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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東部「溫和土改」與烏蘭夫的文革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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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溫和土改」與「暴力土改」孰優孰劣,不難判斷。兩種土改的各自後果,在大饑荒中突現出來,對比明顯。第二,從中共對烏蘭夫「溫和土改」先容忍後清算,也能反思共產黨「民族自治」政策的真假虛實。第三,通過東部土改與烏蘭夫的遭遇,再次驗證一個規律:即共產極權暴政,對治國人才實行倒篩選,「媚上緊跟」與「求真務實」難以兼容,不分民族。

1947年5月1日,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烏蘭夫為內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圖為烏蘭夫與副主席、委員宣誓就職

內容提要:中共前國家副主席烏蘭夫,在主政內蒙古自治區期間,曾在40年代東北解放區土改運動中,對中共中央東北局西滿分局的極左政策有所抵制,並及時糾偏,改行比較務實的溫和政策,收到良好效果,並獲中央肯定。到三面紅旗階段,烏以自治為由,繼續堅持相對寬鬆的鄉村「仁政」,惠及內蒙百姓和外省流民,而且,應毛周要求,還向京津滬遼等地緊急調運救命糧,成為大饑荒時期比較罕見的特例。

然而,烏的仁政德政,非但不獲中央表彰,還被毛周及其在內蒙的親信嫉妒懷恨,認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進而上綱成「民族分裂」,必欲除之而後快。到四清運動和文革初期,這種源自土改的政策分歧,最終演變為毛周執意打倒烏蘭夫的導火線之一。文革後期儘管重新覆出,但有家難歸,並無實權,淪為中共統戰工具,直至終老北京

前言:研究內蒙東部土改,意義何在?

七十多年前的中共土改運動,既有模仿蘇俄的意識形態因素,也有農民造反「均貧富、等貴賤」的歷史慣性,可說是毛時代許多暴政的開端,或始作俑者。研究土改,對理解中共國家行為的內在邏輯,預測中國鄉村未來走勢,都具重要意義。

今天要介紹的內蒙東部土改,是東北解放區土改「大舞台」的一個小插曲。通過放大這滴水,或有利於看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中共國家副主席烏蘭夫,在主政內蒙20年間(1946-1966年),曾在東北解放區土改運動中,成功抵制並及時修正東北局的左傾政策,在自治區範圍內「另搞一套」,溫和政策延續到五六十年代。假如東北局主導的是周立波描寫的「暴風驟雨」式「暴力土改」,那麼,烏蘭夫在內蒙古實行的,則是「慎重穩進」式「溫和土改」。兩者有何本質區別?為何出現這種區別?其後果有何不同?等等,便是本文探討的主要內容。

這個問題,除了涉及民族區域自治政策,還涉及烏蘭夫家族成員的身世沉浮,敏感性至今不衰。所以,除內蒙本地學者偶爾提及,國內外相關研究很少,甚至連知道這回事的人也不多。為此,感謝宋永毅教授提供這次機會,並惠寄文獻資料,讓我能完成這篇論文。

本文研究方法,基本採用歷史文獻法,也加雜個人長期觀察和對比思考。我原籍冀中,屬於晉察冀邊區,沒趕上較早土改。但上小學時,常聽村民議論「這塊地原來屬於張三,如何變到李四名下」等等,可見他們對土改的集體記憶猶新。後來在「第二故鄉」內蒙古生活13年(1959-1972),開始接觸東部土改話題。1965年春,我所在的內蒙師大全校停課,批判校黨委書記特木爾巴根的「民族分裂」問題,他的「罪狀」之一,是在東部土改工作隊期間,包庇其地主父親關布拉罕,不分地,也沒定地主成分。後來才知道,那並非特的個人錯誤,而是當時烏蘭夫和自治政府的特殊政策,名為「慎重緩進」(後被周恩來改為「慎重穩進」,見下文)。深延到牧區和半牧區,則成為著名的「三不兩利」政策(不分、不鬥、不劃成分;牧主、牧工兩利)。

烏蘭夫倒台之後,我們作為在校學生,又遵照北京部署,全面批判「當代王爺烏蘭夫」。此時才知道,烏的「溫和土改」,是經毛、周恩准過的,從四十年代確立,延續到五十年代的合作化公社化,和六十年代的大饑荒。該政策對內蒙農牧民,有程度不同的「寬厚仁慈」。儘管烏蘭夫的「溫和土改」,受到某些漢族領導人(如新疆書記王恩茂)挑戰,說它是「階級調和」,最後毛周等人,居然肯定烏蘭夫,否決王恩茂。把內蒙經驗樹為民族地區樣板,進一步向青海、甘肅、新疆、西藏等地推廣(見下文)。

然而,恩准烏的仁政,僅是障眼法或遮羞布,北京高層並非真心認同。因此,烏蘭夫非但無功,反而得禍,引起毛周警惕,懷疑他有民族分裂野心。到六十年代,這種猜忌防範,演變成內蒙高層權爭的聚焦點,最終成為打倒烏的導火線之一。

1966年四五月間,文革來勢洶洶。然而,除了校園大字報熱鬧外,黨政軍機關表面風平浪靜,實際地火運行。先是五月一日,華北局派解學恭率工作組到內蒙,傳達第一書記李雪峰對烏蘭夫的批評,敲打他有「狹隘民族主義」。接着,中央在北京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華北局召開「前門飯店會議」,實為華北區「閉門小文革」。河北的林鐵、山西的衛恆、北京的彭真、劉仁、天津的萬曉唐、張淮三等,先後遭到整肅。內蒙的重頭戲,則是解決烏蘭夫問題。中央派劉、鄧約談烏蘭夫,給他確定五條罪狀,包括「另搞一套」,「階級調和」,「地方民族主義」等等。這些所謂「罪狀」,追根朔源,都跟40年代內蒙東部土改有關。

其後,內蒙跟全國一樣,文革波濤洶湧。「二月逆流」期間,發生首例解放軍開槍屠殺學生(韓桐)事件[1]。滕海清被毛、周臨時點將,從北京軍區空降內蒙,組建革委會,實行大清洗,全面推行極左路線,「挖烏蘭夫黑線,肅烏蘭夫流毒(簡稱『挖肅』運動)」成為鬥爭主線,最終演變成「內人黨冤案」,歷時兩年,導致34萬蒙古人遭關押,上百萬受牽連,數萬人死亡(據不同來源,兩到四萬不等),成為中共建政以來最大醜聞之一。要知道,當時內蒙的人口總數,不過1300萬,蒙族200萬,佔比15%。但他們的受害比例卻非常高,死亡率百分之1-2%,傷殘率4%,關押率17%,株連率50%。

從1966年五月始,烏蘭夫便失去自由,被軟禁多年。到文革後期,毛周為穩定內蒙,不得不逐步給烏蘭夫鬆綁,恢復他部分權力。鄧小平時代,更把烏的名譽地位提升,官拜國家副主席,但不准他重回故鄉。兩次回內蒙短暫訪問,都在嚴密監控下,受種種限制,最終讓烏蘭夫跟陳永貴一樣,在京城窩囊而死。

烏蘭夫死後,他的子女和家族成員,有不少身居高位,但象徵大於實權。如同西藏、新疆一樣,北京再也沒有雅量,讓民族幹部重掌地方大權,最多不過充當漢族書記的配角。從這個意義上說,探討七十多年前的內蒙東部土改,不但有利於思考土改本身的功過是非,也有利於認識「民族自治」政策的真假虛實和利弊得失。

一、內蒙古「自治成功」,解放區如虎添翼

入題之前,先介紹一點地理歷史背景。內蒙幅員遼闊,面積118.3萬平方公里,佔中國總面積的12%,跨越西北、華北和東北,是僅次於新疆的第二大區。四十年代末的內蒙東部,曾屬於東北解放區一部分。1949年之後,內蒙大多數時間被劃為華北範圍。

轉說歷史。本文無意追蹤內蒙民族運動的久遠歷史,及其錯綜複雜的派系淵源,那需要追蹤到清末民初和北洋時代,還涉及蘇俄分裂中國,策動外蒙獨立,以及後來的兩次國共合作等,跟本文主題關係不大。

這裏重點分析,從日本投降到中共建政前後,在東北解放區與內蒙古自治區建立過程中,犬牙交錯的地緣政治互動、國際局勢變幻、民族恩怨情仇等因素,以便理解,當時烏蘭夫主政的內蒙東部,和中共東北局主導的解放區土改政策之間,為什麼發生摩擦糾紛,以及烏蘭夫最後怎麼說服中央,「緊急糾偏」,最終實行了一套「另類政策」。

眾所周知,中共勢力在東北迅速壯大,跟1945年8月8日,蘇俄對日宣戰,紅軍迅速進入東北有關。一周後的8月15日,日本投降。國共開始爭奪東北控制權。斯大林搞了明暗兩手,表面支持國軍接收大中城市,動員共軍退守鄉村;暗地裏,則幫共軍擴充實力,更新裝備,提升戰力。另有十幾萬訓練有素的日本關東軍戰俘(東北境內六萬,蘇聯境內十萬)被紅軍強制改編,加入林彪的四野。當然,國軍也利用日本戰俘,但數量不如共軍。蘇俄當時有何盤算?估計擔心八路打不過老蔣,或者,害怕中國內戰規模不夠大,死人不夠多?

