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香港處境的任何國家,面對下令鎮壓與施暴者,恐都得宣示保有對之訴追的可能性。台灣雖尚未將羅馬規約國內法化,但早在1952年立法院即制訂有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可為台灣對香港殘害人權犯罪的普世管轄權之基礎。藉此給坐困圍城的香港民眾,免於陷入絕望的精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