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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客:湘西教師李田田「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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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兩個鄉村,一個叫李子柒,一個叫李田田,一個是世外桃源,一個是精神病院。"

李田田"被精神病"疑雲這幾天在中國社媒平台微博微信等引發高度關注,也牽動輿論神經。上述是中國網民對這次事件的概括總結。

李田田是誰?

27歲的李田田是湖南湘西永順縣鄉村小學語文教師,也出過詩集,算是個知名人物。

兩年前因發表題為《一群正被毀掉的鄉村孩子》的文章,批評基層中小學教育"形式主義",曾被永順縣領導深夜約談,最終演變成全中國關注的事件。當時,人民日報與中國央視都相挺,稱"戳破形式主義泡沫、還需更多李田田"。

根據網民轉帖的截圖,李田田的微博賬號"湘西教師李田田"本月17日發文說,作為同行,她認為宋庚一的講課沒有絲毫問題,有問題的是她的學生、開除她的學校、官方的報道、以及沉默的知識分子,並為"這群烏合之眾的學生感到悲哀"。這一次,李田田疑似因在微博發言,聲援上海震旦職業學院教師宋庚一而招惹麻煩。宋庚一本月14日在課堂上質疑南京大屠殺死亡數字的真實性,被學生拍下視頻放上網後,校方將她開除。

蹊蹺的是,又有截圖顯示,李田田在出事前在微信朋友圈發文說,聲援宋庚一的微博不是她本人發的。

根據微信上署名"樓哥"的文章,他在18日收到李田田的求助訊息,指當地教育局和公安局人員以"懷疑她在微博發佈不當言論"為由,強行登門造訪;隔天教育局人員又帶着醫生前來,以她"精神有問題"為由,要求她住院打針治療,否則就要開除抓捕她。李田田還說,她懷有身孕,未婚夫正在從外地趕來。

"被精神病"了?

這位"樓哥"據說跟李田田在近一兩年成為微信好友。他還說,李田田的一位師友通過微信找到他,然後發了一張手機短訊截圖個他,內容顯示,"我是李田田,我被永順和公安局強行關進永順精神病院了,這個手機是我偷藏在內褲里的,想辦法救我!"

財新網報道,李田田已失去聯繫。香港明報則報道稱,李田田的未婚夫王先生也被噤聲。這位王先生此前透露,女友平時沒有異樣,不需入住精神病院,且她已懷孕四個月,但李母聽從當局安排。

一個孕婦因發文聲援一名教師而"被精神病",讓網民很是同情,因為中國曾發生過好些"被精神病"事件,當事人往往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有網民就在微博留言說:"被十幾個人強行送到精神病院,目前她還懷有4個月的身孕,可以想像她內心的恐懼。即使她說得不對,她也沒有犯法。如果不替她說話,今天的李田田就是明天的你我。"

李母和姐姐發聲:誤會

李田田到底發生什麼事,官方仍未給出說法。倒是,李田田的母親和姐姐今天(23日)在微博發聲澄清,讓事件有了轉折性發展。

她們說,微博發言是李田田發的,後來覺得不妥就刪除,縣裏工作人員有找她"核實"情況。同時也稱,李田田大學時患上抑鬱症,一直沒有根治,今年4月份病情加重。本月18日,縣裏工作人員和李田田"溝通"過,她情緒激動。隔天,"在縣教體局工作的三姑父等人"一起送她到醫院去檢查和治療,李田田也同意去醫院檢查治療。網上流傳的"強制"屬於誤會,"希望大家近期不要打擾,讓她安心養病"。據報,李田田本人現正在永順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李母和姐姐講到三個重點:

一、李田田不是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院,是家人送她去醫院檢查和治療,她一度抗拒,所以發了求助信息。換句話說,沒有"被精神病";

二、李田田長期患有抑鬱症,也就是說,精神健康本有些狀況;

三、家人一直陪在她身邊,也就是說,沒有失聯。

這個最新消息和李田田此前單方面向友人提供的信息有些出入,但也證明她發過微博、去了醫院、地方官員也因為微博發言與她"溝通"過,而且她為此情緒變得激動。

李田田母親的視頻發言今天(23日)掛上微博。(視頻截圖)

李田田母親發言的抖音視頻今天也放上了微博,她親口對着鏡頭講述女兒的狀況。知女莫若母,按理說具說服力,但仍有好些網民不全信,並認為沒人能代表李田田,應由當事人親口說話。

"讓李田田老師自己出來講不行?""大學就有抑鬱症,為什麼是等前段時間網上發了文章後才被送入的?抑鬱症和精神病是兩回事啊!"

還有網民質疑,"這是哪個領導幹部想出來的餿主意?""神經病能當人民教師?神經病能出書寫詩集系列?"

早前呼籲地方官員早點出面說明情況的《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則發文說,"相信這些是真的"。他反問:有哪個親姐姐親媽媽會受脅迫,對眾人編造假話說自己的妹妹和女兒得了有時不能自控的抑鬱症?你會因為利益或恐懼這麼幹嗎?如果你不會,為什麼要質疑那些作為姐姐和母親的純樸湘西婦女?

精神病是個框?

部分網民不完全相信李家的最新說法,或許是因為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事件過去屢有發生,精神病變成個框,什麼都能往裏裝。

《中國青年報》2013年報道,"被精神病"是那幾年創造出來的新概念,含義如其名,意指本非精神病人,卻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被當成精神病患者來治療。報道說,隨着"被精神病"的案例不斷增加,這個問題也越來越受到精神衛生學界、法學界,乃至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

綜合中國媒體報道,好幾起受關注的"被精神病"事件包括:

2003年10月,正在北京上訪的河南農民徐林東,被河南漯河市郾城縣大劉鄉政府抓回去,送入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2009年12月7日,大劉鎮政府又將其轉移到漯河市精神病醫院。

2004年,黑龍江農民黃淑榮被因上訪被多次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後被20多位精神病專家會診鑑定為"連輕微精神病都不是"。

2007年,四川鄰水縣公安局刑警隊民警熊亮因不服局黨委作出的讓其離崗培訓的決定不斷上訪,最後被送到重慶某精神病醫院強行治療203天。

2008年10月,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被放出。

2010年4月9日,湖北十堰市公民彭寶泉和鄧復華,因用相機和DV拍攝該市五交化公司員工上訪場面,被警方羈押後,以二人有疑似精神病為名,強制送入當地茅箭精神病院。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根據刑法相關條款規定,對真正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政府有義務強制收治。但由於公權力的濫用,鑑定機構不獨立,上訪者稍有偏激,就可能被認定為"精神病"。此時,上述法律條文就成為公權力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工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雷曾一針見血指出:"根源就是權力濫用和肆意擴張。"

2012年10月,中國第一部《精神衛生法》於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法律填補了中國精神衛生領域的法律空白。《精神衛生法》確定了精神障礙住院治療自願原則,當時被認為可終結"被精神病"事件發生。

《精神衛生法》明確指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違背本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同時,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

既然法律已確立"自願住院原則",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衛華向財新網分析說,強制治療只有在當事人會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時才被允許,在李田田事件上,她住在家裏,懷着孕,沒有任何危險性,"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沒有任何權力這樣做。"

(有刪節)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早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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