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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欽:AI可以取代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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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刑仍然存在的台灣,在設計AI法官時,似乎也要讓其有此權力,若果如此,等同讓AI有殺害人類的權能,這必將碰觸到AI取代人類的紅線,也象徵AI可與人類平起平坐,甚至隨時取代人類的危機。

ChatGPT爆紅,引發人工智能是否將取代人類的議論,那麼,AI有可能取代法官嗎?AI法官能判別有無犯罪嗎?AI法官有辦法量刑嗎?可以賦予AI法官判死刑嗎?

ChatGPT爆紅,引發人工智能是否將取代人類的議論,未來的法庭會出現AI法官嗎?示意圖/pixabay

近來,被譽為最強AI的ChatGPT,引發人工智能是否將取代人類的議論。現今AI技術的實際運用,最明顯者,即是汽車駕駛,這也代表,對於某些純粹機械性的工作,恐在可見未來會逐漸被AI所取代,這也可能會反映在法庭上的某些角色與工作,若果如此,未來AI有可能取代法官嗎?

AI法官有辦法判斷有無犯罪嗎?

以刑事法官來說,其主要工作包括事實有無的認定、法條適用與量刑;於事實的證明部分,又可分為有無證據能力及證明力高低之評價。

其中,就證據能力有無,主要是針對當事人,尤其是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是否為合法取得,由於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違法取得證據得否提出於法庭,並非採取一律排除之法則,就須由本案法官於具體個案為判斷。

換言之,若採取違法取得一律排除的證據法則,因答案只有是與否,AI自可輕易為判斷;但若采相對排除法則,因系屬一種綜合性的權衡,甚至是價值選擇,致會涉及倫理法,而在倫理法則的數碼化、程式化、公式化,於目前仍屬困難下,更遑論充滿價值判斷的刑事司法。

如以違法取得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來看,必須考慮違法程度、侵害權利的輕重、犯罪所生危險、執法者的主觀意圖等等,凡此因素處處充滿不確定性,非並單純為「是」或「否」的問題,致難以客觀化。

再來,是具有證據能力的證據,到底對於事實有多少證明力,乃是由法官自由判斷,即一般所稱的自由心證。

自由心證一向為人所詬病,藉由科學證據在刑事司法所佔據的重要性,對於證明力的量化,似乎是在AI法官可能性的重要前提,但所謂證明力的客觀化,似乎僅存在於物證之場合,對於人證卻有其困難。

以目擊證人的陳述是否為虛偽陳述,就自然人的法官而言,大概僅能從陳述者的神情、態度與內容是否矛盾等,綜合為判斷,而這種偏向經驗法則的直觀,似乎也很難客觀化,致使AI很難取代自然人。

自由心證一向為人所詬病,但所謂證明力的客觀化,似乎僅存在於物證之場合,對於人證有其困難。示意圖/司法院粉專

至於在事實確定之後的法律適用,在法律解釋存有多義性,且選擇哪一種解釋,也往往涉及價值判斷,因此這部分似乎也很難由AI法官來達成。

故較有可能程式化、數碼化的審判工作,致可由AI法官所取代者,似乎就僅剩下量刑的部分。

AI法官有辦法量刑嗎?

就犯罪事實的判斷,乃是以行為人的行為為對象,毋庸考慮行為人的人格與過往;但就量刑來說,卻是以行為人為對象,必須考量的層面與範圍,就較為多元與複雜。

刑法第57條雖列有10款科刑應審酌事項,且刑事訴訟法也明文科刑辯論之程序,但因內容多屬抽象,如行為人生活狀況、品行、犯後態度等等,就是宣示意義重於實質,量刑多寡,實屬法官內在的絕對意志。

2009年,我國將兩人權公約轉成國內法後,最高法院即要求下級法院須徹底落實科刑辯論程序,並且要求法官必須將刑法第57條的10款事由逐一檢視與調查,才符合正當程序的標準。

只是如此要求必然增加法官的負擔,也無解於相類案件卻量刑天差地別的問題,還會牽扯出,這10款事由到底是屬檢察官必須舉證,抑或屬法官職權調查事項之爭議,凡此問題,正凸顯量刑的複雜性。也因量刑所必須考量者,已非僅是犯罪行為,而是犯罪人的整個人格特質與人生歷程,恐更為複雜。

就量刑來說,是以行為人為對象,須考量者不僅是應報,還包括一般預防,尤其是特別預防,即再社會化的因素,無法以單純的數字來顯示,而是有更多人道關懷在其中。示意圖/pixabay

從罪刑相當性原則來看,為了防止法官恣意,或可藉由AI里區分各種犯罪類型,並以犯罪行為的輕重、侵害結果的程度、犯罪成本利益比等,分別予以量化,藉由簡單輸入行為型態、行為手段、行為結果等,即可得出刑罰高低,而為了解決此問題,司法院必須建立所謂量刑,甚至AI系統,以解決量刑歧異的大黑洞

惟此量刑系統若要有參考性,必得先對過往眾多個案進行分類後,再分析影響判決輕重的因素,並篩選出哪些判決可為標準、哪些判決過於恣意而必須排除等,才足以理出一套客觀化的標準,甚至是量刑公式。

問題是,量刑所必須考量者,絕不是僅有應報,還包括一般預防,尤其是特別預防,即再社會化的因素,凡此種種,可能皆無法以單純的數字來顯示,而是有更多的人道關懷在其中。

可以賦予AI法官判死刑嗎?

在死刑仍然存在的台灣,在設計AI法官時,似乎也要讓其有此權力,若果如此,等同讓AI有殺害人類的權能,這必將碰觸到AI取代人類的紅線,也象徵AI可與人類平起平坐,甚至隨時取代人類的危機。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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