與此同時,原滿洲國治下的蒙古人,受局勢影響和蘇蒙兩國支持,也迅速掀起民族革命潮,爭取「民族獨立」與「內外蒙合併」的呼聲高漲。他們不僅迅速建立了「東蒙自治政府」,還組建了五個騎兵師,兵力數萬,其中許多人經過日偽軍校的正規訓練。然而,面臨國共對峙,這股迅速壯大的民族武裝力量,政治立場和方向並不明朗。

關鍵時刻,烏蘭夫受延安派遣,「單刀赴會」(周恩來贊語),代表西部蒙族各派,到東部蒙區做統戰工作[3]。1946年三月,烏蘭夫先到赤峰,拜會東蒙自治政府負責人博彥滿都、哈豐阿和特木爾巴根[4],商談內蒙東西部統一問題。經烏蘭夫真誠遊說,三位東蒙領袖同意停止「內人黨」活動,願意參加「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的領導工作。4月3日,各路人馬齊集承德,召開著名的「四三會議」,表決通過《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的主要決議》,包括「接受中共領導」,解散「內人黨」,哈豐阿加入共產黨,特木爾巴根由蘇共黨員轉為中共黨員[5],等等。「內人黨」的外圍組織「內人團」,則集體轉為中共外圍組織「青年團」(共青團前身)。

統戰基礎奠定後,烏蘭夫馬不停蹄,積極籌建由中共領導的「內蒙古自治政府」(內蒙古自治區前身),和「內蒙古自治軍」(內蒙解放軍騎兵)。據《維基百科》的說法,1947年4月23日,內蒙各族代表,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舉行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內蒙古自治政府,烏蘭夫為主席,哈豐阿為副主席,阿思根、特木爾巴根、奎壁等12人為委員。當時轄區包括六個盟(呼納盟、興安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錫林郭勒盟和察哈爾盟),即今日內蒙東部和中部(大約佔現在版圖一半),人口兩百多萬,其中50萬蒙族[6]。而位於華北和西北的蒙古族聚居區,當時還鞭長莫及,有些尚在國軍控制下。因此,四十年代末開始的東北土改運動,基本包括內蒙自治區東部大部分農耕區,和多數半農半牧區。

內蒙自治政府的正式建立,是極為隆重的大事。據史料記載,環山抱水的王爺廟市氣象萬千,滿街國旗(應是民國旗)飄揚。主席台中央,並排懸掛著斯大林、毛澤東、喬巴山、烏蘭夫的巨幅畫像。中共西滿分局和西滿軍區代表張平化,遼寧省主席閻寶航,黑嫩省議長於天放等中共東北高官,均到會祝賀。張平化致辭時,還贈送四句話:「團結自己,戰勝敵人,實現自治,爭取自決」。他解釋說,「中共是堅決贊成民族自決權的,願以最大努力協助蒙古民族的解放。」又說,「一年來的自治運動是朝着民族自決的大道(前進),內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更是大進了一步,是為實行自治,爭取自決的必要步驟。」[7]與此同時,以白雲梯為代表的原「內人黨」右翼,則選擇跟蔣介石走,正隨同國府往台灣轉移。

可以看出,在中共領導下,通過烏蘭夫控制的內蒙自治區,不僅充滿獨立傾向立與大一統傾向之間的民族矛盾,還交叉着蘇聯、外蒙與中國之間的國際互動,也包括親共與親蔣勢力之間的明爭暗鬥。因此,剛組建的內蒙自治政府,雖然在中共領導下,但地方和民族特色,起碼錶面上,還受到延安和毛的顧忌,這可從張平化的上述賀詞得到佐證。

幾種因素加到一起,促成烏蘭夫為代表的延安派獲得勝利,主張民族獨立和內外蒙合併的東蒙政治派別,被和平收編,最終統一在烏蘭夫為首的自治政府領導下。經過改編的原東蒙自治軍數萬騎兵,成為解放軍一支勁旅。在共軍機動能力比較差的當年,內蒙騎兵從東北馳騁到廣東,為中共奪天下,衝鋒陷陣,屢建奇功。後來解放軍進藏,遇到困難,毛又說服烏蘭夫,派內蒙騎兵增援,重複歷代王朝「以夷制夷」的套路。儘管烏蘭夫反對鎮壓藏人,也得服從,此是後話。總之,所有這些因素加起來,應該被視為烏蘭夫之所以有膽量,也有能力,可以跟中共東北局據理力爭,在土改問題上「有限度」分庭抗禮的原因所在。

二、東北局暴力土改,衝擊波禍延內蒙

東北解放區土改,大約從1946年冬開始,1948年冬結束,儘管劉少奇在河北西柏坡主持全國土地會議,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的時間,是半年多以後的1947年7月中旬。換句話說,東北是「先土改,後立法」,起碼在立法前的半年多時間,土改所依據的,僅是中共的黨內指示(1946年5月4日發出的《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嚴格說,沒有法律依據的土改,應屬非法,等同掠奪搶劫。

這裏,不由想到網傳「毛澤東談憲法」的一段講話[8],其狂妄無恥,令人乍舌。回顧老毛一生所為,結合江青高喊「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那麼,這段講話,實為黨國行為的精彩註解。假如毛共對國家根本大法的態度,都如此虛偽狡詐,那麼,隨意玩弄什麼「土地法大綱」、「民族自治法」等空頭支票,還有什麼好說?

回到東北土改。著名作家周立波(非同名脫口秀演員)1946年9月到黑龍江珠河縣元茂屯(今尚志市元寶鎮)領導土改,收集素材,1947年5月回省城哈爾濱,寫出長篇小說《暴風驟雨》(後獲「斯大林文學獎」),成為東北土改的樣板作。請注意,《暴風驟雨》寫的故事,離《土地法大綱》正式出台,還有幾個月,說明無法理依據。可是,如今的元茂屯,已經建成「紀念館」,成為紅色旅遊點。為紀念《中國土地法大綱》六十周年,央視製作了系列片。以沒有大綱指引的元茂屯為樣板,紀念大綱六十年,有點滑稽。我粗看了幾集,感覺淨是當年老話套話,空話廢話,沒有絲毫歷史反思。

當然,由於缺乏研究,我無意對中共土改做整體評價,只想籠統說說感覺。如果站在「打江山坐江山」的紅二代血統論立場,土改當然功在千秋,利黨利國;但如果站在文明進步與普世價值立場,尤其在經濟市場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下看,我認為台灣的「民國土改」更應該肯定,而中共的暴力土改,則需深刻反思,全盤否定。

我同意清華教授秦暉對中國歷代土地問題的基本判斷:中國農耕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官民衝突,而非土地兼併與貧富分化。農民起義的原因多為「官逼民反」,而非「無地造反」。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比,中國農村的土地兼併與集中程度並不高,基本是小農經濟汪洋大海。若採用減租減息和國家贖買等懷柔政策,避免「暴風驟雨」,同樣能實現「耕者有其田」。在土地私有下,通過農會扶植,興辦產供銷信貸合作等非政府組織,照樣可以實現農業的規模化與現代化,日本、韓國和台灣,都是這個路數。只要參觀對比元茂屯的《暴風驟雨紀念館》和位於台北松山區的《土地改革紀念館》,就不難看出兩種土改的優劣高下。

至於中共為什麼非要「一邊倒」學習蘇聯,消滅地富,走集體化道路?這當然涉及階級鬥爭、消滅私有、計劃經濟,社會主義等意識形態因素,但更為精明的實用主義算計,也是重要原因。比方說,通過搶浮財分土地虐殺地富,強化階級意識,激化社群對立,為打內戰擴充兵源,補充糧草等等,暴力土改確實發揮過很大作用。至於天下歸一、政權到手之後,再換個口號,收回土地,走「集體富裕(實為集體貧窮)」之路,那麼,面對規模細小的個體農戶,要比蘇聯消滅富農,容易得多。列寧當年搜刮糧食,需武裝下鄉,跟富農打仗;而中共從農民口裏奪糧,基本不費力氣,下個通知就行。中國農民一盤散沙,三年饑荒連討飯都不讓,餓死數千萬,也沒公開抗糧造反。記得政治課討論合作化時,有個論調說,中國合作化之所以比蘇聯順利,就是因為先分土地,後搞集體,從而減少了阻力(經濟學叫「交易成本」)。

以今天眼光看,中共土改的整體設計,本來無法可依,已經左得出奇,到具體執行時,基層還要進一步左傾,得寸進尺,添油加醋,寧左勿右,加倍胡來。搶奪糧食浮財,瓜分土地房產,對地富家人批鬥羞辱,遊街示眾,甚至肉體消滅,這些花樣,在我們老家1946年土改中,司空見慣。

據中國科大前校長管惟炎先生回憶,他參加東北土改的時候,曾見證過兩次離奇的極左狂潮,一次發生在丹東市寬甸縣,在搶分浮財時,逼死、打死人的比例非常之高。當時該縣人口只有兩萬,打死兩千,死亡率百分之十。另一次發生在遼源市東豐縣。貧農出身的縣委書記和公安局長,突發奇想,在縣城大搞所謂「貧下中農坐天下大會」,把全縣地主通通綁起來,從農村押到城裏,在十字街口的東西南北四面,跪成兩排,貧下中農浩浩蕩蕩列隊,從四面進城,地主跪着磕頭。這樣做的目的,據說是「把幾千年來殘餘的封建勢力徹底打垮」。其實這種行為本身,跟老毛《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寫的「躺在少奶奶牙床上滾一滾」,或李自成佔領北京後,把崇禎皇帝的叔叔煮熟吃肉一樣,本來屬於變本加厲的「封建回潮」。

