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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涉案103億元的金融巨貪落馬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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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融反腐越反越腐(Feng Li/Getty Images)

2015年習近平遭遇被稱為「金融政變」的A股暴跌事件以來,金融反腐聲浪一年高過一年。但是,對於金融業的某些官員來說,絲毫不起作用。儘管已有一批接一批嚴重腐敗分子被查辦,他們依然我行我素,像失了控一樣地大貪特貪。

山東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涉案金額高達103億元

2021年8月27日,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因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山東省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刑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其涉案金額如下:

第一筆:48億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國華利用擔任恆豐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將恆豐銀行48億元資金,以信託貸款形式,轉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公司使用,進行營利活動,謀取個人利益。

第二筆:35億元

2017年4至8月,蔡國華在明知申請貸款項目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授意銀行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貸款35億元,給恆豐銀行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第三筆:11.8億元

2006年至2017年,蔡國華利用擔任霑化縣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恆豐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青島海域投資公司等八家單位或個人,在銀行貸款、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賄、受賄11.8億餘元。

第四筆:8.9億元

2014年至2016年,蔡國華在擔任恆豐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發放核心員工獎勵薪酬、推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造成恆豐銀行損失共計8.9億餘元。

第五筆:1018萬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國華利用擔任恆豐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佔有恆豐銀行公共財物,共計1018萬餘元。

銀行淪為「私人提款機」

2020年6月11日,中紀委網站發表文章稱,恆豐銀行淪為蔡國華的「私人提款機」。在他任董事長期間,「平均每天報銷花費40萬元」,數目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他的個人生活支出、家庭生活支出,甚至僱傭保鏢等,都明目張胆地在恆豐銀行報銷」。

比如,他家僱傭保鏢的54萬元,家庭生活支出的142.7萬餘元,他女兒的一件4萬多元的麥斯瑪拉(MaxMara)大衣,價值821.8萬元的紅木家具等,都由恆豐銀行報銷。

他還幾次用公款租用公務機獵鷹7X到國外購買奢侈品。

他幫助大唐西市文化產業投資集團獲得貸款後,向這家公司索要一套位於香港港島區太平山頂的別墅,當時價值5.65億港元。

他幫助日照鋼鐵控股集團參與恆豐銀行增資擴股、轉讓股份後,多次向該公司副總經理薛健索要好處費6億元。

有照片顯示,他使用的Stefano Ricci腰帶——以純金打造的老鷹頭皮帶扣為標誌,售價為21.8萬元。

內訌引爆的大案

2016年5月14日,《華夏時報》發文曝料:恆豐銀行高管通過香港東亞銀行賬戶,私分過億元的公款。其中,董事長蔡國華分得3850萬元,行長欒永泰分得2000餘萬,副行長畢繼繁分得1800萬,其他高管分獲數額不一款項,最低額為800萬左右。

10天後,5月24日,恆豐銀行發表律師聲明稱,相關新聞嚴重失實,將採取法律手段追究法律責任。

2016年7月9日《華夏時報》再發文章,直接曝出恆豐銀行高管私分巨款的證據:東亞銀行賬戶信息。

2016年9月12日,恆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時表示:「分錢的事情的確是有的,我當時收到了大約2100萬多一點。」此言一出,立即在恆豐銀行內部炸了鍋。

第二天,9月13日,恆豐銀行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動員全行1.1萬員工在一張寫有《請求黨和政府對欒永泰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徑進行徹查》的公開信上簽名,不許問原因,不許問用途,不許拍照。公開信稱,「欒永泰及利益團伙目的,就是想將恆豐銀行據為己有,成為私有財產」。

2016年9月20日,欒永泰接受財新網記者採訪,解釋私分公款案,並發表親筆簽名的公開信、律師函予以回應,稱恆豐銀行「致黨和政府的公開信」失實,是對欒永泰的人身攻擊與安全威脅。

次日晚,欒永泰通過新浪微博,發表實名舉報信,舉報恆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私分公款等行為。

蔡國華私分公款的人證、物證逐漸浮出水面後,蔡國華表面嘴硬,心裏發虛,在想方設法抵擋對他的舉報的同時,企圖逃往國外。

2017年上半年,蔡國華在上海辦理出境手續時,已被邊控。同年11月26日23時許,蔡國華在上海虹橋機場離境時,被辦案人員當場抓獲。

蔡國華為何成巨貪?

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他的前任姜喜運就是一個巨貪。

2019年12月26日,蔡國華的前任、恆豐銀行第一任董事長姜喜運,因犯貪污罪、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被煙臺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緩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其涉案金額如下:

第一筆:7.54億餘元

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運在擔任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2.83億股恆豐銀行股份,陸續轉至其個人或親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隱匿。按歷年恆豐銀行年度報告中的每股淨資產計算,共計折合7.54億餘元。

第二筆:37億元

2013年7月,姜喜運安排時任恆豐銀行行長助理、信用風險監控部總經理張文凱,為天津銀行出具37億元的兜底性擔保函。

經核查,這筆37億元擔保業務沒有經過正常程序辦理,恆豐銀行未收取至少4000萬元以上的手續費,亦不符合關聯交易規定。因天津銀行無法歸還到期的融資款,恆豐銀行不得不於2014年底履行在兜底擔保函中承擔的責任,支付本息39.56億元。

第三筆:6.59億元

2014年9月,姜喜運指使他的外甥孫金光,銷毀其實際控制的南京五家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涉及金額6.59億餘元。

第四筆:6000多萬元

2004年至2013年,姜喜運利用擔任恆豐銀行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江蘇正陽置業等公司和個人在購買恆豐銀行股份、辦理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賄、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6037萬元。

姜喜運從2003年恆豐銀行成立之日起就是該行的第一把手,直到2013年退休。2014年10月,姜喜運被查。

第二,個人說了算。

2020年6月11日中紀委網站的評論文章稱:「由於公私觀錯位,蔡國華把恆豐銀行當作自己的私人領地,人、財、物均由自己一人『說了算』,架空行長,做出了一系列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中共整體腐敗的必然產物。

江澤民當政或當「太上皇」時期,江一方面提拔重用了一批嚴重腐敗分子,另一方面縱容其子江綿恆升官又發財,導致中共官場從上到下幾乎無官不貪。

蔡國華不過是這無數貪官污吏中的一個「倒霉蛋」而已。

「金蘋果」成了「爛蘋果」

恆豐銀行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煙臺住房儲蓄銀行,2003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經改制為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也是唯一一家註冊地在山東省的全國性商業銀行。由於牌照難得,恆豐銀行曾被投資者視為一顆「金蘋果」。

但是,到2017年底,恆豐銀行已成為一隻「爛蘋果」。

財新網報道稱,據恆豐銀行測算,該行貸款約4500億元,其中逾期貸款近3000億元。通過股東權益、存款準備金多渠道沖銷後,最終形成1400億元不良貸款,預計未來處置回收800億元,最終損失近600億元。

結語

初步統計,習近平上台十年,查辦的億元以上貪官已有100多個,貪腐金額越來越大。

2021年1月29日,原中國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17.88億元人民幣,被執行死刑。過了不到一個月,2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曝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迄今第一大案」的涉案金額達30多億元。又過了僅一個月,3月28日,中國紀檢監察網站爆出大連市正廳級官員徐長元涉黑資產超過100億元。

2021年8月27日,山東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原恆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涉案金額高達103億元。

中共的腐敗之癌已無藥可治,任何人也無力回天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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