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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從迫害手段變換看中共法治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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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來,這場由元兇江澤民發動的政治滅絕迫害運動,致上百萬善良人被非法抄家、綁架、勞教、判刑,甚至活摘虐殺,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至少有五千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給中華民族造成巨大災難。迫害經歷了中共三屆領導班子,依然沒有停止,後幾任始終沒有公開表態,卻只見掩蓋,實際是默認迫害和罪惡,想把迫害法輪功冤案拖成歷史遺案,所以才出現了迫害過程中的許多荒唐鬧劇。

7月20日,美國首都華盛頓DC國會山前舉行大型集會,抗議中共過去24年來對法輪功團體的殘酷迫害,呼籲「解體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戴兵/大紀元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四年了,期間,中共將古今中外一切邪惡手段施加在善良人身上,尤其是法律迫害,隨着迫害步步升級,其所謂的法律手段轉型變換了多種。

暴力截訪轉非法拘留

迫害發生後,法輪功學員抱着真誠的善心,走出家門,向各級政府部門反映實情,希望政府了解真相,消除誤解,改正錯誤,行為合理合法,一個正常的政府,面對這樣一群和平請願的民眾,即使不能當時解決問題,最多也只是把民眾接回家,通過調查研究後,給民眾一個滿意答覆,何況法輪功群體是正法信仰,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所以當時當局給個合理答覆是很容易的。

但面對來自全國各地的上訪者,中共當局出人意料的下令強行截訪打壓,這樣,合法上訪遭到暴力截訪打壓,本來暴力截訪就已經是政府的非法行為,即使把人送回家卻不解決問都是失職行為,但中共不但不放人回家,反而將上訪者劫持到當地派出所或看守所等地強制洗腦轉化放棄信仰,實際是把上訪者處以非法行政或刑事拘留,此時,中共政府的迫害行為由暴力截訪轉為非法拘留,政府從非法行為轉為政府犯罪。

非法拘留轉非法勞教

面對中共的強盜行為,一般的中國人,如果因為一些小小不然的事情,也許就自動退縮放棄維權,但法輪大法是佛法天理,謗佛害法,事情可就太大了,如果不去糾正,造成的惡報,不是一般人想像的。為了世人的未來和希望,法輪功學員沒有退卻沉默,但在上訪的途徑被完全堵上的情況下,他們只好自費印製真相資料,義無反顧的拯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既維權又在世間行大善。

這種慈悲的義舉,中共不但不認可,更不珍惜改錯的機會,卻暗中升級迫害,公安人員直接私闖民宅抄家綁架作案,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往往被關押一個月內時間,就被公安強行非法勞教,投進勞教所加害,遭受精神和肉體摧殘,在勞教制度被廢除前,非法勞教被中共廣泛施於法輪功學員,成為中共迫害善良最主要的所謂法律手段,許多人被連續勞教多次,這樣,公安執法犯法,徇私枉法,迫害手段由非法拘留轉為非法勞教。

非法勞教轉非法判刑

勞教制度是中共從前蘇聯引進而來肆意剝奪人身自由的專政制度,是共產政權國家的政治行為,非法律行為,嚴重違反本土法律和國際法,曾經行使這種制度的國家包括前蘇聯早就將其廢除,但中共樂此不疲,長期以來,作為公安機關一個重要特權隨意打擊各類群體,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非法勞教行為達到瘋狂程度,但由於沒有司法機關參與審判就直接將善良人投進勞教所,這種政府違法犯罪行為,一直受到國內外正義力量的嚴厲譴責,加上廣大的法輪功學員的揭露抗爭,二零一三年,中共當局不得不宣佈廢除勞教制度,釋放了各地勞教所的所有法輪功學員。

勞教制度廢除,就等於當局承認迫害是非法的,所以應該立即停止迫害,糾正冤假錯案,進行國家賠償,詭異的是,中共當局並沒有走向人們希望的那一步,而是將法輪功冤案轉給檢法機關辦理,也就是進入所謂司法程序,企圖以此向外界證明迫害的合法性,中共此舉非常荒唐,先廢除勞教承認迫害非法,但不糾正違法犯罪,卻突然走法律程序,公然公開進行全面司法迫害,等於又升級迫害,迫害由非法勞教轉向非法判刑,中共當局一錯再錯,終成大錯。

非法判刑轉強制失蹤

中共司法機關介入法輪功冤案後,自以為經過精心表演,就能混淆是非,矇混過關,達到證明迫害合法的邪惡目的,讓外界認可中共的迫害是正確的。中共公檢法構陷法輪功學員的罪名基本都是「刑法三百條」即「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律依據是兩高的所謂「司法解釋」。但無論公檢法在法庭上怎麼聯合表演,卻無法答覆正義律師進行無罪辯護質問的焦點問題即: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那一條法律實施」?「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危害」?兩高將「司法解釋」解釋的再漂亮,卻沒有料到自己畢竟不是人大立法機關,解釋了多次也等於零。在上千次的庭審辯論中,中共檢方人員都是趾高氣揚的來,尷尬支吾的答辯,然後灰溜溜的走掉。

中共原本打算進入司法程序來展示確定迫害的合法性,卻恰恰更加清晰的證實了迫害非法和罪惡,出盡洋相和醜行,弄巧成拙,使許多被當局邀請旁聽的社會各界人士及當事人家屬,反而真正明白了迫害真相,許多正義人士和受害人家屬因此不斷的批評和舉報控告公檢法司違法犯罪行為,致所謂的庭審秀再也演不下去了,最後直接耍流氓,在政法委610的操弄下,公檢法司沆瀣一氣,將整個作案構陷過程暗箱操作,也就是秘密抓人、抄家、搶劫、關押、審訊、庭審、枉判、入獄,完全拋棄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完全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探視權、旁聽權、法律援助權、辯護權、申訴權等,實際對被抓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失蹤,其邪惡的目的只有一個:對不放棄信仰的人秘密虐殺和活摘。

二十四年來,這場由元兇江澤民發動的政治滅絕迫害運動,致上百萬善良人被非法抄家、綁架、勞教、判刑,甚至活摘虐殺,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至少有五千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給中華民族造成巨大災難。迫害經歷了中共三屆領導班子,依然沒有停止,後幾任始終沒有公開表態,卻只見掩蓋,實際是默認迫害和罪惡,想把迫害法輪功冤案拖成歷史遺案,所以才出現了迫害過程中的許多荒唐鬧劇。尤其在法律迫害手段上,中共不斷轉型變換,迫害不休,但無論怎麼轉型迫害,公檢法都無法自圓其說,無論怎麼耍流氓,都無法擺脫中國大陸黑公安、黑司法、黑手黨、黑監獄組成的黑社會法治現狀。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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