這裏再介紹一種連土共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新花樣,叫「掃堂子」,類似文革「紅八月」的反覆抄家批鬥。據央視說,「掃堂子」一般以村屯為單位,由貧僱農組織掃蕩大軍,到其它村屯揪鬥地主、富農、甚至上中農,對他們反覆過堂(就像掃地一樣,來回掃反覆掃),搶分地富的土地財產,不講政策,一切由貧下中農說了算。可以重定成分,把已經分掉的財物收回來重分,把中農劃成富農,富農劃成地主,等等。有的甚至成群結隊,進城去分「浮財」,陸續發生哄搶城鎮工商戶的行為。當時在《東北日報》上,還報道了這種做法,為之歡呼,說什麼「群眾真正起來了」,「革命高潮到來了」。「極左」的「掃堂子」風,還刮到學校。學生成立貧農團,把地主子弟拉到農村,交給貧下中農批鬥。有的中學,把老師都拉回村去批鬥,學校不能上課,關門了。因為蔣南翔曾對「掃堂子」有所抵制,在東北教育工作會議上,還遭到圍攻批判,說他「太右」[9]。「極左」之風,一直刮到1948年春土改後期,東北「政委會」才在《東北日報》上發表社論,開始「批左糾偏」。

有趣的是,周立波寫《暴風驟雨》的時間,跟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時間一致,而且接受同一個東北局領導,儘管不是同一分局(內蒙屬西滿分局,元茂屯歸東滿分局),但大政策不會兩樣。因此,暴力土改,經過黨媒渲染和文件吹噓,自然要禍延內蒙。下面是我熟知的一個案例。

內師大同學包卻吉(蒙名卻吉扎拉森),出生在興安盟扎賚特旗一個地主家庭,土改那年,六兄弟姐妹都很小(從一歲到十歲),雖然父親當過偽滿旗長,但暗中幫助革命黨和抗日聯軍,本屬統戰人士,理應受到保護。家人主動交出大部財物,也分掉了多餘的土地耕畜,徹底變為自耕農,可勉強維持溫飽,自以為平安過關了。沒料到,一場大規模的「掃堂子」歪風,從臨省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吹來,數百外來暴民,不知道包家歷史,也不管他威望高低,只顧斂財呈威,手段特別殘忍。不但把他家翻箱倒櫃,挖地三尺,抄走像樣衣物,還把他父親掛上黑牌,戴上高帽,當眾批鬥。最後動手打人,捆綁雙腳,套上繩索,在地上拉着跑。這個方法在我們老家叫「拉地主」。一幫人拉累了,再換另一幫人,直到把活生生的壯漢,拉成一具殭屍。等家屬去收屍才看清,父親的半個腦袋血肉模糊,另半個已經化為泥土。

父親死後,全家淪為赤貧,寡母只好變賣剩餘家當,帶子女遷居到海拉爾,靠給人拆洗縫補艱難度日。後來自治政府落實政策,眾弟妹才靠助學金完成學業。

其實,東北土改的極左風暴,並非局限在扎賚特旗,其它區域也相當嚴重。客觀而言,自治政府成立不久,百廢待興,人才和經驗不足,未能充分認識內蒙農村的階級特點和民族特點,尤其是蒙古族農民經營農業的特殊情況,更不知道土改怎麼搞,只能遵照上級(西滿分局)指示,照搬漢族地區經驗,因此,難免左傾之害。

結果之一發生在農區。在鬥地主和劃階級時,各地普遍出現打擊面過寬現象,傷害了群眾的利益。中共中央規定,被分被鬥的打擊面,不超過人口的10%,戶數的8%。而興安、呼倫貝爾、納文穆仁三個盟的打擊面,平均佔到戶數的20.8%,人口的25.6%,超額一兩倍。個別嚴重地區,更超額兩三倍。例如興安盟西科中旗西太本區,地富被分被鬥者,占戶數的20.97%,人口的29.76%[10]。哲里木盟大部分旗縣,也出現打擊面過寬問題,其中通遼縣打擊面竟占人口的29%[11]。

結果之二發生在牧區。內蒙牧區佔全區面積五分之三,人口只有20多萬,以蒙古族為主。根據中央和自治區的規定,因為自由放牧的歷史傳統,牧場土地從不私有,所以牧區不搞土改,只搞民主改革,也就是「減少剝削,合理負擔」。然而,1948年內蒙民主改革開始,派往錫林郭勒盟、哲里木盟、和昭烏達盟的工作團,盲目搬用農區土改,提出「牧者有其畜」「徹底消滅封建」「群眾要怎麼辦就怎麼辦」等錯誤口號,對牧主和召廟的牲畜財產一律沒收,平均分配,還對牧主採取體罰鬥爭,各地不同程度出現亂打亂殺現象,使日趨穩定的牧區社會,再度出現緊張局面,造成牧業生產混亂,導致牲畜頭數急劇下降。據統計,昭烏達盟牧畜總數,由1946年的146萬頭(只),下降到1948年的93萬頭(只),損失近三分之一。察哈爾盟的正白旗,在短短几個月內,便損失牲畜5萬餘頭(只)[12]。

三、烏蘭夫「中流砥柱」,改「穩進」終獲肯定

烏蘭夫及其同事,面對「暴風驟雨」給內蒙帶來的傷害,自然不會無動於衷。他們經過調查研究,拿出充分理由,認為以內蒙特殊的自然、歷史與社會狀況,不應照搬其它漢族地區的土改經驗,必須因地制宜,事實求是,反左糾偏,改行符合內蒙實際情況的「溫和土改」。具體而言,他們把內蒙特殊情況歸納為以下幾條:

第一,歷史傳統:蒙古人習慣遊牧,不尚農耕,沒有土地私有觀念。漢族移民到蒙區務農,沿用租佃關係,並無土地所有權,更沒土地買賣,這跟漢族農區有很大區別。

第二,「蒙租」與「二地主」現象:清朝晚期,官府鼓勵農耕,賜給蒙族士兵和臣民一些「戶口地」,導致蒙古人佔地較多。但他們不善耕種,於是包租給漢族「二地主」,僅收較少「蒙租」;二地主再轉包給漢族農戶,收較高地租。因此,漢族「二地主」的生活,往往比蒙族「大地主」更為富裕。因此,單看擁有土地多少,並不能準確判斷剝削量大小。

第三,召廟土地:內蒙跟西藏都盛行喇嘛黃教(藏傳佛教),因此內蒙東部召廟很多,其主要經濟來源,靠官府賜給的廟地,多以招租方式經營。這部分土地怎麼分配?涉及民族宗教政策,需要慎重處理。

第四,畜牧和農耕的區別:在純牧區和半農半牧區,牛羊牲畜,既是牧民的生產資料,又是他們的生活資料,如果牧民辛辛苦苦提高出欄數,卻因「富裕」而被清算,自然會多吃少養,造成牧業生產停滯或下降。

經烏蘭夫和自治區向中央呈送報告,據理力爭,中央最終同意內蒙的意見。於是,1948年7月,在哈爾濱召開了由東北局主持的「內蒙古幹部會議」,總結農村土改和牧區、半牧區民主改革的經驗教訓。烏蘭夫在會上強調:「蒙古族農民農業勞動技能比較落後,上升為富農是不容易的,不宜鬥爭。蒙古人由牧業轉入農業是被迫的,因為不會種地等原因,出租自己的戶口地、生計地、撫養地的小地主,也不宜鬥爭。至於蒙古族中農為數很少,更應特別注意,絕對不許侵犯。」

根據會議精神,自治區政府隨即制定六項「糾偏」政策:

1、大中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分給農民,同時必須給家人保留與農民同等的一份,只有蒙奸、惡霸本人不分。

2、對出租戶口地之蒙古族小地主,不鬥,也不分其土地財產。

3、蒙族富農,剝削不超過總收入50%的,財產一般不動,土地只分多餘部分。

4、中農堅決不動,只許增加財產,不許減少。

5、對喇嘛和召廟佔有的土地,一部分收歸公有,一部分減租減息;對喇嘛實行團結改造方針,鼓勵喇嘛從事生產勞動。

6、在牧區實行「三不兩利」政策,就是「不分牧主的牲畜,不鬥爭牧主,不公開劃分階級成分」。大牧主的(零散)牲畜可以分給牧民,但牧群不分,分畜不分群,避免牧業生產下降[13]。

隨着新政策出台,各地迅速貫徹落實,凡執行過極左政策的,必須按新政策「糾偏」,很快退賠改正。錯劃錯鬥錯分的,經濟上要賠償,政治上要賠禮道歉。比如興安盟突泉縣水泉區,被鬥218戶,佔總戶數的16%,其中112戶被錯劃為地主和富農。經過「糾偏劃正」,全區被鬥戶降至96戶,佔總戶數的5.3%,退回原分走的土地6394.3畝,對錯分的房屋、耕畜、農具及衣物等,也限期退還。突泉縣的例證說明,「糾偏」幅度之大,超過百分之五十[14]。類似情況也發生在哲里木盟,經過重劃階級之後,打擊面由原來的百分之二十幾,下降到百分之十左右,糾偏幅度,也超過百分之五十[15]。這麼大的調整幅度,說「糾偏」其實不准,應該算「推倒重來」了。

