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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孔悚然的人間慘劇 亳縣人吃人實例

—中共罪行錄之二百零九:亳縣人吃人現象

這種現象到1960年4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後,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裏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在城郊、集鎮、村頭擺攤賣的熟豬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

大饑荒中人吃人現象很普遍。(大紀元資料圖片)

大饑荒時,安徽亳縣餓死了20萬人,甚至出現了人吃人、人肉買賣的慘劇!

時任亳縣人委(即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的梁志遠,在《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中披露,當地人吃人「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

文章稱,這種現象到1960年4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後,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裏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在城郊、集鎮、村頭擺攤賣的熟豬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

當年,人吃人被官方統稱為「特種案件」。梁志遠在這篇文章中披露的案例和詳情,讀罷令人觸目驚心。

有叔父吃侄女的。據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其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其侄女的肉。1960年,其兄嫂死後,一個不滿10歲的侄女被其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緊張,患病多年。

有兒子吃父親的。1960年5月25日,縣委生活檢查組長孫振林等人匯報:在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檢查,群眾強烈反映農民馬某,將其死後的父親煮吃掉,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1.6元賣掉。

有父母吃兒子的。1960年3月28日,雙溝公社王閣大隊王莊王某,在小兒餓死後,被煮吃,吃後夫妻兩人腹瀉,三天後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餓死五口,剩下兩個孩子被送進大隊孤兒園。

也有母親吃女兒的。1960年春,大楊公社劉匠大隊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4口人已餓死3口的情況下,自己餓得無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兒身上啃掉幾塊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瀉,拉出許多爛肉。當檢查人員、大楊公社煙酒專賣主任任懷贊發現時,該人已全身浮腫,處於半昏迷狀態,但知道要饃,要飯,要醫,要藥。生產隊長朱本善把真實情況告訴檢查人員,並說昨天剛把生吃的女兒埋在地里。

有父親殺吃兒子的。據大楊財政所離休幹部孫傳璽回憶,大楊公社丁國寺西南邵莊孫某(孫傳璽妻子娘家的鄰居),1960年將其親生兒子小禿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後死光。

有哥哥殺吃弟弟的。據市技術監督局退休幹部楊心寬回憶:1960年春,城父公社龍台廟大隊韓老家村,韓某(16歲),其父母死後,即與其弟韓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飢餓將其弟弟打死,頭和脊背放在泥圈裏,肉放在鍋里煮時被幹部發現了。經審問供認殺弟煮吃的事實。因未滿18歲,被抓送公社「火箭營」(一種強化勞動的組織)扣留關押,數月後在「火箭營」死亡。

在當地的一些村莊,甚至出現了多戶吃人的現象。

1960年春,古城公社沼北大隊河西王村多戶農民吃人肉。大隊多次檢查屢禁不止。王某的母親屢教不改,被大隊書記耿某打後送公社「火箭營」關押致死。

魏莊公社蒿莊村,全村40多戶有25戶吃人肉,嚴重時幾乎每天夜裏都有人下地扒死屍。社隊都知道此事,認為無法制止就聽之任之。

觀堂公社集東一里張莊是一個多戶吃人肉的村莊。他們吃人肉是半公開的。張某氏,用人肉加稀飯救活了近門的一個孤兒張催糧。

還出現了搶人肉吃的鬧劇。

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有不少農民因飢餓而吃人肉。為制止這種情況蔓延,大隊下決心抓典型示眾。該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盆里,被幹部查獲,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會場裏,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對她進行批鬥。參加大會的人聞到香噴噴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個大膽的人說一聲「我嘗嘗」,伸手拿了一塊人肉大口吞食,接着眾人一哄而上,你搶我奪,亂成一團,轉眼間一盆人肉搶得精光。王體忠的妻子也搶了一塊,當時吃了感覺很香。批斗大會無法開下去,只好宣佈散會,不了了之。

文章披露,1960年春,由於吃人肉的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市場交易也隨之出現。城郊有,集鎮有,農民擺攤設點和流動串鄉賣人肉的也有。

1960年3月下旬,丁樓大隊李樓生產隊農民呂某,於3月17日至21日,共扒掘三具女屍,煮熟後充當豬肉,在菜橋閘工地擺攤出售。

1960年春,核桃林場王廟林區邢莊邢某,常以人肉充當豬肉串鄉出賣,在當地廣為人知。

1960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園大隊任寨農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當豬肉在本村出賣,被縣委農工部科長李延榮等人發現後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當即逃跑。

1960年春,五馬公社黃營大隊郭橋村,一個57歲的農民殺死本村13歲男孩連臣,當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頭路口當豬肉出賣。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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