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已同意就一項索賠50億美元的訴訟達成和解。圖為2019年7月10日,在華盛頓特區,一台電腦上顯示着谷歌標誌。
谷歌公司的律師周四(12月28日)表示,谷歌已同意就一起索賠50億美元的訴訟達成和解,該訴訟指控,這個科技巨頭不當追蹤數百萬使用其Chrome瀏覽器隱身模式用戶的個人數據。
周四,加州奧克蘭(Oakland)的美國地區法官伊芳‧岡薩雷斯‧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擱置了原定於2024年2月5日對這起集體訴訟進行的審判,因為此前谷歌和消費者的律師表示,他們已經達成初步和解。
雙方律師表示,作為調解過程的一部分,他們已經簽署了一份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並將不晚於2024年2月24日將該協議提交給主審該案的聯邦法官最終批准。
和解協議的財務條款未予披露。
原告最初要求谷歌提供至少5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稱谷歌能夠通過它的分析工具以及其它工具來跟蹤用戶的在線活動,即使他們認為他們是在私下瀏覽。
原告們稱,即使他們將谷歌的Chrome瀏覽器設置為「隱身」模式(Incognito mode,也稱無痕模式),將其它瀏覽器設置為「私隱」(private)瀏覽模式,谷歌的分析、cookies和應用程式也能讓該公司跟蹤他們的活動。
原告們還在這項2020年提起的訴訟中說,這讓谷歌了解了他們的朋友、愛好、最喜歡的食物、購物習慣以及他們在網上尋找的「可能令人尷尬的東西」,從而把谷歌變成了一個「不受問責的信息庫」。
今年8月,羅傑斯拒絕了谷歌要求駁回這項訴訟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