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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霾:美國終於看到了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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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黑命貴(BLM)」運動期間,美國各地的暴力犯罪「零元購」愈演愈烈。8月25日,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市因一名黑人男子被警察射殺引發的BLM打砸搶燒進入高峰,所有人的生命和財產處於極度危險之中。當天晚上,17歲的美國少年凱爾·里滕豪斯帶着醫療包,手持自己合法擁有的AR-15步槍,加入到了救助同胞和保衛商家生命財產的隊伍之中。

混亂中凱爾落單,遭到了36歲的約瑟夫·羅森鮑姆和26歲的安東尼·胡博的攻擊,慌亂之中他舉槍射擊,致二人死亡,另有一人受傷。

這本來是一起刑事案件,分歧本應體現在他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蓄意或者過失殺人,然而在黑人弗洛伊德被白人警察跪壓致死,「黑命貴」運動群情激昂的輿論背景下,立即上升為一場政治意識形態的爭鬥。

當時的民主黨人和白左群體,給黑人又是下跪又是洗腳;正在競選美國總統的拜登和主流媒體一致宣稱,凱爾是一個白人至上種族主義者,是特朗普的忠實擁躉;嚴厲控槍甚至禁止公民持槍的聲音再度甚囂塵上。儘管他射殺的兩名暴徒同樣是白人,而且監控視頻顯示出他遭受了攻擊,但仍然無法改變他們立場為先的偏見。

被攻擊的凱爾

事件再一次牽動了公眾的神經,支持者認為他是正當防衛,BLM和反對者認為他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必欲除之而後快,撕裂和仇恨情緒在美國社會持續蔓延。

他在自首後,被控包括「一級故意殺人」等五項重罪,如果定罪,這位少年將一生在監獄中度過。

11月19日,這起備受關注、備受爭議的案件在基諾沙法院宣判。在布魯斯·施羅德法官的主持下,陪審團一致裁決:凱爾無罪!

凱爾案主審法官布魯斯·施羅德

這是美國憲法和第二修正案的勝利,更是人們良知和常識的勝利。儘管我們知道,這並不足以治癒美國社會的沈痾重疾,隨着判決的公佈,BLM群體的抗議和暴亂已經重新上演,但是,我們還是要為此感到欣慰:這是如今陰雲密佈、光怪陸離的美國社會難得一見的一束亮光,美國的自由,還一息尚存。

持槍防衛,美國自由精神的象徵

橫渡大西洋來到北美大陸的美國先民,是具有冒險精神、追求自由和自我負責精神的勇士。在橫槍躍馬、充滿艱險的拓殖年代,槍給美國先民帶來的獨立感、安全感、無畏感,讓他們可以踏上充滿未知的冒險之旅。槍支,已經和美國先民的軀體融為一體,是美國人民引以為豪的自由精神的象徵。

槍,更是對抗英王暴政、保衛自由和財富的有力武器。托馬斯·傑斐遜如椽之筆寫下的《獨立宣言》,細數英王罪狀,其中有一條「在和平時期,未經我們立法機關的同意,他在我們中間駐紮常備軍」。那是什麼讓一群「烏合之眾」戰勝了英王的常備軍呢?是美國人民追求自己的精神,以及他們實現這個目的手段——手中之槍。喬治·華盛頓正是率領一幫手中有槍的民兵,和英王的正規軍作戰,為美國人民贏得了獨立地位。

因此,持槍權是不能被剝奪的。剝奪持槍權,就是剝奪人們的自衛能力,就是將暴力交給英王壟斷,就是將人民變成束手就擒的羔羊,實際上就是剝奪人的自由。

由是,美國的建國者們儘管已經設計了環環相扣的憲政制衡機制,卻從沒有過放棄持槍權的念頭,因為那是財產權和自由的最後堡壘。他們意識到:有朝一日,民情激昂,觀念敗壞,當所有制衡機制都失效的時候,美國人民還有最後一條路:拿起武器,反抗暴政。

偉大的喬治·梅森將它用文字表述了出來,形成了《權利法案》第二條:「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持槍權保護的是弱者