1949年中共建政後,原由國軍控制的綏遠省,以和平方式轉手,華北和西北許多蒙漢聚居的區域,轉交自治區管轄。1951至1952年,包括烏蘭夫故鄉土默特旗在內的大片農區,開始土改。這裏靠近黃河、水利方便、土質肥沃,在農耕集中的土默川平原與河套平原,漢族人口比重較大。原來內蒙東部制定的土改政策,到這裏又進一步演變,主要表現為對蒙族農民的照顧。這包括「分走」和「分進」兩個方面。比方「分走」,蒙族地主要比漢族地主降一個檔次:「凡剝削收入相當於漢族一般中地主的,劃為小地主;相當於漢族大地主的,劃為中地主;超過漢族大地主的,劃為大地主。」在「分進」成果時,無地少地的蒙族農民(貧下中農),要比漢族貧下中農「多分一份至兩份」的土地和生產資料[16]。

換句話說,在「分出」的時候,蒙族降一個等級;在「分進」時,蒙族則高一到兩個檔次,分到的利益,可以是漢族農民的兩至三倍。有點類似於美國少數族裔的平權計劃,出發點是減少不平等,實際結果可能導致另一種形式的不平等。我當記者的1968年,內蒙開始全面清算烏蘭夫的「三反罪行」,在採訪河套漢族農民時,我曾私下問他們,怎麼看烏蘭夫土改中照顧蒙族的政策?沒想到,他們異口同聲:「咱們得將心比心說實話,這裏本是人家蒙古人的地方,人家多分多佔點是應該的。咱們口裏外來戶,逃荒要飯到此地,人家不攆,讓咱們活下來,就不賴了,何必還爭什麼你多我少?」

「按民族區別對待」,究竟合不合理?可能人言人殊。類似於「美國原住民和外來移民」應不應該平等?如何平等?非常覆雜,沒有簡單答案,容易挑起種族情緒,所以還是繞開它,順着主題往下說。總之,烏蘭夫和自治區的「溫和土改」,最終不但獲中央認可,也受到各族百姓擁護,產量明顯提高,牲畜頭數增加,等等,都可預期。回顧中共建政以來,每次社會創傷,都是鬼抽筋的結果,只要少分少鬥不折騰,社會自然和諧,安居樂業不難,這容易理解。

比較奇怪的是,毛共高層,對烏蘭夫「另搞一套」,居然投了贊成票,前後有過三次「明確無誤」的表態支持。第一次是上文提到的1948年7月,在哈爾濱召開「內蒙古幹部會議」,全面總結內蒙東部土改的經驗教訓,特別強調內蒙與其它漢族地區的區別。雖然整個東北土改,也有過「寧左勿右」和「糾偏調整」,但範圍和程度,與內蒙的「特立獨行」,不在同一個層次。這是毛共高層,少有的「開恩」,給「溫和土改」開綠燈。會議由東北局主持,把內蒙各級幹部,請到東北局所在地哈爾濱,中央安撫地方、漢族安撫蒙族的意圖,十分明顯。

第二次是1950年5月,在總結內蒙東部土改經驗的時候,烏蘭夫在報告上提出「慎重緩進」策略[17],被周恩來修改為「慎重穩進」。宰相一字之改,「緩」變成「穩」,似乎表明「穩中求進」,其實烏蘭夫的「緩進」語義類似,在實際執行上,更無區別。但可說明,周恩來和毛共中央,對內蒙古特立獨行的土改政策,在效果上是滿意的,所以才表態支持。

第三次是1956年,在中央召開的「畜牧業社會主義改造」大會上,烏蘭夫和新疆書記王恩茂發生分歧。討論牧區的階級路線,究竟「依靠什麼人」的時候,王恩茂提出依靠「貧苦牧民」,烏蘭夫則主張依靠「勞動牧民」(包括牧主在內,因為他們也參加勞動),兩種意見爭執不下。毛澤東徵求烏蘭夫、劉少奇等人意見後,明確表示,「關於牧區社會主義改造,以內蒙古的提法為宜。」於是,到同年7月25日,「中央批轉《關於新疆畜牧業社會主義改造問題的報告》,對新疆提出的『依靠貧苦牧民』這個口號,認為是不妥當的。」「少數民族的畜牧業,跟農業區的情況很不相同,……提出這個口號,容易使牧主和牲畜較多的牧民誤解為『貧苦好』,因而就可能發生屠宰牲畜的現象。既然我們在牧區不準備公開劃分階級成分,就不必提出這個口號。內蒙古提出的『依靠勞動牧民』中央認為這個口號是適當的,你們可以採用。」從此之後,包括新疆、甘肅、青海、西藏、四川等省區在內的草原牧區,都遵照中央指示,採用了烏蘭夫的提法和政策[18]。

四、「行仁政」惠及全國,「黑社教」風向突變

從1957到1959這三年,儘管經歷整風反右、合作化、公社化、大躍進等一系列瘋狂,但對內蒙古來說,仍然經濟發展較快,日子相對好過。因為此後三年是大饑荒,再往後是四清、文革,最終折騰到「崩潰邊緣」。

1959年我升初三,從河北農村轉學到呼和浩特,趕上農村戶口准許遷入城市的最後一班車。我對內蒙的印象是,「三面紅旗」緊跟中央,「大煉鋼鐵」和「工業上馬」,比河北省不差,甚至更左,包鋼、二冶,一機、二機等大型項目,都是那時候搞起來的。城市工業膨脹過快,一度無節制吸收外來人口,出現糧油緊張。但在農村牧區,烏蘭夫繼續推行寬鬆政策,有利於緩解食品短缺,對嗷嗷待哺的千百萬饑民,雪中送炭。有三個事例可以說明,為什麼烏蘭夫在土改中奠定的仁政,到三年大饑荒當中,更加顯示出優越性,因此,至今被百姓懷念不忘。

第一件,死亡邊緣,救人無數:內蒙原本地廣人稀,加上土改政策寬鬆,閒散土地容易找,只要肯下辛苦,填飽肚子不難。所以當大躍進失敗,工業下馬的時候,內蒙並沒有逼迫那些 大陸農村來的勞動力(俗稱盲流)返回原籍,而是允許他們在內蒙自謀職業,或者下鄉務農,因此,等於挽救了許多來自 大陸的農民及其家人,如果返回原籍,其中許多人難逃凍餓而死。最令人感動的一幕,當數內蒙牧民,帶頭收養「上海孤兒」的事,我在草原採訪時,曾見過幾個。以下是維基百科的介紹:

所謂上海孤兒,是指大饑荒時期,被拋擲在常州、無錫、蘇州和上海各大城市,之後被轉移至華北地區收養的大量棄嬰……

時任全國婦聯主席的康克清,為此問題找到烏蘭夫,希望他能從牧區調撥一些奶粉。烏蘭夫在請示了總理周恩來之後,做出更大決定:發動整個內蒙古,將一批孤兒接到牧區,交給牧民撫養。此後,僅僅在1960年,內蒙古就安置了2000多名南方來的孤兒。號稱三千「上海孤兒」,就這樣在內蒙草原找到了新家。

之後,陝西、河北、河南、山東等省,也陸續接受了江南棄嬰。這次大轉移,直到1963年糧食形勢好轉之後,才逐漸停息。據有限材料推斷,總人數當在萬人以上。[19]

除了有組織接收上海孤兒,還有大批自發流動人口(統稱「盲流」),繼續從 大陸鄉村進入內蒙。其實他們根本不「盲目」,大都經過親友指引,到內蒙逃難謀生,屬於經濟難民。儘管在接收還是拒絕的問題上,內蒙歷來有同情、容忍和反對等不同觀點,但總體說,「走西口」的歷史傳統,從來沒有停止過。據一份新華社內參透露,截至1960年4月,內蒙共接受 大陸流民28萬[20],其後數量應該更多,沒查到準確資料。

例如巴彥淖爾盟烏拉特中旗,與我生活過的烏拉特前旗交界,面積兩萬三千平方公里,半農半牧,現有人口14萬(當時人口不足十萬),據《烏拉特中旗志》中記載:「1957年至1961年,由外省各地流入旗內的人員達2萬餘名,以山東、山西、河北、陝西、河南等省居多。對上述流入人員,通過說服動員,共遣返2000餘名(十分之一),並使他們的生產、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21]。這樣一個小旗縣,可安置近兩萬外來移民,那麼,全自治區百餘個旗縣級行政區,其中許多,農牧業條件都比烏特特中旗更好,因此,估計總共接收上百萬,應該可能。據我採訪過的移民說,他們到村里後,先借住在村民的小土房(涼房)里,從生產隊借幾十斤救命糧,在隊裏指定的閒散地上隨便種點什麼,也到隊裏掙點工分,到秋季歸還借糧,慢慢也就成了沒有戶口的「編外」社員。幾年以後,上級有政策時,允許他們把農村戶口從原籍遷來,甚至還把年邁父母一同接來,慢慢落地生根,成了內蒙農民。可見,比較而言,內蒙農村牧區,還是容易生存的地方。這跟烏蘭夫在土改中實行溫和政策,給農牧民留有比較寬鬆的生存空間,應該有因果關係。

第二件,內蒙雖然也餓,但明顯好於 大陸:我本人1959年遷到呼和浩特,但每年暑假都會返回河北農村,探望母親弟弟,參加集體勞動,幫他們掙點工分。為觀察不同地區,我經常從呼和乘火車到北京,在親戚家住幾天,然後,改乘公交車,途經保定或天津及滄州,返回饒陽。許多人想當然認為,北京天津等直轄市的食品供應,一定比其它省市好。真實情況並非如此,我通過多次對比,覺得京津兩地供應情況,略好於河北的保定和滄州,但明顯沒有呼和浩特好。唯一區別是呼和浩特細糧比例少,雜糧比例高。但那個年頭,只要能混飽肚子,品種花樣退求其次。比方說,呼和浩特供應莜麥面,屬於雜糧,但比較好吃,且熱量高,經餓。這是內蒙常見作物,抗寒耐旱,但產量較低。農民說它「地里產量低,肚裏產量高」,所以很受歡迎。

