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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華案受害人徐崇陽:司法機關犯罪誰負責

難逃職位厄運,傅政華終被查。(《橫河觀點》提供)

中共前司法部長傅政華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作為傅政華案受害人武漢商人徐崇陽,在中共二十大前夕發聲,「司法機關集團犯罪,人民沒有法律保障,二十大能解決嗎?」

徐崇陽,湖北武漢市人,妻子喬麗是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人物袁世凱的外孫女。頂着這樣的光環,他的人生應該可以順風順水。然而,在這赤色大地上他卻成了政客強取豪奪的對象。

傅政華被政治審判徐崇陽冤案無人負責

隨着傅政華的被定罪,坊間以為徐崇陽的冤案也能得到平反,失去的終將歸還。事實卻不然,傅政華被定罪前,中共國務院曾組織專案小組,多次與徐崇陽接觸,了解有關傅政華如何在其冤案中上下其手,以及徐對傅的控訴等詳細情況。

此前,徐崇陽曾對大紀元記者透露,中央只是來得到他們要的信息,並沒有要解決他的冤案。

傅政華被抓後,徐崇陽開始控告傅政華,他說,「我手上有七個案件,四個是武漢的,三個是北京的。傅政華介入後在北京對我炮製了三個冤案,被羅織罪名判刑入獄,還被酷刑致殘。並且對我位於北京的住所進行抄家,拿走許多名人字畫等珍貴財物。」

中共二十大前,中共兩名前政法系統高官被判處終身監禁。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和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都被判處死緩,兩人必須終身監禁,不得在改為無期徒刑後減刑和假釋。

9月22日,傅政華因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在公告中稱,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17億餘元。

傅政華受賄案部分是公開審判,而徇私枉法部分,或因為牽涉到某些機密問題,並無公開審判。然而,這1.17億元僅僅是傅政華受賄的金額,作為他貪腐的受害者徐崇陽表示,「光我徐崇陽一個案件裏面的金額也不只這麼一點。」

9月23日孫力軍也同樣被判死緩,他的受賄金額是6.46億。

傅政華作為孫力軍政治團隊,同是公安系統裏面非常重要的人物,團隊成員還包含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廳長、江蘇省公安廳廳長等。

中共中央收集傅政華犯罪信息

據徐崇陽說,「2019年有一天晚上,我家裏來了兩個很神秘的人物。他們說:『你是徐崇陽先生?我們了解你很久了,包括在國外,特別是台灣中央廣播電台報導里的事情,我們也受領導的委託跟你落實一些事情。聽說你的檔案被毀了,我們今天來談一談傅政華是怎麼樣子傷害你的。』」當時,中共中央政府就開始着手收集傅政華的信息。

傅政華和現任天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都是周永康一手提拔起來的。徐崇陽說,在香港佔中的問題上面,他們夥同孫力軍(當時是駐港的領導人之一)策劃把香港轉讓,一起發動了香港的這個事件。由於傅政華隱蔽性的用了自己的權利,名譽上是孫力軍的部下,但是香港佔中問題是他們搞的一個政治上的騙局,就是要在國際上搞臭習近平

司法機關犯罪誰來負責?

徐崇陽說,傅政華一手炮製他的冤案,致使他武漢三幢別墅和價值不斐的皇室珍品、名家字畫等價值90多億元的財產,被司法機關形成的利益集團看中,而被詐騙、搶劫一空。

另外,在北京他被控「詐騙罪」、支援香港佔中的「尋釁滋事罪」、「誹謗北京市公安局罪」。過程中,徐崇陽遭到各種酷刑以及吊打等迫害,現在落下殘疾須拄拐行走。

徐崇陽表示,「我們這些愛國人士、企業人士聽共產黨的話,服從共產黨的指揮,最後受到的牢獄之災、財產之災、人格之災、家破人亡,得不到法律保護。傅政華是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用國家的機器來進行犯罪,他在執法時用法的時候,就是兩個犯罪主體,一個是司法機關在犯罪,一個是他個人在犯罪。」

徐崇陽強調,「這些司法人員聽傅政華的指揮,在我家裏拿的東西,那你總要退還給我們吧?我想中共二十大召開是不是能夠解決這兩個主體問題,法院故意犯罪問題誰來承擔?」

通信工具受控制

大紀元記者10月14日採訪徐崇陽先生時,他給記者留下的手機語音提示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兩個微信號都在通話中,後他向朋友借用手機才連繫上。在中共二十大期間,徐崇陽的通信工具受到限制,電話總是在佔線狀態。

他說,「事實上我沒有打電話,現在名義上不維穩,就是控制我的通信自由。這是單位在犯罪。」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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