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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知情人爆慘情

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遇害案一審開庭計劃臨時取消。

在正式開庭的前一天下午,12月16日,李倩月的父親李勝接到法院通知稱,無法如期開庭。據李家的委託律師介紹,延期原因系辯方律師在庭前會議中提出非法證據排除。

得知延期開庭後的李勝與妻子。

因李倩月是在雲南西雙版納遇害,該案也交由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從江蘇趕往雲南的李家人對此頗有微詞,法院臨時變更開庭時間,給受害人一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我們一大家子十幾口人,從江蘇到雲南三千公里」。

李家的委託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他們已就開庭時間與法院協商,未獲悉辯方提出的非法證據的具體內容。

被男友密謀殺害

這次開庭,李勝已苦苦期盼了一年多。他沒有想到,女兒心愛的男朋友洪喬(化名),竟在與女兒相識一個月時就起了殺機。

李倩月,江蘇揚州人,歿年僅21歲。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7月9日,當天上午,李倩月南京住地的監控攝像拍下了她出門時的畫面,與平時迥異的造型,背着單肩包。

次日,李倩月家人從洪喬口中得知,因兩人吵架,李倩月已失聯,還拿走了他的5萬塊錢。

李勝隨即趕到南京。第二天,洪喬帶着他到手機店稱可以通過定位找人,但隨後不了了之。之後,洪喬還陪同他們報了警。

7月17日,李勝從警方獲悉,李倩月坐飛機去了雲南,軌跡消失在西雙版納州勐海縣一處檢查站。在邊境派出所,一名公安向李勝透露,洪喬或有作案嫌疑。在當地尋查的過程中,李勝一度距離女兒的遇害地點只有幾百米遠。

李勝稱,他從未將洪喬與殺人兇手聯繫到一起,但他仍試探着給洪喬打了個電話。他提供的錄音顯示,洪喬引導他到邊境再找一找,還暗示李倩月可能與別人一起偷渡了。

8月4日,也即李倩月失聯的第25天,李勝等來的是女兒的死訊。根據勐海縣公安局通報,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喬與張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還污衊我女兒拿了他的錢,我沒有想到20來歲的孩子能這麼心思縝密,還特意讓媒體不要去打擾這個孩子。」李勝說。

嫌犯曾自稱「特種兵」

遇害的6天前,李倩月剛剛領到自己的大學畢業證。中國新聞周刊從李倩月的一名好友處了解到,李倩月所學的是空乘專業,但為了與洪喬維持關係,她在畢業後仍在一家服裝店做兼職店員。

此外,她也在準備自考。如果不出意外,她將會在當年8月1日參加江蘇省自學考試。

李勝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倩月是家中的獨生女。當年端午節,她曾帶着洪喬回家見了父母,兩人是在地鐵上認識的。

案發後,李勝獲悉,洪喬在與李倩月相處的過程中,冒充「國家安全部門人員」,並以「危害國家安全」為藉口,指使張某光、曹某青將李倩月騙至雲南殺害,且在兩人認識的第一個月,洪喬即有了殺害其女兒的想法。

而據事後的知情人披露,洪喬的身份還包括「特種兵」、「戰地記者」等。但實際上,事發時的洪喬是一名失業人員。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洪喬畢業於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而據多名網友反映,洪喬父親系南京司法局的一名處長。南京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向中國新聞周刊證實此事,並稱該局已關注到了輿情,對此事也非常重視,目前洪父仍在正常履職。

據知情人披露,2020年7月初,洪喬邀約張某光、曹某青幫忙殺害李倩月,並制定了誘殺細節。三人為作案準備了攝像頭、迷彩訓練服、手提燈、頭燈、偽裝網和單目夜視儀等作案工具,且多次演練作案方法。

上述知情人披露,洪喬供述其因二人戀愛交往過程中發生矛盾,遂產生上述念頭。

該年7月6日,洪喬誘騙李倩月前往勐海縣。隨後,洪喬向張和曹提供資金,讓二人提前訂購機票前往,做好作案準備。

次日晚上8時許,李倩月落地後,二人將她指引至普洱茶公園。隨後,張某光、曹某青按照預先演練的步驟徒手扭斷李倩月頸椎,致李倩月當場死亡,二人又將屍體抬入坑內掩埋。

作案時,洪某24歲。張某光21歲,無業。曹某青20歲,系南京一分局輔警。

事發後,李勝從女兒手機里的小紅書軟件上看到,李倩月收藏了多篇關於雲南勐海縣的旅遊攻略。

庭審臨時延期

等待開庭的日子無疑是煎熬的。女兒遇害後,妻子也陷入抑鬱。以前,作為一名基層工人的李勝很少與社交媒體打交道,但一年多的時間以來,他學會了發微博、用抖音……「這個事情以後,我什麼都學了」。

