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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聖依楊子直播帶貨翻車 銷量太低 商家報警

1月16日,楊子、黃聖依夫婦到抖音達人@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帶貨,但這卻引發了後續的一連串事件。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她是奔着明星帶貨去的,還在溝通時把楊子、黃聖依夫婦的直播寫進了合同里,甚至為此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結果只賣出去一單,且沒能與楊子、黃聖依兩人同框。對此,有人代表60餘名商家報警稱,他們支付了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他們認為相關公司涉嫌合同詐騙。

1月26日,負責該案的警察告訴紅星資本局,該案已受案,現正處於偵查階段。

被指控涉嫌合同詐騙的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資本局,1月16日這一場直播的數據確實不佳,但他們的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後續還會為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他們沒有跑路。

楊子、黃聖依夫婦帶貨翻車?

商家:準備170萬元臘肉只賣出去一單

王女士是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2023年12月,她在抖音上看到一條直播招商廣告,經過考察後,他們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晟宸澤傳媒」)簽訂了合同。

「晟宸澤傳媒說他們請明星來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他們交了10萬元的坑位費,對方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一些小主播直播帶貨,並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萬元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

「因為我們的(產品)是臘肉,年前是最好賣的,我就比較急,他們當時說交了錢就會安排一些小主播來播,大概能完成30%的銷售額;大主播能做50%,還剩下20%會交給第二場大主播返場直播。」王女士對紅星資本局回憶當時的情景。

合同顯示:晟宸澤傳媒提供直播帶貨服務,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一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達人@表哥(覃進展)、藝人黃聖依和楊子直播;第二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楊子和黃聖依的直播寫入合同,圖由受訪者提供

不過,直播的進展沒有晟宸澤傳媒此前承諾得那麼順利。

「他們先是說要準備大場直播,來不及做(小主播的)直播了;結果到大場直播,我們的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鐘,而且只有覃進展在,沒有黃聖依和楊子。我當時問了,他們說我們的品下午會返場,然後才有同框,結果一直等到晚上,我們的品沒有再出現過。」王女士說。

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晟宸澤傳媒曾提醒過他們爆單的問題,於是他們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這些產品的保質期為180天,但最終只賣出去一單,銷售額約100餘元。

「說好了要播的沒播,承諾的比例沒完成,我們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澤傳媒已經沒有能力執行這份合同了。」王女士稱,他們要求解約退款,但被晟宸澤傳媒方面一拖再拖。

黃聖依工作室發聲明

商家報警稱已支付超3000萬服務費

1月中旬,王女士趕往晟宸澤傳媒在上海市的辦公地,但發現其辦公室內沒有員工,且有經歷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這裏蹲守。

王女士稱,他們成立了一個群並發起接龍,從最新的統計結果來看,共涉及71個商家。其中,與部分商家簽約的是上海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好媽媽影視」)。

圖由受訪者提供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近日,這些商家們陸陸續續在網上發聲,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1月25日,黃聖依工作室發表聲明稱,1月16日,黃聖依和楊子是應抖影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稱「抖影傳媒」)的邀請,作為嘉賓到@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助力推介帶貨。

黃聖依工作室強調稱,兩人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品等。

「對於任何未經授權使用黃聖依、楊子肖像或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我方將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黃聖依工作室稱,他們已第一時間敦促抖影傳媒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另外,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她已經報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報回執》。

回執單顯示:

XXX等代表60餘名受害人至我經偵支隊窗口報案稱:2023年12月至今,好媽媽影視與多名受害者簽訂直播帶貨對賭協議,該協議規定如果直播帶貨未達協議最低金額,公司將按比例退款。受害人支付3000多萬直播服務費,但該公司直播帶貨未達協議規定最低金額,也拒絕按對賭協議退款,故受害人認為好媽媽影視涉嫌合同詐騙案。

圖由受訪者提供

1月26日,紅星資本局致電負責該案的警察,對方表示,已受案,現正處於偵查階段,「在受案後,最長60天會有結果,是刑事案件就立案,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予立案。」

「因為這是經濟案件,涉及到好幾個賬戶,不單單是晟宸澤傳媒的賬戶,我們要核實,現在資金流向沒有全部出來。」上述警察對紅星資本局說。

「我們沒有跑路」

負責人:後續會安排其他直播場次

1月26日,紅星資本局致電晟宸澤傳媒的相關負責人王先生,他稱,「因為現場有各種突發情況,1月16日這一場直播數據確實不佳,商家們的情緒就比較激動。」

對於未達承諾的銷售數額且不退款一事,王先生解釋稱,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場直播中,而是會在合同期內安排主播持續地直播。」

紅星資本局翻閱三份合同發現,合同內確實都標明了合作期限,如90天兩場直播、90天三場直播、100天三場直播(有行業頭部達人+明星的陣容),且可提供直播切片。

王先生向紅星資本局表示,如果合作期限內沒能達成所承諾的銷售額,他們會嚴格按照合同執行、等比例退款,後續還會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也安排了員工製作直播切片。

而對於跑路的質疑,王先生稱,前幾天,有些商家直接圍毆了他們公司的同事,「我們沒有逃避,相關資料也提供給公安部門了,他們建議我們暫時不去辦公,因為正面衝突不好。」

另外,當紅星資本局問及晟宸澤傳媒和好媽媽影視的關係時,王先生稱,兩家公司是一起的。

對於邀請楊子、黃聖依的抖影傳媒,王先生表示,這家公司是相關活動的主辦單位,而涉及電商的部分則由他們公司來辦。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紅星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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