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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成年,你們判不了死刑的,哈哈哈哈」

「我是未成年,你們判不了死刑的,哈哈哈哈~」

一個13歲的殺人兇手,在法庭上狂笑着對法官們說。

受害人家屬,就在他對面。

1

這個小惡魔叫趙力寶,黑龍江人。

趙力寶父親做生意,家庭比較富裕,家裏人對他比較嬌慣。

他13歲就吃的又高又肥又壯,身高160以上。在學校里,不是掀女生的裙子,就是偷看女廁所,最後,老師忍無可忍,聯繫家長,讓其退學。

退學後,趙力寶變成了一個街溜子,走村串戶,騷擾婦女,好勇鬥狠。

2004年的夏天,7月27日,他攔住了村里一個外來戶家的小孩——小芳(化名)。小芳的父母是後來遷到這裏居住的,而小芳的爸爸長期在外打工,小芳媽媽就是普通的農婦,在村里算是比較弱的一個家庭。

他把小芳拉扯進了玉米地,強姦了她。

小芳原本是要去舅媽家,被強姦後,她因為受到了恐嚇,一開始沒敢和舅媽說自己的遭遇,但舅媽還是察覺了一些異常,在仔細詢問下,小芳才說了實話。

小芳的媽媽得知孩子被畜生強姦後,沒有選擇忍氣吞聲,立即就報了警。

但是,警方抓獲了趙力寶,卻無計可施。他才13歲。按照當時的法律,他未滿14周歲,連民事責任都不用承擔。

最後,在警方的協調下,趙力寶家庭被要求向小芳家賠償9000元的醫療費及精神損失。

趙力寶自然受到了父母的怨懟和責罵。

他沒有悔改之意,而是燃燒起莫名其妙的仇恨,半夜爬進了剛被他傷害過的小芳家,對着小芳媽媽揮起了刀,連扎19刀。

小芳媽媽頓時倒在血泊里。

趙力寶被抓獲後,在法庭上對着法官狂笑:「我才13歲,判不了我死刑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確實——誰也拿他沒有辦法,他僅僅被處以18個月的勞動教養。

小芳的一家,就這樣毀了。媽媽被殺害,女兒被強姦,爸爸領着倖存的女兒,在村里也呆不下去了。

時隔20年,那個趙力寶,早已經結束了勞動教養,一個惡魔,從此隱藏在了人群里。

2

他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另一個驚動了全國的惡魔,大連13歲男童蔡虎虎。

蔡某行為模式和趙力寶一摸一樣,甚至連他們倆的外貌都很相似。

趙力寶在學校里就開始騷擾女生,偷窺女廁,而蔡虎虎在小區里,也像一隻剛發情的野狗一樣。他多次尾隨女鄰居或女童,甚至,跟到了女鄰居家裏,藉口說要水後,目光詭異地在女鄰居家四處掃視,當發現女鄰居家還有其他人,才匆匆離去。

後來,他盯上了同小區才10歲的小女孩,女孩平時都是家人接送,唯有就這一天,女孩落單了。在距離自己家不到100米的路上,被蔡虎虎攔住了。蔡虎虎誘騙她到自己家去,隨後,將她推倒在床上,進行猥褻強姦。

女童嚇得大哭起來,見孩子哭鬧掙扎,他就將孩子殘忍地殺死。隨後,拖出自己家,棄屍在自己家對門的樹叢里。

見女童沒有準時回家,女童的家人報警尋找。他躲在自己家中,窺看着女童家人一遍遍在小區里尋找、呼喊,也窺看着警車呼嘯着到達.....他甚至還拍了警方在小區里挨家挨戶查問的視頻,發在了自己班級群里。

當警察找到了女孩屍體,鎖定了周邊,並且到他家登門查問時,他還在班級qq群里佯裝鎮定說,我還是個小孩子啊,為什麼要問我這些事啊?會不會有人冤枉我啊,要是冤枉我了怎麼辦啊?我還是未成年啊才13歲!???

很快,警方抓捕了他。痕跡太明顯了,他連自己家的作案現場都還沒有破壞完畢呢。

最可怕的事在後面,他被警方帶走調查24小時後,即便已經認定他是兇手,因為未滿14周歲,連羈押他,都沒有法律依據,隨後,他被放了回去.......