今年12月7日,李勝接到了來自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該案的主審蔡姓法官的電話,稱該案將於12月17日上午開庭。李勝提供的錄音顯示,上述法官還表示西雙版納防疫嚴格,叮囑其辦好防疫手續。

12月12日,李勝及一家人就從江蘇趕到了雲南,為案件的開庭做準備。李勝稱,儘管已將開庭通知告知家屬,但法院遲遲未正式發放開庭通知書。

12月14日至16日,李勝每天都會到西雙版納中院問詢通知書的事宜,但工作人員則回應「領導不在」、「相關事宜仍在決定」等。

16日下午4時許,李勝從中院的一名專委獲悉,次日的庭審臨時取消,延期時間尚未確定。

李倩月一家的委託律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此次庭審延期是因為12月13日庭前會議時,辯方律師提出了非法證據排除。

非法證據,通俗而言即偵察機關通過非法手段收集、獲取的證據。中國新聞周刊檢索發現,根據《五部門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25條規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審理前申請排除非法證據,按照法律規定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召開庭前會議。人民檢察院應當通過出示有關證據材料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開庭通知書應不遲於開庭的三日前送達。就上述情況,中國新聞周刊前往西雙版納中院核實,但一名工作人員稱不接受採訪。

12月17日,原定的一審開庭變更為第二次庭前會議。

李家人對此頗為不滿。「我們一大家子十來口,從江蘇到雲南三千公里,我們是回也回不去,住也不知道怎麼辦。」16日下午,李勝在其微博@天都塌了07訴稱。李勝還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多次往返江蘇和雲南,已耗資20餘萬元,目前家中是負債狀態。

此外,李勝稱,為了兇犯能被嚴懲,李家本已打算放棄民事賠償。但他們從法院獲悉,若無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家屬及民事委託律師在庭審中無發言權。另外,第一次庭前會議,被害人家屬及律師不被允許參與。

12月17日中午,李勝臨時接到法院通知,他與律師被允許參與下午的該案第二次庭前會議。

據李家的委託律師介紹,當日下午的庭前會議,因他在時間上有衝突,被害人家屬向法院申請不早於12月26日開庭,且開庭應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家屬。此外,被告人一方與被害人一方的庭前會議系分開進行,未獲悉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及的非法證據內容。

李勝稱,因開庭時間仍無法確定,他們將先行返回江蘇,目前李倩月的遺體仍留在勐海縣某醫院內,「原打算一審開庭結束後就把她帶回家」。

相關新聞南京女大學生被男友騙至雲南殺害:嫌犯就想帶女生開房急於發生關係

2020年8月4日,勐海警方發佈通告稱南京失聯女大學生李某月系被其男友洪某及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合謀殺害。

8月7日上午8時許,李某月家屬到達勐海派出所,提出四大疑惑,隨後警方向家屬通報了目前該案的最新進展。針對輿論最關注的洪某身份及三名嫌疑人的關係,李某月父親回復媒體:「三人是認識的關係,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之中,一切以警方通報為準。」

日前,封面新聞記者輾轉找到洪某的前女友張萍(化名),她表示,洪某是一個「喜歡沾花惹草的人」。在大學期間曾和洪某關係密切的朋友王芝(化名)則介紹,洪某曾向她展示過一把小型槍支,雖然不知是真槍還是假槍,「但拿起來很重」,「而且第一次與他接觸,他就動手動腳,舉止過分親密。

洪某經歷:自稱「維和部隊士兵,因戀愛問題被遣退」

根據洪某及李某月身邊好友介紹,洪某曾經就讀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該院畢業生王芝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和洪某相識於3、4年前,曾經有一段時間保持着密切關係。當時洪某上大三,在學校裏面屬於小有名氣的人物,雖然兩人屬於不同院系,但在課堂上王芝所在院系副院長會在課堂上提起洪某。在王芝的印象中,洪某是一個非常自大非常自負的人,覺得任何人都配不上自己。王芝比喻洪某很像古代的書生,覺得一身才華和武藝卻遇不到伯樂賞識。「他說自己很憂鬱,每天要抽很多煙麻痹自己」。

