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最讓人歡喜。太陽火辣辣照射下來的夏日午後,穿一條短褲邊聽搖滾邊喝啤酒,簡直美到天上去了。
夏天不到三個月就過去實在令人惋惜。真想求它至少持續半年。
不久前看了阿什拉•K•洛•戈因的科幻小說《邊境的行星》,講一顆很遠很遠的行星,星上一年,大約等於地球六十年,就是說春天十五年夏天十五年秋天十五年冬天十五年,甚是了得。
因此,這顆行星上有句諺語說「能看到兩次春天就是幸福之人」。總之就是說人人盼望長壽。
但長壽得看到兩次冬天可就麻煩了,因為這顆行星上的冬天極其嚴酷和黑暗。
假如我生在這顆星球,還是從夏天開始為好。少年時代在夏天的陽光下東跑西顛,思春期和青春期在秋天老老實實度過,而將壯年中年歲月連同嚴寒一起送走,春天轉來時進入老年。理想模式。
若碰巧長壽,再迎接一次夏天自然沒有說的。死時最妙的感覺是:噢,能在哪裏聽一聽「沙漠男孩」該有多好啊!但願我能如此死去。
西納特拉有一首老歌名叫《九月之歌》(Sinatra, September Song),大意是:五到九月太久太長,九月過後日落匆忙。秋意漸漸加深,樹木一片紅黃,還有幾多時光。
聽起來——歌固然很好——讓我黯然神傷。死的時候最好趕在夏天。
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是在2004年的盛夏。
那一年,我的幾個朋友找到我,開始了一段廉價卻值得永遠回味的旅程。
我們在學校附近綠色的山林中穿梭。
時而,我們去池塘中捕魚,時而,我們去溪溝中撈螃蟹,時而,我們去密林中追逐野兔,時而,我們換上金黃色的短褲,去山頂睥睨綿綿密密的墨綠色松林,時而,我們被山林吐出,摔倒在半山腰陽光下的草坪上。
美啊,那段時光。
不過短短三四日,我竟似乎從未體驗過那樣肆無忌憚的愛。
我愛我的朋友們,正如他們愛我,在那個無法重來的夏日。
夏天總是亮的、濕的、鹹的,在衣服變少的同時,我們的情感也如裸岩,曝光在風吹日曬雨打中。
痛是痛過,但有什麼關係呢?
痛正是青春的證明啊。
每一個有過青春的人,一定有過一段難忘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