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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兩樁訴案成網絡巨頭頭頂之懸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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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美國最高法院開始審理2015巴黎恐襲事件中遇難者Nohemi Gonzalez的親屬控告谷歌案。最高法院的裁決有可能顛覆互聯網最近20多年成長壯大的遊戲規則。

什麼是第230條款?

那麼什麼是第230條款呢?該條款於1996年出現於美國聯邦《通信規範法》,成為此後四分之一世紀互聯網平台上保護言論自由的支柱,有人甚至把這項條款看作是保護網路平台上言論自由的最重要法令。根據這項法規,互聯網平台不是內容發佈/發行者,因此,與傳統媒體不同,它們不需要對其平台上用戶上傳的內容承擔刑事責任。法律規定,「任何網絡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都不應當被看作是其它方提供的信息的發行人」。這項規定使得網絡平台不必對用戶在其網絡平台上的違規行為負責,但法令鼓勵網絡平台刪除剽竊內容或與賣淫活動相關內容或宣揚種族歧視等內容。

互聯網誕生初年的保護傘

這項法規出台時,正值互聯網起步初年。互聯網平台得以在這項條款的保護下,免受任何訴訟的干擾,而迅速膨脹發展。20多年後,網絡平台的用戶已經至少超過全球人口總數的一半,成為當今世界資訊傳播的重要媒介。如果說網絡的發展極大的加速了信息流通的話,各種假新聞、陰謀論、色情、仇恨、暴力等內容也借這個任何人、任何團體都可以自由登陸發言的平台,恣意傳播。該條款因此在美國社會開始越來越引發爭議。

2020年美國大選期間特朗普賬號引發的爭議

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前夕,謀求連任的時任總統特朗普就率先推動國會修改230條款,因為社交媒體推特以及臉書平台認為坐擁數千萬粉絲的特朗普藉助他們的平台,頻繁發送不實內容,擾亂視聽。這些社交媒體甚至一度宣佈暫停了特朗普的個人賬戶。推特及臉書平台的這項決定不止在美國,也在全球引發爭議。支持者一方認為,社交媒體有責任疏導其平台上傳播的內容,反對的一方則認為,這有違言論自由原則。但問題是,言論自由的核心當然是言論的多元,但假新聞是否應當被看作是新聞得到傳播?臉書雖然一度關閉了特朗普的個人賬號,但也認為自己不應當是內容真與假的仲裁者。不同觀點圍繞這一議題的對立,使得作為立法機構的美國國會顯然目前仍難以就此展開討論,並達成共識。相關爭議於是藉助具體案件,送到了最高法院。

網絡平台的算法成指控目標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自21日和22日起開始審理的兩樁訴訟涉及恐怖活動。2015年在巴黎連環恐怖襲擊事件中喪生的美國女大學生Nohemi Gonzalez的親屬指控網絡巨頭谷歌,認為谷歌旗下的視頻平台油管(YouTube)根據其算法,向一些用戶「推薦」激進伊斯蘭武裝伊斯蘭國的視頻,助長了該恐怖活動團體的發展。在此之前,Nohemi Gonzalez親屬的這項指控已經被地方法院駁回,依據的正是第230條款。

最高法院審理的另一樁訴訟角度不同,但也同樣涉及第230條款:倘若沒有230條款,這些網絡平台是否應當根據打擊恐怖主義的相關法令受到懲罰,即便這些平台並沒有直接支持恐怖襲擊事件?

最高法院應當在6月30日以前做出裁決。鑑於最高法院只受理數量有限的訴訟,接受審理這兩樁案件似乎已經意味着這個美國最高級別的聯邦法院不排除會對230條款做出修改或調整。這一前景令網絡巨頭格外不安,因為這將顛覆互聯網平台最近四分之一世紀最重要的一個運作規則。谷歌集團代表Lisa Blatt21日表示,倘若所有人都隨時可以起訴,互聯網不可能發展至今,她更認為,倘若如此,互聯網將一點點消亡。9名大法官之一John Roberts也表示,更改第230條款有可能讓數字經濟崩潰,並引發其它後果。

其實,對網絡平台責任的設定並不單純是一項法律問題,它涉及的更是互聯網時代,社會如何重新界定言論自由概念。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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