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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貫中:城鄉二元體制是最醜陋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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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戶籍制度,它和世界上一般的戶籍管理、登記制度截然不同,這一始於1950年代,三年大饑荒期間得到鞏固、完善的制度,人為地將全體公民分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並對農村人口的進城打工、就業、定居、子女就學、家屬團聚以及住房、醫保、勞保乃至政治權利加以嚴格限制。到了改革開放前夕,城鄉二元分割已經成為幾乎不可逾越的天塹,不幸生而為農村戶口的億萬人群被這種戶口制度嚴密地擯斥於城市文明之外。

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追求的是起點的公平和競爭規則的公正,卻不追求競爭結果的強制性平等。這是因為人的天賦各有不同,加上各人的主觀能動性又千差萬別,強制性地要求收入分配結果必須一律平等,無異於削足適履,矛頭必然指向有發明創造天賦的人群,打擊的必然是努力向上、積極肯乾的人群,這必然導致全民的愚昧反智,懶惰懦弱,因循守舊,不思進取,結果必然是普遍的貧困。猶記得當年極左思潮泛濫時期,對民營企業家、知識分子、科學家、自由職業者和手工業者推行的是制度性的歧視乃至全面封殺。結果,自然是打擊了社會中最有生氣和最有創造能力的人群。現在想來,何其愚蠢和短視。一般來說,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前現代社會,都是用身份和特權將人群分為三六九等,使人口的大多數成為二等公民,無法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也沒有平等的權利追求收入的增加和財富的積累。

所以,一個理想社會要做的是不斷清除由傳統社會遺留下來的對某些群體的制度性歧視,使他們能成為社會平等的一員。從收入分配比較平等的西歐發達國家的歷史來看,它們所經歷的諸如文藝復興、科學革命、啟蒙運動等,雖然涉及的似乎是文藝、科學、哲學和世界觀,但其經濟學上的意義在於使生產要素逐漸得以衝破專制的禁錮,破除身份特權,廢除對農奴的束縛,對第三等級的歧視,做到全體民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使他們各自擁有的生產要素在市場面前一律平等。這種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市場面前的平等是我們所說的起點平等的主要基礎。西歐各國較早做到這點,使西歐的收入分配既能趨於相對平等,又沒有破壞它們持久繁榮的內在動力。

從經濟學的理論來看,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自由結合,是市場經濟的首要前提。所謂生產要素,無非是指勞動力、土地、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等投入。每個人至少擁有一樣生產要素,例如勞動力或者人力資本。只有當所有的生產要素都能夠自由流動,並且能夠自由而平等地在生產過程中和其他要素相結合,各種要素的擁有者才會從自利出發,有極大的動力通過不斷試錯,使自身擁有的要素實現最佳組合、使自身的價值極大化。而只有當所有的要素都實現了最高價值,國民財富的總值才能同時極大化。相反,如果一個社會的制度、法律允許一些階層高高在上,擁有特權,另一些人則受到歧視,喪失作為平等公民的相應權利,這樣的社會必然既無社會正義可言,也無經濟效率可言。例如,一百多年前美國的黑奴制,便是一例。這種黑奴制雖然為美國南部的大種植園主和他們所代表的落後生產方式所支持,卻嚴重阻礙美國社會的前進和經濟的發展。這一野蠻制度既是對美國憲法載明的人人生來平等、自由這一理念的公然挑戰,也嚴重阻礙着當時方興未艾的美國工業革命和城市化對要素自由流動的內在要求。很清楚,美國只有在清除了這種極不合理而又血腥殘酷的黑奴制之後才能大步前進到一個兼顧公正和效率的現代社會。

我在不久前給《華夏時報》所撰與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中國現在人為地維持起點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制度還有很多,其中城鄉二元體制是十分主要而又特別醜陋的部分。我們知道,貪污腐敗也是導致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但至少在法律上貪污腐敗是非法的,一旦被揭發是要治罪的,因而不能堂而皇之公開進行。可是,城鄉二元體制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赫然存在的,有法律根據的,卻因和21世紀的世界民主、平等的潮流格格不入而顯得特別醜陋。

為何如此說呢?因為作為這一體制的兩大支柱的戶口制度和土地制度,都是公然歧視作為相對收入本來就已經最低的農民階層的,因而和中國自稱的社會性質特別格格不入。先看中國的戶籍制度,它和世界上一般的戶籍管理、登記制度截然不同,這一始於1950年代,三年大饑荒期間得到鞏固、完善的制度,人為地將全體公民分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並對農村人口的進城打工、就業、定居、子女就學、家屬團聚以及住房、醫保、勞保乃至政治權利加以嚴格限制。到了改革開放前夕,城鄉二元分割已經成為幾乎不可逾越的天塹,不幸生而為農村戶口的億萬人群被這種戶口制度嚴密地擯斥於城市文明之外。在其他國家作為人的天賦權利的自由遷徙和定居的權利,在中國的戶口制度下長時間內成了絕大部分農村人口不敢夢想的特權和恩惠。

李佩甫在《城的燈》中描寫的馮家昌作為一個不甘屈服於自己命運的農家子弟,為了衝破城鄉之間的森嚴壁壘,嘗盡人間的甜酸苦辣,飽受城裏人的凌辱和白眼,不惜扭曲自己的人性,置深重如山的恩義於不顧,拋棄為自己做出巨大犧牲的初愛,為的不過是一個城市戶口,以使自己和家人能永遠脫離農村的貧困、愚昧,身為"鄉下人"額上天然烙上的"卑賤"兩字得以徹底清除。在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民獲得了進城打工的權利,但要獲得城市的戶口,進而在打工地定居的權利,卻還是十分不易的,由此而來的家屬團聚問題,子女上學問題,乃至住房、醫保和勞保等一系列問題,更難以解決。所以,戶口制度造成的農村人口二等公民身份至今沒有基本改觀。至於城鄉二元體制的另一支柱的土地制度,則問題更為嚴重,限於篇幅,只能留待下次討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愛思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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