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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翁為何招來「殺妻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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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裏教書先生聽到中堂傳來說話聲,講着怎樣來報應詐欺致富的這家主人。(示意圖:取自中唐《金剛經變圖》敦煌莫高窟154窟局部。公有領域)

清朝時,順天府寶坻地區有個富人,生性貪婪狡詐。他將水銀注入天平橫端的銅杆子中,每當做買賣使用秤時,買入東西時,就將秤桿的右側昂起,使秤桿內的水銀流向左邊,這樣就可以用較少的錢買到更多的東西。當他賣出東西時,又就將秤桿的左側昂起,使秤桿內的水銀流向右邊,這樣能使他賣出的東西比實際斤兩來得少,收比較多的錢。他就是用這種方法欺騙別人來取得利益,沒有人能知道他這種伎倆。

同郡(郡:地方行政單位)有個姓趙的書生,在這個富人家當教書先生。有一年除夕,富人留他在家裏過年,他獨自睡在中堂的旁屋裏。到了半夜時分,他聽到門外颯颯的聲響,好像有幾個人躡手躡腳走了進來,在大堂中走來走去,又聽到好像有人出來迎接門外的人。

門外的人對廳堂中的人說:「這家人用水銀天平騙人賺錢已經有許多年了,用什麼來報應他?」大堂中人說:「用火來燒他的房子。」回答說:「報應太輕了。」又說:「滅絕他的後代子孫。」回答說:「這樣就太重了。」過了好一會兒,才說:「用柳氏來報應。」教書先生聽到後感到很奇怪,於是披上衣服起身查看,這時已經無聲無息了。

他想這該是神說的話,又想到富翁平時沒有仁德,才遭到神的譴責,如果自己繼續住在他家裏,恐怕會殃及池魚。過了幾天,他就假託因為它事而辭職告別了。

不久,富人買了一個姓柳的妾,因為柳氏長得很美,富人特別鍾愛他,因此開始與妻子不和。家裏的人相互爭吵、辱罵,日夜不停。有一天,他的妻子又和柳氏相互詬罵,詬罵中觸犯了富翁,富翁非常生氣,揪住妻子的頭髮並毆打他,竟然將她打死在拳下。妻子的家人向官府提出訴訟,經過審訊,富翁殺妻之事證據確實,依法應當處死。

這時,在富翁家當過教書先生的趙生,已經在科舉考試中接連及第而居住在長安了。富豪之子就跑到長安向趙先生求救,趙生大驚說:「有這樣的事,我當年就聽說過了,只是所謂的『柳氏之報』不知是怎麼一回事,今天竟然應驗在這裏,這就是天意!天怒不可違,違逆天意是不吉祥的,回去向您父親表達歉意,我也不能幫他什麼忙。」

他的兒子回到家後,拆開秤來一看,果然在天平橫杆裏面有水銀,這才感到驚悚和後悔。富人家從此破敗,這個案子始終不能翻案。

下面再講一個「三歲孩兒為父親雪冤」的故事:

事情同樣發生在清朝時期,安徽霍丘縣有兩個流浪的乞丐,甲乞帶着妻子和一個小孩,小孩才三歲,名叫劉黑,不是很會說話。乙乞孤身一人,他們兩人同行去乞討。甲乞的妻子與乙乞暗中有染,但甲乞不知道。

一天,他們走到離縣城幾十里外的廢寺中住宿,寺里原無僧人,周圍也沒有鄰居。甲乞睡熟了。其妻子與乙乞策謀,乙乞用繩子勒住甲的脖子,甲的妻子則拉着甲的腳,一直勒到他死去,小孩坐在一旁哭泣。二人把屍體扔在井裏後就逃跑了。

當他們將走出霍丘縣前往河南固始縣時,乙乞與姦婦商量,帶着孩子上路很不方便,不如賣掉他。這時,他們經過一個村莊,有個村人想買這個小孩,就給了他們一百錢,抱着小孩走了。沒走多遠,村人問小孩:「他是你爹嗎?」孩兒說:「不是。」又問:「你爹在哪裏?」小孩說:「被他們殺了。」這時周圍的人都感到很奇怪,再次問他,都是這樣回答,而問他其它事情,他就不能回答了。

村里人害怕受到牽連,急忙糾集人追他們,謊稱將小孩還給他們。孩兒投入母親懷中大哭,但他母親不承認,說:「這不是我的兒子。」眾人更加疑惑,就同地保(相當於現在的鄰長或里長)一起將婦人和乙丐綁送到縣衙。官府審問時,婦人和乙丐矢口否認犯案,小孩的回答則如先前一樣。官府就將婦人和乙丐兩人扣押起來嚴加審問。兩人最後不得不招認,和差役一同回到了寺廟,從井裏取出甲乞的屍體,證據確鑿。

當時蔣立庵任穎州知府,霍邱縣是他所管轄的範圍,他曾親自審問過此案。當他問小孩其它話時,小孩根本不能回答,就只能回答這一句話。後來縣府善待了他。如果不是這個小孩,乙乞和甲丐的妻子很快進入豫州(河南)境內,無人控訴,甲乞將永遠含冤於地下了。這大概是甲乞托靈於孩兒來為自己雪冤吧;姦夫姦婦謀殺本夫,天理難容,本案暗中啟迪後人啊!

資料來源:《諾皋廣志》、《客窗筆記》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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