剛好小學畢業,要升初中時,他立即交待:「告訴她的學校,不准給她升學!」

愛愛的父親知道情況後,將她接去省城,脫離了遭受迫害的環境,但這位姑娘從此中斷了學業。後來個人問題也未解決,至今是個六十三歲的老姑娘。居委會委員陳阿寶(其子後任該市的農委主任)認為徐氏為人忠厚,膽子小,沒劣跡,堅決不同意給她戴地主帽子,但居委會主任不聽她的意見,堅持要給徐氏重新戴帽子。陳阿寶以辭職抗議,從此與主任分道揚鑣。

徐氏的一兒一女都很爭氣。女兒護校畢業,分配到政府療養院,後又調去中央保健局,在陳雲家工作過三年,在陳伯達家工作了六年,直到六十年代查出肝功能數值不正常,才回到省屬醫院。兒子1949年考上華東軍大,1959年立有戰功,一直在部隊工作,退休後進了干休所。那些年,居委會每年慰問軍屬送燈籠,徐氏重戴帽子前大部分年份不來她家,重戴帽子後就根本不來了。五十年代安排年青人參加工作,其兒媳有小學文化,貧農出身,本應作為真正的軍屬安排工作,但到街道開身份證明,因是地主家庭,不給安排,直至隨軍後才有了工作。

重新戴上地主帽子的徐氏,收到的所有信件,要拿到居委會當着治保主任的面才能拆開,治保主任看完後,她才能看。寄出的信,要經治保主任檢查才能寄出。她也做了一點小小的抗爭,說兒子的信不是寄給她的,是寄給媳婦的,才使兒子的信在當時免遭檢查。徐氏每天白天掃馬路,每周晚上各去幾里路外的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學習」一次,年終上台一次,接受革命群眾的鬥爭。孫子也被人罵作四類分子,為了不影響晚輩的前程,徐氏主動提出要兒子將孫子、媳婦接走,讓她獨自生活。

1966年,徐氏的女兒在寧波地區搞四清,原定四清結束自寧波返杭州途中在紹興下車來看望母親,徐氏也向居委會作了匯報,告訴女兒將要來看她,但女兒最後沒下車來看她。女兒的解釋是,當時大串聯,車上很擠,很難下車,就沒下來。現在她自己也老了,每聽電視中唱起「常回家看看」就後悔不己。

徐氏生病了,但她不告訴子女,而且堅持每天掃馬路和每周兩個晚上的「學習」。實在堅持不下去了,1967年春,徐氏上吊自盡。兒子單位的政工部門見到死訊電報,卻不立即告訴本人,壓了三天才把電報交給他,且不准他回去發殯母親。徐氏是陽曆3月1日自盡的,趕來處理喪事的女兒發現,徐氏的購糧本上,2月份的指標還未買,1月份購的米,在米罐里還剩十幾斤。當時成人的定量是每月二十五斤,這意味着,徐氏在生命最後的兩個月里只吃了不足十斤米。

徐氏自殺後,街坊中有一位原先開棺材店的師傅王長榮,公私合營後己改行,提出願重操舊業,用徐家的門板連夜為徐氏趕製一具棺材。居委會和居民小組長說,你們鄰居同意,他們沒意見。其女兒則說,這是人民的財產,我不能動。最後,徐氏僅得以棉被裹屍於當天下午下葬。其女也沒陪送到下葬地,而由其嫂的姐姐送至大禹陵附近草草泥葬了事。後來徐氏的女兒解釋說,從四清回單位後,不少大字報寫她是地主階級的孝子賢孫,所以不敢再為母親做什麼了。

徐氏的女兒離家回杭州時,被街對面一個老石匠攔住罵了一頓:「你這個地主的女兒×××,你要弄清楚,你不是人民養大的,你是由地主養大的,你娘一生多麼艱辛!多麼不容易!你娘把你從一草紙長養大到今天,你為了自己少受罪,竟這麼對待她,你良心到哪裏去了?你們不回來,我們還可以把她的喪事辦得體面一點,你怎麼能這麼對待她?」面對壽頭腦的責備,她只好眼淚往肚裏流。如果說她不孝,可她自參加工作,每月都寄十元錢給母親,這在當時不能算少。

居委會主任、治保主任、居民小組長對鄰居們說:「四類分子學習時,我們不到場,由他們自己組織,但我們稍稍站在窗外天井裏監聽他們的談吐言行。其他人都有過一些牢騷話,但從未聽徐氏發表過不滿言論。我們本打算文革結束時給她摘帽子,但她現在自絕於人民。」徐氏一過世,居委會即來霸佔房子,將家具用品拍賣。直到八十年代中期,徐氏被霸佔的房產才得退還。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十二期,2011-04-01)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黑五類憶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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