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省一名農民在與客戶的一條短訊中,發出「大拇指的表情」符號,被法官裁定同意合同,令其損失8.2萬元,有網友表示日後都不敢再發大拇指的表情符號。
根據沙省法院的一份裁決顯示,原告人穀物及農作物公司西南碼頭(下稱:SWT)從2012年開始,一直從Achter農業公司(下稱:Achter)購買穀物。在2021年3月26日,SWT向Achter農業公司發短訊,希望提供有關購買穀物的詳細內容。
Achter農業公司的農場主與SWT的代表取得聯繫,並雙方通了電話,在會談結束後,SWT的代表草擬了一份合同。
該協議指出,Achter將以每噸669.26元的價格,向 SWT出售86噸亞麻穀物,交貨日期定於2021年11月,SWT代表亦簽署了合同,並用手機拍下了文件的照片。
SWT代表用短訊方式發送了一張合同照片,並附有請確認亞麻合同的信息,Achter負責人用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回復了短訊。
不過直至11月時,Achter無法交付農作物給SWT。
根據法庭文件,SWT代表稱他之前曾與SWT訂過幾份合同,負責人通過短訊方式回復確認合同,例如:「是的,」「看起來不錯」,「還可以」。
法官肯尼(TJ Keen)在判決中說:「簡而言之,我們所擁有的是一種無可爭議的模式,即多次簽訂雙方都知道,其符號意味着接受的有效,且具有約束力的延期交貨採購合同。」
Achter則反駁,他使用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只是證實了其收到了合同,這並不是確認同意亞麻合同的條款。
肯尼則說,「在我看來,一個了解所有背景的理性旁觀者會客觀地認識到,符號令雙方已達成共識,即思想的碰撞,就像他們在許多其他場合所做的那樣,大拇指的表情符號是一個電子形式的動作,可以用來表達接受。」
有網友表示,既然法院的判決開了先例,以後與其他人發送「大拇指」的Emoji或相關表情,也要非常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