任何一個人,力量再強大,都強不過一個壟斷暴力的英王和美國政府。當人人持槍,就為防範他們的暴虐築起了一道防線,並且打破這種力量上的懸殊態勢。

任何一個統治者,都在想方設法將人民繳械,剝奪他們的自衛能力,讓自己成為領土內唯一的合法暴力使用者。只有這樣,他們才能讓人們俯首稱臣,將自己的自由和安全交給他們掌管,讓人們成為事事求助於自己,匍匐於自己腳下的奴僕。

他們會編造出各種謊言,渲染和誇大持槍的危害,以解除人們的武裝,就像民主黨內某些人和一些美國知識分子、主流媒體宣揚的那樣。然而他們從來不問自己一個問題:這個世界上,殺人最多的是誰?是那些持槍的個人嗎?並不是,恰恰是他們。一戰二戰死亡人數數以億計,恰恰是他們組織起來的。為什麼能組織起來集體殺人?因為他們營造出了國家主義和「正義戰爭」的公眾輿論。

不要被他們的歪理邪說所蠱惑,持槍權永遠保護的是弱者,即使不論對抗強大的權力,在日常生活中同樣如此。我們可以想像,當一個彪形大漢要強暴或者搶劫一位女性時,力量非常懸殊,這位可憐的女性幾乎沒有還手之力。但是當雙方都有槍,雙方立即實現力量均衡。

禁止持槍,需求並未消滅,強者和壞人總是有辦法搞到槍,而弱者和遵規守紀的好人則不同。因此這恰恰傷害的是弱者和好人。

況且,不是誰有一把槍,沒事幹就出去殺倆人玩玩。人是理性的動物。

再說,殺人的是人,不是槍。

政府職能的界限

去年的「黑命貴」運動,讓美國政府在全世界面前顏面盡失。一個號稱全世界最強大的政府,為什麼卻對群體性暴力犯罪無動於衷?

是因為武力和警力不夠嗎?當然不是。而是因為在長久以來錯誤的意識形態和政策影響下,美國政府放棄履行自己的職責,放任事態的發展,縱容了犯罪的發生,將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置於極端危險的境地之中。

米塞斯說:

一個著名的、經常被引述的說法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我不相信這是對好政府的職能的正確描述。政府應當做需要它做的一切——建立政府就是為了做這些事情。政府應當在國內保護個體免受匪徒的暴力和欺詐侵害,也應當保護國家不受外敵侵犯。這些是自由體制、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政府職能。

在1960年代的芝加哥暴動中,芝加哥市長理查德·戴利(Richard Daley)公開命令警察,對於現行搶劫者、暴徒、縱火犯或歹徒,一律格殺勿論。一個公告,清晰地向潛在的犯罪者發出了犯罪將付出代價的強烈信號,足以讓騷亂者把他們的憤怒收回口袋,回到和平的訴求。

沒有人有讀心術,誰也不知道你的動機,不論你過去遭受了什麼冤屈,對制度有什麼不滿,對那些合法經營的商家、並未攻擊你的人實施暴力,就是不對的,就意味着「罪犯在觸犯自然法時,已經表明自己按照人類理性和公道之外的規則生活……因而可以當作獅子或者老虎加以毀滅。」

整天宣揚自己有多麼偉大,像個法力無邊的全能神,在大規糢暴亂發生時,卻不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連人民的生命都無法保護,該出場的時候你卻遁形不見,這樣的美國政府,不如回家賣紅薯

你不能整天光知道向人民要錢,當人民處於危難之中時,卻袖手旁觀,對個別群體區別對待、暴亂有理,而公民拿起武器時反倒治罪於他,這就是一個流氓政府!

那些擁護禁槍、反對凱爾案判決的美國人,希望你們以後在面對侵犯的時候,不是拿起武器保衛自己和家人,而是下跪求饒。

陪審團:憑常識判斷,憑良心裁決

要求陪審團的審判,是美國刑事訴訟被告人的憲法權利。

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規定:「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權有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予以迅速和公開的審判……」

陪審團首先是一個政治機構。其核心要義是:法律和懲罰的終極權力掌控在人民手中,由此對抗立法和司法專斷,防止法律和司法裁判成為壓迫人民的工具。

英國法官帕特里克·德夫林爵士說:

「將臣民的自由置於其12位同胞之手,對此,沒有哪位君主能夠忍受得了。因此,陪審制不僅僅是一項司法機制、憲法的一個車輪;它是一盞明燈,向人們顯示自由長存。」

從法律專業來說,陪審團成員全是「外行」——它其實強調排除「內行」;全是與被告同階層的「引車賣漿者流」——它甚至故意排除「精英」。刻意追求「憑常識判斷,憑良心裁決」。

原因何在?

