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境禁令並不適用於被指控犯罪的人,而是適用於涉及民事訴訟(通常是商業糾紛)的人。圖為,北京機場一景。
六年前,一位居住在中國的美國高管曾在上海浦東機場搭機前往三藩市例行出差,但他被告知不准離開中國。現在,這名美國人的遭遇也發生在更多外國高管身上。
「你知道你做了什麼。」上海邊境官員對他說。他嘗試了另一個機場同樣被禁出境。
《華爾街日報》3月31日報導,從那時起,這名美國高管就一直被困在中國。他是中共出境禁令的目標,這是中共法院使用的一種法律工具,導致許多外國高管被困在中國,且通常不知什麼時候才獲准離開。中共出境禁令範圍有多廣,與中共法院交涉所需時間有多長,均模糊不清。
多數出境禁令並不適用於被指控犯罪的人,而是適用於涉及民事訴訟(通常是商業糾紛)的人。即使是不承擔個人責任,或在公司捲入糾紛前幾年離開公司的外國人,也受到禁令約束。
根據維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2023年5月2日發佈的一份新報告顯示,中共越來越多地禁止人們離開中國,包括外國高管。限制出境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用來加強對人民生活各方面控制的眾多工具之一,限制外國人出境成了中共人質外交的一種手段。
被禁出境的外國人在中國陷困境
《華爾街日報》對數百萬份文件的在線法院數據庫進行搜索,發現37起外國人被禁出境的案件。但律師稱真實數字要高得多,學術界已發現超過150起此類案件。法院數據庫中的案件包括因拖欠付款或債務而滯留在中國的美國人、一名台灣餐館老闆與德國合伙人在股權問題上發生分歧,以及一名伊朗商人數月無法離開中國,因為他欠一名員工7,000美元。
去年日本野村國際銀行中國區投行部主席王忠和被禁止離境,引發國際關注,這是一起知名人士被禁出境的例子。
加州理工州立大學聖路易斯奧比斯波分校(California Polytechnic State University, San Luis Obispo)商法和公共政策教授傑克·沃爾德森(Jack Wroldsen)對《華日》表示,在中國,涉及外國人的民事糾紛中,出境禁令會改變權力平衡,讓一方掌握所有牌。
出境禁令也經常針對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主或捲入個人糾紛的企業主。《華日》報導,50多歲的美國公民吳軍(Wu Jun,音譯)於2017年被禁止出境,在此五年前他曾擔任一家電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當中共法院於2016年3月裁定該公司拖欠8,150美元工資和其他款項時,吳軍的名字仍列在公司註冊名單上。
吳聲稱,直到他在邊境被攔截時,他才知道該公司尚未更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他被告知,在提供經濟擔保或糾紛解決之前,他不能離開中國。他提出上訴,但敗訴。
面臨出境禁令的人往往陷入法律困境。《華日》報導,這位在上海浦東機場被攔截的美國高管找不到工作。由於缺乏文書工作,他無法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接種疫苗。他的簽證早已逾期,到哪裏都要隨身攜帶一封法庭信函來解釋原因。
出境禁令下中共無法安撫外企
Harris Sliwoski合伙人丹·哈里斯(Dan Harris)專門研究國際法,並撰寫有關中共使用出境禁令和債務人質的文章。他表示,出境禁令表明企業和個人責任在中國(中共)的法律體系中可能變得混亂。儘管北京允許企業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運營,但當涉及出境禁令時,企業責任很快就會變成個人責任。
去年,一系列在華盡職調查公司遭到中共當局突擊搜查,一些人被拘留。此舉不僅嚇跑外企高管,他們還對在中國做生意的風險提出嚴重質疑。上周,中共連開三會,包括中共黨魁習近平在內的中共高層頻繁會見外企高管,企圖拉攏外資,吸引外國公司和商人。
但中共並沒有解決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面臨的一大風險:他們可能被禁出境。
2023年12月18日,美國駐日本大使拉姆‧伊曼紐爾(Rahm Emanuel)發文批評中共當局令多個私企高管失蹤或被禁出境。他在X上寫道:「被拘留、失蹤、被驅逐……下一個是誰?」
「(鬥魚)執行長陳少傑神秘失蹤(8月至11月),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被驅逐(2020年至2023年),野村證券的王忠和被禁止出境(9月)。然後還有(沃華藥業董事長)趙秉憲、(中糧集團原副總經理)周政、(投資銀行家)包凡、Qu Dejun(新城集團副董事長)、Yang Ahihui、葉簡明……美思明智、貝恩資本、安斯泰來製藥……還有這個周末,一起神秘死亡(事件)。」他說。
伊曼紐爾最後寫道:「在中國開展業務的成本不斷上升,(失蹤、拘留)名單不斷增加。」
出境禁令加劇美中爭端
中共出境禁令已成為美國外交官頭疼的問題,加劇中美之間的長期爭端。自3月份以來,美國國務院一直將中國列入「重新考慮旅行」名單,理由是存在任意拘留和任意執行中共法律的風險,導致美國公民可能面臨出境禁令。
美國政府根據《信息自由法》要求披露了一些與中共出境禁令相關的數據。美國國務院援引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信息,披露2010年至2019年間發生的30起出境禁令案件。
三年前,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愛德華·馬基(Edward Markey)和其他立法者提出一項立法,拒絕向任何參與制定或執行出境禁令政策的中共官員發放簽證。但該法案尚未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