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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惠林:自利、利他、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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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的基礎經濟學教科書,開宗明義幾乎都由「人的欲望無窮,資源有限」開始,強調人的「自利」(self-interest),人們也都認為這是源自於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而史密斯的《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九三七年版英文書的第十四頁(二○○○年版中譯本第三十頁),這樣寫着:

「我們每天有得吃喝,並非由於肉商、酒商,或是麵包商的仁心善行,而是由於他們關心自己的利益。我們訴諸他們自利的心態而非人道精神,我們不會向他們訴說我們多麼匱乏可憐,而只說他們會得到什麼好處。」

「自利」是人性乎?

在這一小段文字中,一針見血地將「自利」的現代人之人性勾勒得甚為傳神;從此以後幾乎所有經濟學的討論里,都假定「自利行為」的存在,但往往忽略或排斥利他行為。也就因為如此,許多社會學者和心理學家,以及馬克思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都認為經濟自由哲學所假設的人之行為模型有缺陷,於是拒絕接受。不過,亞當.史密斯的《道德情感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一八五三年版本第三百二十一頁(二○○九年版中譯本第三百頁)中,有這樣的敘述:

「每一個人都更顯着地感覺到他自己的快樂與痛苦,甚於感覺到他人的快樂與痛苦……,在他自己之後,他自己的家庭成員,那些通常和他生活在同一屋子裏的人,包括他的父母、他的小孩、他的兄弟姊妹,自然是他最溫暖的情感對象。他們自然是,而且通常也是,對其幸福與否,他的作為必定最有影響的那些人。」

這裏所描述的,是「個人」在家庭里,具有「利他性」。所謂的利他,系指某一個人的行為結果對「他人」有利,如此,上文引述的肉商等不是都有極強的利他效果嗎?所以,「利己」、「利他」的爭論,關鍵點應在「人心的主觀意志」且無所求,或者說是否行為人自願、油然而生且不求回報的。對於自己,「自利」、甚至於「自私自利」求取自身幸福,應該不可能是被迫的,對於家人、親戚朋友,甚至是自己喜歡的人,出自內心的主動利他,也應很自然。不過,對於眾多的陌生人,我們可能會主動而不計代價地利他嗎?雖然我們希望人人都有博愛、利他心,但回歸現實人間,卻是讓人失望的。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幾乎是現代人的座右銘,儘管大家都批評自私自利,但現實卻是如此,於是轉而探究自利行為。名聞全球的華裔產權名家張五常教授認為,自利行為可由三個角度體會:一是利己的行為也可以利他,這在上引的史密斯名言裏已明示了。二是「自私是會損人利己的」,此與寇斯(Ronald Coase,1910-2013,一九九一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的「交易成本」(tranaction cost)關係密切。三是反問「假若人是不自私的,社會得到什麼好處?」

如果人是不自私的,人際間的交易成本會大減,甚至是沒有,那麼人類福祉會提升,甚至人間會成天堂。大部分的宗教都勸人放棄私心,而共產、社會主義不也以「大公無私」為基礎?只是「無私」這種境界只在烏托邦或是天堂,人間處處充斥自私自利,那就承認此事實,在此現實下,再看如何才能獲益。

自私的愛迪生

張五常教授就曾對自利行為作觀察,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發表了〈自私對社會的貢獻〉短文,描述自私自利對社會有利也有害,但不是利害參半,而是利大於害。他深知讀者不會同意這種說法,於是舉大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1847-1931)為例證明。我們應該都同意,愛迪生對人類有莫大的貢獻。記得就讀小學時就被灌輸愛迪生是位偉人,為了研究可以廢寢忘食,是位無私、人格高超的人物。但張教授說他在一九七四到一九七七年間,曾從事研究有關發明專利權的經濟問題,搜集了很多資料,其中對有關愛迪生的部分,他特別留意,因為他也是自小就被老師耳提面命應效法愛迪生的偉大、無私,為社會貢獻。張教授在看過有關資料後,下評語說:愛迪生的「偉大」是對的,但「無私」卻是謊話。他發現愛迪生的自私,世界少有。愛迪生從不捐錢,對工人苛刻至極,對於自己認為無利可圖的發明,一概不理;但認為有商業價值的,就大量投資,日夜催下屬工作。

張教授說,愛迪生對發明後專利權的重視,也是少見,每次覺得外人可能盜用他的發明,就訴諸於法。如此一來,愛迪生的發明縱然是價值連城,他死時卻不富有,因為打的官司實在太多了。張教授說,有人做過估計,認為愛迪生所花的律師費用超過了他發明專利權所得到的收入,不過,這樣的結果也可以說是愛迪生將財富分享給了律師。可惜的是,律師也是高所得的一群呀!

