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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強硬的防疫規定下為什麼林鄭月娥可以不戴口罩?

2022年2月15日,林鄭未戴口罩出席記者會。在本次記者會上,她對記者表示在戴口罩問題上自己已經解釋過了。

隨着新冠疫情在香港持續蔓延,香港當局正在採取強硬的防疫政策。沒有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市民,會被處以五千元至一萬元港幣的罰款。然而,特首林鄭月娥卻在近期不止一次不佩戴口罩出現在記者會和立法會會議廳內。她為什麼可以不遵循防疫規定,不在這些活動中戴上口罩呢?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2月15日的行政會議前,於政府總部演講廳出席了記者會。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記者會上,她沒有佩戴口罩。

記者會上,在香港無線電視(TVB)的記者提到林鄭月娥為什麼沒有佩戴口罩的問題後,林鄭月娥表示,她不想多說:「本人在這個場合,這裏是政府總部演講廳,在做這件事,做新聞發佈會,是經過考慮之後決定這樣對大家說話的。我已經解釋過了,沒東西可以補充。」

她還表示,在這個場合之外,除了之前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她本人是「完全做足了個人防護的」。在她此前到區裏面探訪電話諮詢中心時,她戴了兩個口罩。她說:「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再糾纏在這個議題上,現在需要同心抗疫,而行政長官需要負起主體責任,讓市民知道每一個情況是怎樣的。」

此前,在多次記者會和立法會會議廳內的答問會上,以及在立法會會議廳發表施政報告時,林鄭月娥都沒有戴口罩。早在1月25日,林鄭月娥就在記者會上向記者解釋了她為什麼不在記者會上和立法會內戴口罩。當時,她表示她不戴口罩不是出於個人舒適的原因。她解釋說:「戴上口罩,不能讓人們自己看清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腦。我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人們需要理解和感受我的感受。」

隨着新冠疫情在香港的大量傳播,香港當局推出嚴厲的「動態清零」防疫政策,並對不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市民施以重罰。香港警方於2月10日的一次行動中,在葵涌分區對23名除下口罩吸煙的市民處以了5000元的罰款。而根據香港當局一項於2020年12月11日生效的法律修訂,「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2022年1月25日,林鄭未戴口罩出席記者會。在本次記者會上,她解釋了自己為什麼不戴口罩。(視頻截圖/香港無線電視)

香港資深媒體人程翔直言,香港當局要求市民佩戴口罩,林鄭月娥本人卻不戴口罩,這種行為屬於「只許州官防火,不容百姓點燈」:「我覺得,林鄭月娥的政策要求全香港市民都戴口罩,但是她自己卻不戴,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上次發生過這樣的情況,但是她辯解,說要讓大家看到她的『尊容』。香港政府在越來越執行『只許州官放火,不容百姓點燈』這麼一種政策。」

程翔表示,與林鄭月娥不戴口罩類似的事,在香港已經出現了很多次。他舉例說,香港的大量高官在1月3日曾參加中國人大香港代表洪為民的一場生日派對,違反了當局的限聚令和口罩規定,但事後只有很少的人遭到懲處。涉事的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用限聚令、口罩令限制民主派的活動、打壓市民,自己卻違法參加生日派對,不受法律制裁。他表示:「你自己不按照你自己規定的法律來行為,這叫人家怎麼樣能服氣呢。所以特區政府越來越像大陸中共政府。高官想做什麼都行,但是他們用嚴酷的法律來限制老百姓的活動。這種大陸官場的風氣,很不幸已經蔓延到香港來了。」

目前,香港正迎來第五波新冠疫情的蔓延。截至2月15日零時,香港在二十四小時內有1619宗新增確診病例,初步檢測陽性的數量則達到約5400例,新冠病毒累計確診病例已達到26670例。據香港民意研究所於2月15日公佈的數字,林鄭月娥的最新評分為31.9分,支持率只有18%,都創下了2021年6月以來的最低。反對率則達到70%,為2021年5月以來的最高。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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