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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擬禁「傷害民族感情」 有大陸學者公開發聲反對

中共擬禁「傷害民族感情」,有大陸學者公開發聲,認為處罰標準模糊、過度干預個人,幾乎無法根據法治原則操作。粵語組製圖

中共正就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公眾諮詢,草案顯示官方正在全面擴張警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和衣飾均被視作違法。對此,有大陸學者公開發聲,認為處罰標準模糊、過度干預個人,幾乎無法根據法治原則操作,有惡化公共領域輿論空間的危險。

北京清華大學刑法學教授勞東燕在社交平台個人專頁發聲反對草案內容,表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是內涵極為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將其作為法律處罰標準,必然有過於模糊問題,容易造成任意擴張行政處罰。

勞東燕強調,處罰標準模糊勢必導致選擇性執法,容易出現濫權現象,可能激化警民矛盾,為社會穩定帶來新風險。而國家權力直接干預公民個人日常穿着,明顯有過度干預之嫌;直指這樣的立法可能刺激極端民族主義,進一步惡化公共領域輿論環境,「也可能加劇與一些國家的對立情緒,導致外交上的被動」。

除了勞東燕教授公開發聲,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也批評此草案。他在社交平台個人專頁上指出,「中華民族精神」、「中華民族感情」由誰確認、按什麼程序確認,這都是「幾乎無法循法治原則操作」的問題;又指倘若獲通過,執法上必將造成依循長官意志抓人、定罪的實際後果。

中國擬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目前正在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本台記者比對後發現,新草案全面加大了公安的執法權,包括警方對無線電通訊、低空航空器等領域的全面管控。對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頻率的市民,取消警告直接拘留。另外新規下多個條款亦提高罰則,例如第25條「擾亂公共秩序」和第27條「涉考試作弊」,相對現行處罰的罰款翻倍。

而引發更大關注的,則是新草案賦予警方直接處罰侮辱、誹謗英烈以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之類的執法權,指明「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佈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均屬違法。

有上述行為者,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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