因為在成文的法律之上,還有更高的律令存在。那就是人們普遍遵從的自然規則。它清晰地向當權者表明:法律不是你想怎麼定就怎麼定的,案子不是你想怎麼斷就怎麼斷的,法律必須根植於人的行動和普遍認知中。

法律是被發現和描述的,不是被規劃和創設的。立法者和司法者都不能憑空創造法律。法律不可以被「內行」壟斷,法律應當服從和服務於「外行」,因為正是無數「外行」公認的行為規則和善惡標準,構成了法律。而不是那些「內行」制定一套規則,作為人們行事的標準。

前者意味着穩定的預期,後者意味着朝令夕改;前者意味着自由,後者意味着奴役。用經濟學的話說,前者是市場經濟,後者是全盤計劃。

如果沒有「外行」民眾的制衡,法庭不是被權力支配,就是被專家支配。

鄧子恢先生在總結陪審團的重大意義時認為:

陪審團是對抗當局的公民政治機構,防止專斷的壓迫。有必要防止黨同伐異的刑事指控,有必要遏制過分熱忱和輕率指控的檢察官,有必要提防對權威言聽計從的法官。

我要說的是,有必要防範那些試圖用成文法律規範所有人行動的立法者,以及那些奉這些成文法條為圭臬,卻忘記了在成文法條之上還有更高的律令存在的專斷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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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的陪審團,要求12名陪審員「全體一致」,否則不能做出決定,揭示出了陪審團審案的一項基本原則:關鍵在於評議而不在於表決。

一致裁決,是對多數決的民主的反叛。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必須無罪推定,不能定罪。一旦多數決,少數人的合理懷疑就變得不再重要。然而真理和真相併不一定掌握在多數人的手中,從而可能漏過最重要的細節。

一致裁決,教人們做事公道。每個人審判鄰人的時候,要像自己有朝一日受鄰人審判一樣——他肯定不希望陪審團放棄任何一個有利於自己的蛛絲馬跡。

一致裁決,是公眾信賴陪審團合法性和準確性的基石。因為「一次錯誤的判決,惡果勝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錯誤的判決污染的是水源」。

願美國重回自由之路

正義的審判已經到來,法官和陪審團堅守了正義和法律的底線,沒有被政治正確的意識形態所俘虜,固然值得稱讚。但美國社會如此對立的根源,卻必須被正確地解釋。

回顧羅斯福「新政」以來的美國歷史,可以明確地發現,美國正一步步走在背離美國憲法,政府權力大幅度擴張,福利國家高歌猛進,自由被一步步蠶食的潰敗道路上。這才是一切問題發生的根源。

在知識分子營造的「平等主義」的錯誤公眾輿論下,藉助民主的手段,美國人自我奮鬥的精神逐漸滑坡,將一切自決的權利交給了利維坦;美國政客為了贏得選票,用納稅人的資金賄賂特定群體,製造了龐大臃腫的福利國家,也將美國社會變成了爭奪福利和特權的鬥獸場。當所有人都向權力靠攏,謀求高於他人的特權和劫掠他人財富而生存,那就只剩下了身份鬥爭,而沒有了自由和正義的容身之地。

在美國這樣一個「民族百衲衣」的國家,除非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由觀念「組織」社會,堅決限制任何形式的政府權力擴張,否則必將陷入族群衝突和動亂的深淵中。

白左所謂的「平等主義」,實際上一種不要權利平等、而只要結果平等的「搶劫文化」,一種賦予特定群體超出一般人權利的「特權文化」。這實際上就是人為地將人群進行了等級劃分,造成了權利上的不平等。由此,對任何群體的偏袒都會遭致其他群體的反對,每個群體都會加入到爭奪特權的鬥爭中,最終只會使對立和衝突愈演愈烈。

我們一直在批評美國,因為我們一直對美國寄予厚望。自由的燈塔,不應該就此隕落。我們期冀美國人民觀念的改變,回歸自由的精神傳統,讓自由的燈塔,重新煥發璀璨的光芒。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漫天雪798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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