另外,北京天津的蔬菜市場,憑副食本供應,精確到每人幾斤幾兩,像南瓜蘿蔔茄子等大點蔬菜,有時需要切開賣。呼和浩特沒這種情況,都是論斤,取整數,多幾兩少幾兩,就四捨五入了。

除了市場供應,內蒙還有兩種代食品,值得一提。一種比較難吃的是甜菜渣(也叫糖菜渣),是甜菜軋糖後的下腳料,通常摻在動物飼料中。困難時期,人們也偶爾加在糧食中,當飯吃。雖營養不多,有股怪味,但比吃草根樹皮觀音土,還好許多。1961年寒假,我回河北,在滄州火車站,看見裝卸工人,正從內蒙來的車皮上卸甜菜渣。據呼和浩特糖廠幹部說,困難時期,他們的糖菜渣,曾免費運往 大陸許多省份,河南、山東、安徽最多。

另一種代食品比較稀罕,叫蒙古黃羊。是邊境草原常見的野生動物,樣子有點像麅子,繁殖快,成群結夥。當時沒有保護野生動物觀念,所以鼓勵人們去打。一般夜晚圍堵。車燈一開,黃羊群不辨方向,容易獵獲。打黃羊是邊防部隊開的頭,經驗傳到地方,凡有槍彈和機動車的機關、民兵、體育部門等,都紛紛去草原打黃羊。我父親所在的呼和運輸公司,也打過幾次,我家分到一隻,味道介於山羊肉跟麅子肉中間。

1960年冬天,應北京軍區要求,內蒙往北京運送了幾車皮冷凍黃羊,北京軍區還送給中央首長「嘗鮮」。此後,北京不少單位,紛紛到內蒙獵殺黃羊,一時成風。因為不進市場,只在單位內部分配,所以,經常有機會吃到黃羊肉的人並不多。有消息說,上世紀70年代,內蒙草原尚有野生黃羊300多萬頭。到世紀末,僅剩百餘萬頭。最近20年,由於過度開發,生態惡化,加上非法盜獵,儘管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有人估計整個內蒙古,也只剩數千頭了。[22]

從直轄市沒有特惠這一點看,當時的毛周高層,尚存一點點「共甘苦」理念。至於高幹「特供」、「內部商店」和「僑匯商店」等等,據我所知,大都發生在大饑荒以後,此處不贅。

第三件,應中央要求,緊急調運救命糧:如果說上述兩件事(接收孤兒和支援副食品),不過是小打小鬧,聊勝於無的話。那麼,再看看內蒙向 大陸支援救命糧的事。要知道,內蒙雖然面積遼闊,但勞力少,氣候差,技術落後,並非產糧大區,加上工業發展迅猛,城市膨脹過快,糧食基本不能自給,要靠 大陸省份支援。然而,拜託「溫和土改」和比較寬鬆的「三自一包」等惠民政策,大饑荒的肆虐程度,沒有某些 大陸省區那麼嚴重,於是,烏蘭夫在最困難的1959到1960年,應中央要求,居然能動員民眾,向京、津、滬直轄市和傳統產糧大省遼寧,緊急調撥救命糧11億斤。當時內蒙人口1300萬,相當於每個居民貢獻85斤,以平均定量28斤算,大約是三個月口糧。這個看似不可能的怪事,居然發生了。要不是宋永毅教授提供資料,我這半個內蒙人,還從來沒聽說過。

信息來自毛純禮於1960年4月26日寫的一篇《新華社內參》,題目是「內蒙古積極調運糧食支援京津滬等地」,摘引如下:

1959——1960糧食年度,全區上調任務為十一億斤(貿易糧),到3月底已經上調糧食六億六千萬斤,占計劃的60%,下余的四億多斤必須在5月10日前完成。

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一)集運問題。……採取上述措施後,仍然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首先是各地增添的車輛還沒有達到任務數量。其次,請求中央調入的汽車尚未落實。……第三,汽車零件不足,出車率很低,由於缺乏零件,基本上不能工作。

(二)鐵道部門的配車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呼和浩特鐵路局,已經出現不能按期完成配車計劃的現象。

(三)內蒙古大批外調糧食以後,在工礦城市供應方面可能出現品種單調現象。同時,當前全區有外省流入人口二十八萬左右,加上擴大耕地面積和基本建設規模的增加,糧食的需要在不斷增加,因此完成上調任務後,庫存是很緊的。內蒙古希望中央在安排第三季度計劃時,為自治區調進一部分糧食。[23]

編印材料的這個「批烏聯絡站」我很熟悉。在滕海清支持下,最早拼湊烏蘭夫罪證,往「挖新內人黨」方向引的這幫人,包括蒙族作家烏蘭巴干,和我熟悉的兩位報社同事。奇怪的是,這明明是給烏蘭夫表功,怎麼倒成了他的「罪狀」?至於說烏強調某些困難,那也不是胡編,只不過講了實話。豈不進一步說明,內蒙面對困難,自己勒緊褲腰帶,也要對中央和 大陸無私奉獻嗎?我就此事詢問過許多內蒙朋友,他們也沒聽說過此事。這份內參,很可能被滕辦以泄密為由,扣住沒發,也說不定。

言歸正傳,就在烏蘭夫無私支援 大陸糧食之後,不過兩三年,隨着經濟狀況好轉,政治氣候開始改變,中蘇、中蒙關係公開破裂,重新強調階級鬥爭,開始「四清」和「社教」(全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下鄉的叫四清,留城的叫社教,也叫「城市四清」,都是階級鬥爭。四清未完,接着文革。現在回憶,匪夷所思。這裏只撿跟東北土改相關部分,略做介紹。

文革初期,批判劉鄧,有種觀點,說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是整「黨內走資派」,而四清、社教是逆流,把鬥爭矛頭指向普通幹部群眾,比如王光美的「桃園經驗」,因此稱為「黑社教」。我本人,就是在黑社教中被整的反動學生之一。

要是站在中間立場,客觀評價烏蘭夫政績,應該說功過相當,或者過大於功。溫和土改是主要功績,其它左傾害民的壞事,也沒少干。起碼在文革前,幾乎所有毛共在內蒙造的罪孽,都有烏蘭夫一份。在對待前國民黨軍政人員上,烏蘭夫比北京更左。比如,同樣跟隨傅作義、董其武起義的國軍將領,在北京算「革命軍人」,在內蒙算「反動軍官」,屢遭迫害。烏蘭夫的同鄉,抗日名將高理亭將軍,原國軍騎兵旅長,起義後任解放軍36軍副軍長。在鎮反運動中,以莫須有罪名遭槍決[24]。另外,以反「地方民族主義」為名,在整肅東部蒙古人方面,他也毫不手軟,只有少數上層統戰對象例外。

記得從大二到大三(1964到1965)這兩年,包括內蒙師大在內的各高校,都參加了這場運動。除我們外語系之外,師大各系輪流下鄉四清,講蒙語的到牧區,講漢語的到農區,半年到一年。留校者則半天上課,半天社教。其中一個學期,內蒙師大集中搞「民族政策學習」,專門批判已被停職的黨委書記特木爾巴根,和他包庇的蒙族師生。彎腰、低頭、檢查、聲討,除了沒戴高帽遊街,其它陣勢,跟57年打右派完全一樣。當時,烏蘭夫尚在台上,表面地位穩固,還對四清社教頻發指示,聲稱「既反對大漢族主義,也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從印發的材料看,我們隱約感到事態嚴重,因為文件精神互相矛盾,好像中央和華北局,已經插手內蒙具體工作,華北局派龐大的工作組(清一色漢族老革命),到內蒙參加四清,不少人都留在內蒙當了領導,有明顯的「摻沙子」味道。

另外,還有東西部蒙族的關係問題。我校批判的特木爾巴根,跟內蒙高院院長同名,也是東部蒙族,參加過自治政府和東部土改的領導工作。在批特過程中,內蒙黨委派來以潮洛濛為首的工作組坐鎮。潮是土旗蒙族,延安民族學院出身,屬於烏蘭夫親信。而跟隨特木爾巴根一起被批判的兩個學生,也是東部蒙族。其中之一滿都格其,特意安排在批判大會亮相,被公安廳當場逮捕,做秀味十足。同學們私下議論,這是一場東西部蒙族的內鬥。烏蘭夫試圖通過公開整肅幾個有「民族分裂」傾向的東部蒙族,來證明他所代表的西部「延安派」是正確的,而東部的前「內人黨」或「東蒙自治派」,則跟中央對着幹,因而是錯誤的。

其實,烏蘭夫試圖強調的東西「路線分歧」,在北京看來,是非常表面,甚至毫無意義的,因此才說他是「舍車馬保將帥」。因為在北京眼裏,從東部土改開始,在一系列經濟社會與文化路線上,烏蘭夫都試圖「標新立異」「另搞一套」,說好聽點,是「維護自治」,難聽點,就是「跟毛主席革命路線唱反調」。中央一再姑息容忍,現在已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程度。因此,從「四清」「社教」開始的新一輪折騰,應該是烏蘭夫和自治區命運盛極而衰的轉折點。