張教授舉愛迪生這個典型的自私者對社會有偌大貢獻來印證「自私對社會有益」的論點,與上文提及的亞當.史密斯在《原富》裏所陳述的論調異曲同工,都支持「我們在市場能買到所需的貨品,可不是由於供應者的仁慈之心,而是因為他們為賺錢自利的緣故。」於是一直以來,主流經濟學不論哪個流派,就都將「自利心」作為「人的行為」準則。

不過,我們換個角度、拉高層次想一想,包括愛迪生在內,如果擁有「利他心」,豈非能發明更多、更好的,且有益於眾人的新事物?若各行各業的生產者,都能以「愛心」、「善心」生產物品,豈不讓消費者更喜愛?報酬怎不會滾滾而來?而且大伙兒在生產時也充滿一片和諧、和樂氣氛,而寶貴生產資源也會被惜用,當今所謂科技新貴「過勞死」、生活緊張忙碌、壓力過重的種種毛病不是就不會存在了嗎?有沒有這種「無私」典範呢?有!另一位名聞全球、更受敬重的偉大科家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就是這樣一個人。

無私的愛因斯坦

話說一九三○年時,美國百貨業鉅子 Louis Bamberger和其妹Mrs. Felix出資請教育家Abraham Flexner幫忙建立一個新的科學研究所。Flexner覺得美國一般的研究所已有許多,乃建議創辦一所新型的高級研究機構,聘請世界一流的學者作研究,讓這些研究者有百分之百的獨立與自由,沒有任何教學、行政任務,要做什麼研究也是由研究者自行決定,研究所只負責提供足夠的經費。這所研究機構就是後來著名的普林斯頓高級研究所。

有人向 Flexner建議聘請一九二一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愛因斯坦,Flexner抱着姑且一試的心理,親赴加州理工學院,當面向在該處講學的愛因斯坦說明該研究所的種種,愛因斯坦很感興趣,而於一九三三年接受邀請。Flexner連忙請教愛因斯坦有何要求,愛因斯坦只提出兩個要求:一是必須接受他的助手邁耶爾且給予正式職位;二是愛因斯坦個人年薪只要三千美元,而且「若在普林斯頓一年生活不需三千美元,薪水還可以再低。」對於這兩個要求,Flexner頗感為難,第一個要求完全沒問題,但第二個要求卻完全違背常理,一般人往往是「多多益善」,能得到的報酬是愈多愈好,怎麼會有人反其道而行呢?

Flexner的苦惱,不只是覺得如此低薪實在是虧待愛因斯坦,而且對其他研究者又該如何比照呢?於是Flexner一次又一次要求愛因斯坦提高薪水,到最後幾乎是用懇求的,才好不容易說服愛因斯坦接受一萬六千元的年薪。三千和一萬六千,相差五倍多,可見愛因斯坦要求三千美元以下的年薪有多麼低,而這就是愛因斯坦日常生活的態度,覺得這個數目的金錢已能好好過日子,這也可以看出愛因斯坦的生活是何等儉樸、簡單。

愛迪生和愛因斯坦兩位都對人類社會有大貢獻,但一位「自私自利」,一位「無私利他」,終究都造成「既利己又利他」的效果,這也就引出了一個問題:是先利己再利他好呢?還是先利他而後利己呢?台灣的學者曾有過爭辯。一九九三年四月十日中華經濟研究院出版的《經濟前瞻》雙月刊中,王京明和張清溪兩位就「利己、利他孰先」為文做過辯論。

王京明引用老子《道德經》第七章「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作為「唯有透過無私(不自生)的看法,到最後才能真正成就每一個人的私利。」之佐證,並且進一步引伸出「先要求每個人放棄自私自利的心,如此到頭來,反能成就每個人的私。」而為了永續發展,「無私」還應普及到萬事萬物。我們知道,無私正是利他的最高情懷呢!

張清溪則直接了當地認為「因『有私』故成其『無私』」,他把世人琅琅上口的「市場失靈」之根源歸為「無私」。如果真要解決所謂的市場失靈,把原為無私的東西,指定給特定個人,使其成為「有私」(如私有財產)是根本之道。在沒有任何公有物(或無市場)下,擁有者需自負盈虧,會將財產作最有效率使用,使社會總福利達到最大。張清溪推而展之,認為當代內、世代間、人與其他生物、人與「無生物」之間的關係,也應是對萬事萬物的有私,才能成就當代、世代、人類與周遭環境的無私。當然,若能徹底將人類「洗腦」,洗掉「自私」天性,是可做到對萬事萬物的無私,但那已不是「人的世界」,而且也無所謂「成其私」,因為根本就沒有「私」嘛!

私利公益相調和

其實,兩位教授的論點並無差異,都認為「無私」是好的,只是張教授務實的承認當今世人是「自私」的,且是「天性」,也就是無法改變,但王京明抱持自私是可去除而導向無私的信念。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兩位都沒談到自私是否會「損人利己」,或者自利和自私是否相同,甚至於自私自利是否會導致「貪婪」,似乎都站在「不害人」的基點立論。如此,是否「利己利人」或「利人利己」就不必加以討論了呢?

再回到前頭引用的亞當.史密斯那一段話,說的是「自利心」和「愛自己的心」,後人卻有將之解釋為「自利貪婪」,但史密斯說的是「交換東西或買賣時」,「對我有利的,對你也有利」,基本上是「利己利人」的概念,和「自私貪婪」這種「利己不利人」或「損人利己」的概念是天差地遠的。而且,史密斯本人絕非自利貪婪者,他把收入悄悄捐給慈善機構,本人生活相當儉樸,開銷除了用來請朋友吃簡單的晚餐外,就是維持他小而美的圖書館,把史密斯的「自利」解釋成「自私貪婪」,是對他最大的歪曲!

作者是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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