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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9.9自製酸菜遭投訴索賠1000 貴州75歲老漢落淚

近日,貴州黔東南州天柱縣的林先生網售父親自製的酸菜被買家投訴三無產品並索賠1000元一事引起熱議。林先生對此事回應,因粉絲說想要酸菜才作為福利9.9元包郵出售,沒想到惹來了「麻煩」,林先生75歲的父親聽說此事後難過流淚。

林先生也懷疑過對方可能是打假團隊,因此不打算給該買家賠償1000元。

3月5日下午,林先生正在從廣州回貴州的高鐵上,由於老父親對法律等不了解,林先生需要趕回老家處理此事。目前,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也正在對這起事件進行調解。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表示,林先生在網上售賣的自製酸菜不屬於預包裝食品,可以自產自銷。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兼顧了社會實際客觀情況又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索賠是否能成立,要具體全面參照商家實際客觀情況來評判。

網售9.9包郵父親自製酸菜遭索賠1000元

3月5日,林先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去年年底有粉絲說想吃貴州酸菜後,林先生開了一個9.9元包郵的自製酸菜連結,粉絲想吃就可以拍下。但今年2月24日,林先生接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話稱,酸菜被人投訴認定為「三無」產品,買家向他索賠1000元,林先生很不解,9.9元的自製酸菜,卻要索賠1000元?

林先生父親在老家養了幾頭豬,去年年底林先生便想着將一些豬肉做成臘肉在網上銷售,於是林先生便開了一個網店賣一些臘肉、臘腸等土特產。林先生表示,其在網上賣土特產相關證件資料都已辦齊。去年年底的一場直播中,有粉絲問到貴州的酸菜,於是林先生拿出父親自製的酸菜,開通了一個「福利」9.9元包郵連結。「當時是9.9元包郵,抽真空寄過去的,我的運費還是12塊錢呢。」林先生父親自製的酸菜一共賣了9包。

圖片來源:極目新聞

「2月24日,接到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話說我賣的酸菜是『三無產品』。」接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話後,林先生也說明了所賣的酸菜確實沒有正規包裝,也沒有貼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標籤。「店裏掛的臘肉、臘腸都是有標籤的,因為酸菜是臨時給粉絲的一個福利,父親自己醃製就沒有標籤,我也沒想到會這樣。」林先生表示願意接受整改,但是對於後期和買家溝通後,對方索賠1000元一事讓林先生難以接受。

「給他(買家)打了2次電話,說要賠償1000元,酸菜才9.9元,但是要我賠這麼多,後來我說可不可以先撤訴,我發工資就微信轉賬給他,他說不行,他會給我一個收款碼。」經過幾次協商買家表示可以少50到100元,林先生覺得自己可能遇到了職業打假。

「現在沒有賣了,其他的東西也不敢賣啊,現在市場監督局也已經介入調查,等結果吧。」目前林先生店鋪已經關閉所有食品連結。對於父親難過流淚的視頻,林先生表示,因父親聽說酸菜賣了後要賠1000元,以為自己兒子在外出事,才會着急而流淚。3月5日下午,林先生正在從廣州回貴州的高鐵上,由於老父親對很多事情不了解,林生需要趕回老家處理此事。

據此前媒體報道,目前天柱縣市場監管局已在跟進此事,林先生和消費者正在溝通中,具體處理結果要看雙方的協商進展。

買家索賠1000元合理嗎?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林先生在網上售賣的自製酸菜不屬於預包裝食品,可以自產自銷,如消費者在知道是家庭自製食品的情況下仍進行購買,則售賣者不構成欺詐。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該法律規定兼顧了社會實際客觀情況又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索賠是否能成立,要具體全面參照商家實際客觀情況來評判。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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