五、毛、周、鄧秋後算賬,烏蘭夫如夢初醒

本節轉談中央如何對烏蘭夫秋後算賬,徹底整肅。中央對烏的態度,其實經歷了一個從基本信任,到部分懷疑,再到基本否定,最後徹底打倒的轉變過程。另外,毛周對烏的態度,有所區別。但如果毛要「清君側」,打倒一大批革命元老,周別無選擇。就連「劉鄧陶譚,彭羅陸楊」都如此,何況一個地方官員烏蘭夫?所以,在整肅烏的過程中,周劉鄧三人,都是毛的幫凶。

中央態度的轉變過程,大致經歷了以下五個不同程度(或不同階段):

第一階段:跟華北局的路線分歧,由暗轉明。1963年10月,烏蘭夫公開表示對中央的階級路線不滿,說「沒有劃階級完成了民主改革的任務,公社化以後,社會主義時期,為什麼非劃階級不可?牧民腦子裏是沒有階級的,硬給人家劃階級是主觀主義。」1964年夏天,華北局第一書記李雪峰到內蒙視察,指名批評烏蘭夫,說「內蒙一潭死水」「在民族問題上右傾」等等。此時,「三不兩利」政策,已經成為「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對立面。在中央壓力下,烏蘭夫只好讓步,到1965年,自治區才發了一個「牧區劃階級的《規定》」[25]。據牧區四清的蒙族同學說,那個《規定》其實也是走過場,並沒有認真執行。

第二階段:為爭取民族「自治」,跟中央頂牛,導致關係惡化。烏蘭夫雖然已經漢化,不會講蒙語,但他所受的教育,包括蒙藏學校和留學俄國,還基本屬於傳統薰陶和原教旨訓練,而非儒法之道,對權術不夠精通,所以真心信仰毛共對民族自治、自決的虛假宣傳。他也用這套理念收編東蒙領袖,以為他領導下的自治區,真可以高度自治,實現振興蒙古民族的夢想。因此說到底,他太天真,「太過認真」或「太過理想」,所以釀成大禍,栽了跟頭。

既然連憲法都當兒戲,何況民族自治法?烏蘭夫和自治區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哪些需要報批,哪些不用?都是糊塗賬。實踐證明,事無大小都請示,比較穩妥。就算自治條文白紙黑字,說某某不用報批,但你要真自作主張,聖上哪天要整你,必是罪過。這是王朝政治的「優良傳統」,至今依然。這裏點評四件比較重大的「頂牛」事件。

第一,對藏區「平叛」的態度。早在1955年平定所謂「川藏叛亂」,烏蘭夫就說過「對少數民族打仗是下策」[26],但人微言輕,沒人聽他。到1959年事態鬧大,內蒙也不得已派騎兵參與,回來之後,有些「英雄」還巡迴演講,我感到頭皮發麻,見識了什麼叫「以夷制夷」。烏蘭夫當時的矛盾心理,在毛周心目中,已經留下芥蒂,後來也成了他的罪過之一。

第二,對蒙文改革的立場。還記得自治政府成立時的主席台領袖像嗎?外蒙的喬巴山跟內蒙的烏蘭夫並排懸掛,這個鏡頭顯示了內外蒙古一家親。在蘇聯殖民下,外蒙把從上往下寫的老蒙文,改成從左往右寫的斯拉夫字母(新蒙文)。老烏覺得,新蒙文有利於統一各地蒙語方言,所以主張學習推廣。但北京堅決反對,表面理由是漢語拼音採用拉丁字母,其它民族語言,也應該拉丁化[27]。真實理由,還是不希望他們文字統一,防止為內外蒙合併提供方便。最後結果如何?當然是烏蘭夫宣佈放棄。

第三,反對草場亂開墾。這個問題歷史悠久,一向是漢蒙矛盾,農牧矛盾的聚焦點。烏蘭夫其實知道,完全固守自然遊牧,絕對禁止農地開墾,不但在內蒙行不通,也不利於經濟文化發展,甚至不利於草原現代化建設。他所反對的,是不管條件好壞,不搞科學論證,無規劃的「胡亂開墾」。於是1962年,經過調研考察,烏下令關閉19個國營農場中的7個,把已開墾但不宜耕的200多萬畝土地,還草還林[28]。這件事觸怒了王震和北京高層,成為烏蘭夫搞「獨立王國」的新罪證。

第四,擴大自治版圖,與鄰省爭地。自治區成立後,有數次擴大版圖行動,特別在中部和西部,許多漢人省份的蒙古人聚居區,陸續劃歸內蒙,例如察哈爾、綏遠、熱河、甘肅或寧夏的部分地區,也劃入內蒙。具體執行中,難免有省區之間的爭議。但當時可是執行毛的聖旨《三五宣言》,他曾放言「恢復內蒙古歷史的本來面貌」,烏蘭夫當然願意。但到了要整肅他的時候,原本的聖旨也就沒人提了。

第三階段:反對「大漢族主義」,重印《三五宣言》,觸犯大忌。上述種種摩擦,讓烏蘭夫痛感內蒙古難以「自治」,阻力來自「大漢族主義」肆虐,所以,他誤判自己,1965年底,下令重印《三五宣言》,即有名的《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內蒙古人民宣言》。這是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於1935年12月20日,以「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名義發表的。主要五條內容:1,歸還原來屬於蒙古人的所有土地;2,蒙古人有權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權與其他民族結成聯邦,也有權完全分立起來;3,內蒙古境內的其他民族,享有跟蒙古族同樣的權利;4,把漢族佔領的鹽池交還給蒙族,在長城附近開闢貿易區;5,中共不進攻內蒙草原,願與其他民族締結同盟,共同對付日寇和中國軍閥,等等。[29]

當時我們也曾人手一份。讀完之後,不敢公開議論,只好請黨史課老師輔導。記得他說,基本精神是共產黨信仰列寧和斯大林的民族理論,尊重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和自決權。但不能機械理解,必須歷史地看。現在共產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各民族已經平等,所以還是要維護多民族的大家庭,云云。烏蘭夫當年的大膽盲動,其實觸犯了一個王朝大忌,那就是用過去的老聖旨,給今日朝廷臉上抹黑。這就像前幾年,有人編輯《歷史的先聲》,讓北京臉上無光一樣。

第四階段:改組黨政機構,重用親信,最終招致強烈反彈。如果說,前面三個階段,烏蘭夫與北京的摩擦,主要表現在具體事務上,觸及靈魂的程度,還不足以讓毛周下決心拿下烏蘭夫,那麼,到第四階段,發展到政府重組和人事安排的關口,就一發不可收拾,逼得內蒙受到排擠的幹部,非向中央告狀不可,而中央也就斷然決定收拾烏蘭夫了。所以說,1966年初,烏蘭夫改組政府架構的冒失舉動,終於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從1965夏年到1966春,烏蘭夫做了四項改組內蒙黨政機構的重大決定:

1、把秘書室與黨委調研室合併,任命夫人云麗文為主任,頗有「舉賢不避親」意味;

2、更換黨委秘書長,將原秘書長周明調離,由副秘書長張魯代理,準備讓土旗蒙族浩帆接任;

3、虛化架空原常委,新設代常委13人,其中六人(包括兒子布赫)是土旗蒙族;

4、撤銷原廳局,成立5大委(農、計、財、工、文),原35個廳局的主要領導大幅變更。新任組織部長陳炳宇,準備對更多幹部做進一步調整。[30]

如此傷筋動骨,逼迫受到威脅的幹部們,別無選擇,只好群起行動,向華北局和中央告狀,揭發烏蘭夫「排斥異己,包庇壞人,任人唯親,個人專權」等問題,終於促使中央下決心,對烏蘭夫採取行動。

第五階段:《華北局前門飯店會議》,烏蘭夫的滑鐵盧。1966年4月25,自治區召開黨委擴大會,主要領導82人出席。烏蘭夫主導會議,大批「大漢族主義」,高錦明、權星垣、周明等人成為批判對象。烏蘭夫和他的親信意氣風發,認為大權終於牢牢掌握在自己人手中。豈不知,這竟是他們的最後盛宴。五天後,華北局派解學恭率工作組赴內蒙,傳達李雪峰(代表中央)對烏蘭夫的批評,說他「狹隘民族主義」。接着,工作組找告狀人談話,之後,於5月3日做出裁決:說「烏蘭夫犯了嚴重錯誤,其性質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一夜之間,烏蘭夫就成了「三反份子」。[31]

烏蘭夫當然委屈、疑惑、滿腹牢騷,立刻赴北京,借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的機會,向中央陳情。此次北京之行,竟然是他「失去自由」的開始。這恐怕是包括烏蘭夫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都始料不及的。

政治局擴大會議(1966年5月4日至26日)的主題,是討論通過《五一六通知》,宣佈文革開始。不等擴大會議結束,緊接着就召開《華北局前門飯店會議》(從5月22到7月25),歷史64天,解決華北五省區的領導班子問題,而內蒙的焦點,就是清算烏蘭夫及其親信。會議規模之大(146人出席),時間之長,變化之快,鬥爭之烈,令人乍舌。[32]

前文說過,前門飯店的鬥爭目標,並非烏蘭夫一個,華北五省市區,都有務實派高官下台,但內蒙的鬥爭似乎更為激烈,除了路線之爭,還夾雜着蒙漢民族的派系之爭和權力之爭,所以更為覆雜。兩個多月唇槍舌戰,經歷了五個驚心動魄的鬥爭階段:

