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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發文調整二手房中介費 又連夜撤回

圖為2023年4月7日,廣州市一棟住宅樓。示意圖。

福建省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文,調整二手房產交易中介費(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佣金),之後又緊急撤回文件。

6月1日下午,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在其官方微信號發佈《關於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佣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甦的指導意見書》(簡稱《意見書》)。

6月1日下午,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在其官方微信號發佈《關於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佣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甦的指導意見書》。(網絡圖片)

《意見書》自6月1日發文之日起正式實施,試行一年。根據文件內容,福州二手房交易的雙方將從6月開始,從買方全額支付交易佣金,改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佣金,單方的中介佣金收費比例也調至房屋成交價的1.5%。

但是,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又發文稱,撤銷《意見書》,因對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政策把握不准、領會不透,悖離上級精神,給房產經紀行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對此,其深表歉意。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6月1日下午,福州本地房產中介陳霖(化名)介紹,「以前福州二手房交易的佣金,一般是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由買方支付給中介,一般在成交價的2%—3%不等,現在已調整買方支付1.5%的佣金。」也就是說,買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少了,但是賣家需要支付1.5%的佣金。

在第三方中介平台諮詢的福州鼓樓區一套房源,面積為113.3平方米,3室2廳,售價267萬元。如果按3%的中介費計算,以前買家需要支付8萬元中介費。若按《意見書》,則需要買賣雙方各支付4萬元中介費。

通過鏈家網搜索發現,截至6月1日,福州目前的在售二手房源為3.77萬套。

福州調整後總的中介費率仍為3%,比北京高。

據銀柿財經報導,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嬙指出,由於福州當前的中介費收費標準為3%。執行《意見書》前後總佣金不變,其它城市目前的佣金率大多為2.1%—2.7%,如果更改為買賣雙方各為1.5%,中介公司收取的總佣金則有所上調。

北京和上海的中介費收取費率和模式相近,並且已經實行買賣雙方共同承擔中介費了。有行業人員統計,目前上海二手房中介費率為3%,其中買家支付2%,賣家支付1%;北京的中介費率在2.7%,此前全部由買家承擔,但有消息稱,本月開始將實行買家付1.7%,賣家付1%的規則。不過在實際成交過程中,基本會更低,不同中介公司會給不同折扣。

今年5月8日,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

據財聯社報導,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總監陸騎麟表示,「福州本次出台的指導意見書,總佣金支付依舊是3%的比例,與原先比例並無變化,從目前公佈的措施來看,並未真正降低買賣雙方的成本。」

陸騎麟還說,福州此次新規對買賣雙方的佣金均收取1.5%的指導意見並無強制性,因此最終在實施過程中依舊大概率是全部由購房者承擔。

另據《福州日報》5月30日報導,目前在福州,房產租賃銷售中介服務收費項目還尚未列入定價目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自主定價並公示收費標準。因此,福州各中介門店收費價格不一,一般不超過3%。有不少房產中介門店是加盟性質,加之市場競爭激烈,在實際操作中,費用還是存在浮動空間的。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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