據王芝介紹,洪某自稱自己的身高193,「不知道具體是多少,但肯定超過一米九」,她還記得洪某曾向她展示過一把小型槍支,「不知道是真槍還是假槍,拿起來很重,看起來很舊,不確定是否裝有子彈」。

此外,洪某還曾向她說自己以前是國際維和部隊士兵,因為和一名俄羅斯女兵戀愛,被除名遣退。王芝向記者提供了兩張洪某曾經發給她的照片。照片顯示,人物持一把AK-47步槍,臉部被遮擋。

另一點讓王芝感到疑惑的是洪某的年齡,據勐海警方通報顯示,洪某今年24歲,也就是出生於1996年。王芝清楚地記得,自己曾向洪某問及年齡,洪某聲稱自己是1994年出生的。另外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稱:「四五年前和洪某一起健身時,就感覺他至少有27歲以上」。封面新聞隨後向勐海縣警方政工科詢問時,政工科主任柯雯雯回復稱:警方是根據身份戶籍系統確定的洪某年齡(勐海警方通報,洪某今年24歲)

除了洪某的真實年齡之外,關於他的身份,王芝同樣也非常好奇,「我想不通他是以什麼樣的身份在學校」。

據王芝介紹,當時在江蘇海事職業學院,女生是4人一間宿舍,男生最少則是6到8人一間,洪某則是一人一間宿舍,在洪某離開學校之後,學生宿舍最邊角落的燈的確長時間沒有亮過。

朋友遭遇:「第一次接觸,就想把女生往酒店帶」

在洪某前女友張萍眼裏,洪某是一個「有魅力但愛沾花惹草的人,同時也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究竟如何危險,張萍不願意多說,「他之前沒有對我做什麼事情,是因為我不會做什麼威脅到他的事情」。

談到洪某和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的關係,以及洪某是如何做到讓另外兩人飛赴雲南邊境替他殺人時,張萍說在相處之後,她能夠看得出來洪某和身邊的朋友都是出生入死的交情。

王芝則是把洪某比做像一個「海王」,在網絡關係用語中,「海王」指暖昧關係眾多的男性。

王芝稱自己第一次和洪某接觸時,在約會過程中,就會感覺到洪某會動手動腳,在結束之後午夜時分會刻意提及周邊有酒店,不要回去。「感覺就是急於和女生發生關係的那種人」。

在王芝的印象中,洪某並不像自己所聲稱的官二代的樣子,「感覺就像個無業游民,所有的工作都看不上」,平時接觸都「喜歡讓女生多付出一點,包括經濟方面,喜歡讓女生給他買吃的買喝的」。

家屬聲音:洪某隱瞞作案,稱李某月失蹤遠房親屬有責

勐海警方通報稱洪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8月3日在南京被全部抓獲。封面新聞記者通過知情人士了解到,洪某曾在5月28日到過景洪,具體原因尚不得知。

在案件通報之後,封面新聞記者採訪多位李某月身邊的親友及熟悉洪某的朋友,令人意外的是,他們都對自己的安危感到擔憂。

一名熟悉洪某的朋友稱「洪某什麼事都能做得出來,知道他和他朋友太多的事情,都是不可告人的」。

除此之外,李某月失蹤後,洪某的表現,也引起了李某月家屬和朋友的反感。一位李倩月的親友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在7月9日,李某月失蹤以後,洪某的朋友圈還是像往常一樣正常保持更新,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另一方面,為了轉移網絡輿論的注意力,洪某向李某月曾經的同居室友盼盼發消息稱,李某月是有預謀和他吵架,並借這個理由「突然失蹤」。

李某月母親曾告訴李某月的朋友,洪某為了將李某月家屬向錯誤的方向引導,曾向李某月的母親說,李某月失蹤與她的遠房親屬謝某脫不了干係,原因則是因為謝某在今年六月曾經到過雲南旅遊,「她(李某月)才想去」。

8月7日,在警方向李某月家屬通報部分案情之後,李某月家屬改變了之前的態度,拒絕接受媒體採訪,不再透露更多消息。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章所涉及名字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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