1、前兩周學文件,包括《五一六通知》,《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毛澤東同志給林彪同志的信》等等,統一思想,營造鬥爭氣氛;

2、第三周是「揭蓋子」。經過周密策劃,讓積極份子們,把準備好的「炮彈」甩出來。解學恭指出,自治區問題的要害,是不抓階級鬥爭、路線鬥爭和走資派,反而宣傳「民族鬥爭是階級鬥爭的本質」,「反大漢族主義,不反修正主義」。反烏左派(王再天、權星垣、高錦明、雷代夫、郭以青、寶音巴圖、高萬寶扎布等)緊跟華北局定的調子,揭發烏蘭夫和自治區更多問題。當然,也有保烏右派(李貴、陳炳宇等土旗蒙族)為烏蘭夫評功擺好,保駕護航;

3、第四周是「挖根子」,由華北局領導李雪峰、解學恭、李樹德親自掛帥,對烏蘭夫問題上綱上線,批評定調。李雪峰指出,「內蒙古黨委的錯誤相當嚴重,鬧民族分裂主義就是鬧獨立王國,就是反共。……我懷疑內蒙黨委有一幫修正主義份子在那裏操縱。」區黨委書記處隨即做出組織決定,「取消代常委,停止浩帆黨委副秘書長的職務,隔離反省,收繳所有槍支」等等。隨着壓力增加,保烏派開始分化,有的降低調門,有的開脫自己,說本人也是烏蘭夫的受害者。烏蘭夫本人也開始軟化,於6月14日忍氣吞聲做檢查,給自己扣上兩頂帽子,一是民族偏見;二是自卑感。這樣的所謂檢查,反而招致更大批判火力。

4、第五和第六周,進入「深揭狠批」階段。21人大會發言,26人書面發言。批判會由內蒙黨委擴大到全體成員,批判對象也從烏蘭夫本人擴大到他的「死黨」李貴,陳炳宇、石光華、墨志清、奇俊山、李文精、雲瑞等。烏蘭夫做第二次檢查,把自己的錯誤升級,承認近半年來所犯的重大錯誤。

5、第七、八兩周,是「窮追猛打」階段。反烏左派對他的第二次檢查進行面對面鬥爭,說他「假檢查真進攻」「對要害問題避而不談」,開始觸及他的歷史問題,生活作風,以及私人交往,包括跟楊尚昆習仲勛張聞天、李維漢等人的關係問題。

6、最後兩周是「收尾」,反烏派全面勝利,保烏派徹底失敗。烏本人做最後檢查,上綱上線更高,可謂「唾面自乾」。7月25,會議結束。四天之後,華北局起草的《關於烏蘭夫錯誤問題的報告》呈送中央,確認烏五大錯誤:(1)反毛澤東思想,自立體系;(2)反對階級鬥爭和社會主義;(3)對修正主義卑躬屈膝;(4)以《三五宣言》為綱領,搞民族分裂和獨立王國;(5)安插親信,篡黨奪權。最後結論是「五頂帽子」:三反份子,民族分裂份子,修正主義份子,內蒙古最大的走資派,埋在黨內的一顆定時炸彈[33]。從此,「當代王爺烏蘭夫」的稱號不脛而走。

回望53年前的鬥爭,不難發現,促使烏蘭夫繳械投降的決定因素,除了毛周精心佈置的前門飯店會議,還有會議期間,劉少奇、鄧小平代表中央,對烏蘭夫的當面約談(訓話)(康生、劉春、奎壁在坐)。

談話圍繞一個中心議題:民族主義。劉少奇說:「中央強調的不是你說的那個反對大漢族主義,而是反對資產階級民族主義。民族問題,不外是地方民族主義,大民族主義,兩者都是資產階級民族主義。都要反對,都要肅清。」

鄧小平更為直截了當:「牧區階級劃分問題,內蒙落後於新疆、寧夏、青海、四川,還會落後於西藏。……你不如賽福鼎同志,他還站起來反對地方民族主義。你現在走的路是包爾漢的路,劉格平的路,扎喜的路,搞獨立王國。再走,就走到達賴、班禪的路上去了。有這個危險。你拼命強調地方民族主義,哪裏是前線,面對蘇修、蒙修,不搞階級鬥爭,你把內蒙引向什麼方向?你不從這個地方深挖,是極其危險的。」[34]

對劉、鄧代表中央對烏蘭夫的定調,我有三點感觸:

第一,尷尬滑稽的歷史場景:中國的兩個「最大走資派」,此時已陷入毛的天羅地網,他們主導的「資反路線」正在肆虐,試圖重複五七年「反右」,把貼大字報的學生打成反革命。沒料到毛很快反擊,讓他們遭滅頂之災。就在這當口,他倆卻代表中央,鄭重其事教訓內蒙的「最大走資派」。他們不久的下場,甚至不如烏蘭夫。因為民族身份護佑,烏蘭夫沒遭劉少奇的殺身之禍。這種滑稽安排,不知是歷史巧合,還是毛周的巧妙盤算。

第二,違背事實的前後矛盾:曾幾何時,毛周和中央,讚揚烏蘭夫的「溫和土改」和「三不兩利」,適合少數民族草原牧區,還號召新疆、寧夏、青海學習內蒙。怎麼一轉眼,內蒙又落後了?不搞階級鬥爭,不正是內蒙的長處嗎?是好是壞,什麼標準?不合邏輯,自相矛盾。

第三,因果顛倒的內外關係:把內蒙和烏蘭夫的事,拉抬到與蘇蒙對抗,對於恐嚇烏蘭夫和蒙古人當然管用,誰也害怕「通敵叛國」罪名,為身家性命計,只能低頭。但問題是,當年為打日本,中共停止土改,改用「減租減息」和「三三制」,把土豪劣紳都團結起來。為什麼蘇蒙外敵當前,就不能緩和國內階級矛盾,非要強化不可?當然,被告席上的烏蘭夫及其同夥,除了接受「宗教裁判」,別無選擇。至於心裏服不服,就無從追蹤了。

接下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烏蘭夫及其親密戰友,從此失去權力和自由。烏蘭夫一家,先被「監護」在北京,後被移送湖南。所謂「監護」就是「監督、保護」的意思吧,跟軟禁類似。反烏左派書記們,返回內蒙之後,在對待造反派上,又分化改組,形成兩大對立派系。一直鬧到解放軍開槍殺人,周恩來直接介入,派滕海清中將空降內蒙,組建革委會,事態才逐漸平息。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滕海清在中央授意下,隨即施展「雄才大略」,要通過「挖肅」,把烏蘭夫的社會基礎連根拔掉。於是,朝「挖新內人黨」方向發展,把蒙古人整得雞飛狗跳,「家家聞哭聲,處處設牢房」,最終造成人間慘劇,死亡率百分之1-2%,傷殘率4%,關押率17%,株連率50%。[35]

最後物極必反,毛周終於意識到釀成大禍,邊平反昭雪,邊調兵遣將,以「準備打仗」為由,全面軍管並肢解內蒙,把五分之三的面積和五分之二的人口,分割出去,併入東北的黑吉遼和西北的甘寧,以防內蒙更大動亂。在這一新背景下,1972年的九屆二中全會上,烏蘭夫才被毛周逐步「解放」,回到北京,當選中央委員,恢復部分權力,出任統戰部長等職。

烏蘭夫回憶他的復出過程,說是周說服毛,念及他當年「單刀赴會」,去東部統戰蒙古人,為中共打天下有功,云云,我認為他言過其實。論功勞,烏能比過劉少奇、彭德懷賀龍?他們還不照樣被整死?關鍵是穩定內蒙凝聚人心的作用,無人替代烏蘭夫。挖肅和內人黨冤案,把內蒙搞亂,難以收拾,只好請烏蘭夫重出江湖,充當偶像,不讓他擁有實權。這才是毛、周、鄧的如意算盤。烏蘭夫的名義地位,到鄧時代繼續上升,到委員長和國家副主席,但統戰意味濃厚,防範之心不減,也不給他充分自由。僅有兩次破例,特許他短暫回鄉訪問。

關於烏蘭夫最後一次內蒙之行,我寫過另一篇文章,引證如下:

(女兒)雲杉還提到,他父親獲准去成陵祭拜,並受到守靈馬隊的隆重迎送。但她不便說的是,實現祭掃成陵的強烈願望,是在多次據理力爭之下,才獲得北京恩准。更鮮為人知的是,烏蘭夫屏退左右,獨自一人,在成吉思汗塑像前默哀良久,痛哭流涕。此時此刻的他,內心想些什麼?口中默念什麼?怕鮮有人知。據筆者揣摩,他不會不想到「四三會議」那場路線之爭,內蒙東部的「溫和土改」和「三不兩利」,以及後來發生的「挖肅」與「內人黨」冤案;更不會不想到,成千上萬親密戰友和蒙族精英,僥倖躲過戰爭浩劫,卻在和平年代,遭受酷刑折磨,含冤而死,情何以堪?

