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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學生們的日曆表:一年要上多少天課?

覺得現在上學假期都很少,一年三個月的寒暑假和節假日都不夠用?來來來,看下古代學生們的日曆表。

按《新唐書·選舉志》記載:「(國子學)旬給假一日,……每歲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國子學是唐朝最高級別的官辦學校,每十天過一個周末,到了五月和九月再分別放一個月的田假和一個月的授衣假。(為了讓學生參加勞動而設置的假期,所以這是披着放假的幌子而已。)

北宋後期,無論私塾,或是縣學、州學,傳統節日(如過年、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臘八節、冬至節)還是要放假的(大概是害怕熊孩子揭竿而起?)。

清人唐鑒所辦的義學,規定每天5~7點到校,17~19點回家。每年正月十五開學,一直上到臘月十日才結束。所有的休假時間只有每年年末,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古代科學技術落後,理科在社會上不吃香,所以學校都重文輕理。

一般小學最多的教學內容還是識字、作文。《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等是當時普遍的認字教材。把字認得滾瓜爛熟後,再教怎麼寫字。達到基本要求後,繼續深入學習。

宋朝公辦小學對學生的要求為8歲「能誦一大經」,每天認字200個;到了10歲「加一大經」,字加100個;12歲以上「又加一大經」,字再加200個。

一些經(四書五經)、史(二十四史)、歷、算的知識,還有一些本朝的律令以及一些冠、婚、喪、祭等禮儀,都是必須要了解的。

明清時期,有的學校已經有了課程表,比如明代學者魏校擔任廣東提學副使期間,設置了一份課表,裡面包括「教琴、習射、習樂歌詠」等「六藝」內容。

古代讀書不認真或學不好,被打板子、抽鞭子、罰跪如家常便飯。王充《論衡·自紀篇》稱,「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丑得鞭」。可見,在漢代就流行體罰學生(還是現代的老師親切呀)。

到明代,撻罰為鄉村小學普遍採用,連學生家人都跟着受罰。明黃佐《泰泉鄉禮·鄉校》中規定:「無故而逃學一次,罰誦書二百遍;二次,加朴撻,罰紙十張;三次,撻罰如前,仍罰其父兄。」(這個就有點可怕了,家裏人回去是不是還要因此再痛揍自己一頓!)

當然,學習成績好的學生可以享受優惠政策。明理學家沈鯉就主張,「學生勤學者、有進益者、守學規者,給免帖一紙,遇該責時,姑免一次」。

以為「快慢班」是現在的發明就太天真了。

宋徽宗曾經在官辦小學頒佈立三舍法,班級分「外舍」「內舍」「上舍」三種。新生入學後都分在外舍,考試成績好的升入內舍;內舍學生考得好的,最後升入上舍。「三舍法」後來還被推廣到地方,一度成為當時全國小學教學的管理模式。

學校自然免不了考試,古代老師會定期進行小測驗,這叫「日考」。此外,還有「月考」「季考」等多種。具體考試日期,各個學校都不一樣。

元代時期,小學考試時間作為制度定下來。比如南京上元縣的小學生每個月的初三、十六兩天考試。而且考試相當嚴格,出題和監考是兩撥人。倘若想矇混過關?小心連累家人一起受罰!

成績評定方式有「十分制」「打鈎制」「評語制」等,沒有現代流行的「百分制」。以「打鈎制」來說,優秀的打○,一般的打△,差的打×。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歷史百家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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