放了回去!?

備受滋擾、深陷恐懼中的小區居民真的都炸裂了。這樣一個惡魔,就這樣被放回來了?下一個受害的是誰家的閨女?誰家的媳婦兒?

他又肥又高又壯,他現在還知道了,自己做什麼都不會受到法律懲罰.....

整個小區,都成了他的狩獵場吧?!

最終,當地的司法部門及時重視了這個情況,13歲的男童蔡某某,再次被「逮捕」,這次,他被送往了一家類似於少管所的懲戒機構。他會被在這裏約束、強制教養3年。

今年已經是2024年了。那個13歲就強姦殺人的惡魔,應該已經17周歲,即將年滿18周歲。

他早已經被釋放了,也趙力寶一樣,也已經隱身於人世間。

他們悔改了嗎?你猜!

3

2010年,廣西,一個叫韋進木的男孩,也是13歲,就作下驚天大惡。?????

他先是無緣無故動手掐死了同村一個4歲的男童。

據村里人反映,在此之前還有小孩非常可疑地「淹死」在淺塘里,而事發前,韋某就在附近,但因為沒有證據,韋某也沒有被調查。

但是因為未滿14周歲,無法被羈押。

他就像不受任何約束的惡魔在村里遊蕩,接着,第二年,他又重傷了村里一個6歲女童。

這次,他被判刑6年。

他沒出獄前,村裏的人就很恐慌——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一旦他出獄,村里必然又會有孩子遭殃。可是沒有人能延長他的刑期。

韋某出獄了,還是減刑出獄,2015年,他僅僅服刑4年,就出獄了。無處可去的他四處遊蕩,晃蕩到了廣州。

在番禺的一處高架橋下,他發現一個11歲的小女孩小盈(化名)正在獨自行走,

他隨後就撲上去,把小盈拉到偏僻的角落裏,強姦後殺害。

作案後,他逃跑了,但僅僅逃跑了10多個小時,就再次落網。

這一次,他總算年滿18周歲了。

如果他第一次殺害4歲的男童,就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那麼,另外的兩個孩子,都會得以保全。

刑事責任的年齡,憑什麼定在14周歲啊??

他們都能強姦、殺人、搶劫了,卻不能承擔刑事責任?

4

有人說,制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一種崇高的人道主義,是我們國家向現代文明法治靠攏的標誌。

真的嗎?

即便是美國,也只有23個州,規定了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而其他近一半的州,根本沒有這個限定,他們默認的年齡是7周歲。還有如北卡羅來納州,直接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為6周歲。

而在英國的蘇格蘭地區,刑事責任年齡,也是7周歲。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對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定在12周歲甚至更低的。

我們國家算是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容忍度最「人道」的國家。

在工業革命早期,英國那可是嚴刑峻法。七八歲的小孩偷了手絹(刺繡綢緞手絹當時是貴重物品)、偷一塊麵包,都可能因為行竊罪,被鞭打、甚至被吊死。

可能是中國人普遍還停留在對十一二歲小孩「體型瘦弱」「認知單一」的刻板印象里。但,隨着這些年社會物質極大的豐富發展,太多太多的十一二歲的孩子,發育得真的和成年人相似。

很多初中門口走出來的孩子,女生身高一米六的比比皆是,男生身高一米八的也是遍地都是。他們的身體體能已經成熟,他們的智力和心機很多已經不亞於甚至遠遠超過自己的父母。

更可怕的是,他們還都能上網。能看到各種暴力、色情、殘殺的新聞、電影、視頻。他們也可以輕易接觸到這樣的製品。

同時,他們很快都知道了,自己未滿14周歲,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

.......

5

在大連13歲男童殺害10歲女童事件後,法律終於修改了,這是邯鄲三個小惡魔得以被刑拘的重要契機。

修改的刑法修正案,在這個案子裏被激活。

但新的問題來了,就在今天,又一個慘劇登上新聞。

廣東清遠陽山縣,2月26日,8歲的女童被一個13歲的男童陳某某性侵,

但是,警方介入後,因為陳某某未滿13周歲,而不予立案。

熟悉的悲劇的影子又來了,又來了.....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鳳凰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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