回京之後,他思鄉之情更重,也更加鬱鬱寡歡。每逢有熟人去內蒙,或者有內蒙親友來看他,他都要求帶點家鄉的土特產,像筱麥面、山藥蛋、酪蛋子、奶豆腐、沙蔥、苦菜之類東西,雖然不出名也不值錢,但可聊慰鄉愁。

就這樣涯到八八年底,終於一病不起,與世長辭。[36]

六、三條簡短結論

從東部土改政策的不同思路與不同後果,到民族自治的假戲真演,再到烏蘭夫的鬱鬱而終,我認為起碼可以得出如下三點結論:

第一,「溫和土改」與「暴力土改」孰優孰劣,不難判斷。兩種土改的各自後果,在大饑荒中突現出來,對比明顯。一向缺糧的內蒙,居然能緊急動員,迅速援助京津滬和遼寧十一億斤救命糧,很說明問題。內蒙古之所以有條件「另搞一套」,自有其錯綜複雜的歷史原因,由當時的天時、地利、人和促成,其它漢族地區的土改官員,未必都缺乏人性與常識,不知道「暴風驟雨」對鄉村經濟的破壞與族群關係的撕裂,但他們沒有烏蘭夫的有利條件;

第二,從中共對烏蘭夫「溫和土改」先容忍後清算,也能反思共產黨「民族自治」政策的真假虛實。漢族大一統觀念,不但始終佔據「頂層設計」的主導地位,也是多數漢族幹部的亞文化和潛意識。一紙「自治空文」,沒有法治基礎,缺乏監督與糾偏機制,並不能有效保障合法權益。烏蘭夫的教訓是過於認真,甚至天真,深信延安承諾,執著於早年信仰,所以身受其害,直到晚年經歷慘痛教訓之後,才參透其中奧妙;

第三,通過東部土改與烏蘭夫的遭遇,再次驗證一個規律:即共產極權暴政,對治國人才實行倒篩選,「媚上緊跟」與「求真務實」難以兼容,不分民族。而「非我族類」的民族幹部,就更加如此,無論如何忠心耿耿,都不會獲得真正信賴。越有才幹的民族幹部,水平越高,政績越好,其仕途也就越發兇險。

或許,這就是我們從內蒙東部土改的歷史軌跡中,可以引申出來的三條經驗教訓。

【注釋】

[1]參見高樹華、程鐵軍:《內蒙文革風雷》,明鏡出版社,2007年,第220-229頁。

[2]參見圖門、祝東力:《康生與內人黨》,中央黨校出版社,1996年,第2頁,數字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6萬人被關押,1.6222萬人被迫害致死,8.1808萬人致殘;另有兩種非官方說法:一是蒙古族學者巴赫的說法:逮捕關押了80萬人,50萬人致殘,5萬人被迫害致死;二是內蒙古大學編寫的《內蒙古自治區史》的說法:2.79萬人被迫害致死,12萬多人致殘。目前學術界比較公認的數字是:致死兩三萬,致殘12萬,關押50萬。參見https://zh.wikipedia.org/wiki/內人黨事件。

[3]「單刀赴會」是指1945年10月,延安派烏蘭夫去錫盟蘇尼特左旗,解決那裏出現的《內蒙古共和國臨時政府》問題,周恩來稱讚烏機智勇敢。後來,也泛指烏成功收服東部蒙古民族各派系。參見烏蘭夫革命史資料編研室編:《烏蘭夫回憶錄》,中央黨史資料出版社,1989年,第251頁。

[4]這位特木爾巴根,跟我校書記同名,但地位更高,資格更老。1901年,特木爾巴根生於卓索圖盟喀喇沁旗。192510月,進入蘇聯莫斯科東方大學國際班。1928年加入蘇聯共產黨。1945年8月,任內人黨東蒙黨部執行委員,1946年1月,任東蒙自治政府委員兼經濟部長。1946年4月,參加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由蘇共黨員轉為中共黨員,同年5月,任興安省政府主席、興安省工委委員。1947年5月,被選為內蒙自治政府委員兼經濟部長。中共建政後,歷任自治區財政部長,政協副主席,中央民委委員,內蒙高級法院院長。文革期間,受殘酷迫害。1969年1月30日,死於呼和浩特獄中,終年68歲。參見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特木爾巴根。

[5]參見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內蒙古自治政府。1946年3月30日至4月2日在承德召開的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會議上,以博彥滿都、哈豐阿為代表的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與以烏蘭夫、劉春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就東西內蒙古自治運動的整合、如何實現自治、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未來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4月3日,確定了東西內蒙古自治運動的合併。解散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停止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活動等一系列決議,史稱《四三會議》。

[6]參見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內蒙古自治區,剛成立時,自治政府轄呼倫貝爾、納文慕仁、興安、錫林郭勒、察哈爾五個盟,下設34個旗(市)、1個縣,總面積8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約200萬,其中約50萬人為蒙古族。

[7]參見內蒙古自治區檔案館編:《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檔案史料選編》,北京,檔案出版社,1989年,第226頁。

[8]參見毛澤東論憲法(未公開發表的講話):「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可是,建國後,考慮到洋人國家大都制定了憲法,以及中國知識份子還沒有完全成為黨的馴服工具的情況,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眾,鞏固黨的領導,還是要制定憲法的嘛。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政治上是極其有害的。……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準。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轉引自https://newsabeta.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579.html,毛1954年,在憲法討論會上的發言。

[9]參見CCTV央視紀錄片,2007年12月29日《暴風驟雨》——東北土改紀實,第四集「砍挖」運動,解說詞,來源:http://www.cctv.com/history/special/C20441/20071229/101546.shtml。

[10]參見《內蒙古日報》1948年3月21日第2版。

[11]參見李鴻範、徐鶴京、丁修:《哲里木盟農村牧區的民主改革》,見《曙光照耀哲里木》,民族出版社1988年1月版,第129頁。

[12]參見賽航:「內蒙古牧業區的民主改革」,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編:《中國共產黨與少數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與社會主義改造》(上),第457頁。亦請參考哈斯木仁:「解放戰爭時期內蒙東部地區的土地政策與土地改革」,載《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3月,第40卷第二期,第20-25頁。

[13]參見啟之:《內蒙文革實錄——「民族分裂」與「挖肅」運動》,天行健出版社,香港,2010年,第58頁。

[14]參見突泉縣人民政府編《突泉縣誌》,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第234頁。

[15]同注[10]。

[16]參見郝維民主編:《內蒙古自治區史》,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91年6月,第90頁。

[17]參見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編:《中國共產黨與少數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與社會主義改造》(上),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1年,第160頁。

[18]參見錢占元:「從科學發展觀的角度看烏蘭夫領導牧區工作」,載《內蒙古統戰理論研究》,2006年第6期。

[19]參見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上海孤兒。

[20]參見《新華社內參》,來源:《毒草集——烏蘭夫反革命言論選編:第二集(1955——1964)》,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聯絡總部「批鬥烏蘭夫反黨集團聯絡站」編印,1967年10月。

[21]引自網刊《蒙古新聞》http://mongoliinmedee1.blogspot.com/2014/07/blog-post_23.html。

[22]參見網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ec87b41a0102v2rr.html「草原精靈內蒙古黃羊哪去了?——天地自然志願者內蒙東北考察記(1)」。

[23]參見新華社記者毛純禮:「內蒙古積極調運糧食支援京津滬等地」,新華社《內部參考》,1960年4月27日。轉引自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聯絡總部「批鬥烏蘭夫反黨集團聯絡站」編印:《毒草集——烏蘭夫反革命言論選編:第二集(1955——1964)》,1967年10月。

[24]參見高樹華、程鐵軍:《內蒙文革風雷》,明鏡出版社,2007年,第441-442頁。

[25]參見王樹盛等著《烏蘭夫傳》(1906-1988),中央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521頁。

[26]參見文革出版物《學習材料》,1967年,無出版單位,無頁碼。

[27]烏蘭夫:《關於蒙文改革的講話》(1956年),載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聯絡總部「批鬥烏蘭夫反黨集團聯絡站」編印:《毒草集——烏蘭夫反革命修正主義言論摘編:(四),1967年10月。

[28]參見王樹盛等著《烏蘭夫傳》(1906-1988),中央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528頁。

[29]參見毛澤東:《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內蒙古人民宣言》全文,1935年12月20日,轉引自《南蒙古時事評論》,http://smglnc.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799.html。

[30]烏蘭夫未經中央批准,擅自變更內蒙黨政機構,發生在文革前夕,我曾親歷。亦可參見華北局《關於烏蘭夫錯誤問題的報告》,詳見注[32]。

[31]參見文革出版物《『當代王爺』烏蘭夫反革命『宮廷政變』大事記》,無頁碼。

[32]《前門飯店會議》大致過程,可參見巴彥泰著《挖肅災難實錄》,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整理,網站:https://www.smhric.org/IMPRP.pdf。

[33]中共中央華北局:《關於烏蘭夫錯誤問題的報告》1966年7月27日,以及1967年1月20日,內蒙黨委請求華北局轉發該《報告》,華北局1月23日請示中央,中央最終於1967年1月27日批轉。文件可參見啟之:《內蒙文革實錄——「民族分裂」與「挖肅」運動》,天行健出版社,香港,2010年,第152-164頁。從華北局報告出籠,層層請示轉發,到北京批轉全國,中間有半年空檔,什麼原因?耐人尋味。

[34]參見劉少奇、鄧小平:《與烏蘭夫的談話記錄》,原載「內蒙古黨委機關紅旗聯合總部」編印的《文革資料》(2),1967年8月。

[35]「內人黨冤案」悲慘結果,參見注2。另見哈斯格爾勒:「『內人黨』冤案親歷記」,載《炎黃春秋》網刊http://www.yhcqw.com/34/4029.html。

[36]參見程鐵軍:「烏蘭夫蓋棺論定」,載《中國時報周刊》,1990年6月17日,第76-80頁,署名彭惠。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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