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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華女慘死 嫌犯被加控仇恨犯罪

涉嚴重性虐女友使其致死的52歲華男萬秋明(Qiuming Wan,音譯)周三(11月5日)晚在皇后區的州高等法院過堂,將於下周一(11月8日)上午9點在皇后刑事法院(Queens Criminal Court)出庭受審。

嫌犯萬秋明2021年11月2日從109分局被押送至皇后區的州高等法院過堂。(周翰音)

據法院起訴書,嫌犯萬秋明被檢方指控二級謀殺、仇恨犯罪類別的一級嚴重性虐待、毀壞物證,以及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的罪名。

首席醫學檢驗官辦公室的普羅奇洛(DR. PROCHILO)醫生對受害者的屍體進行了屍檢,並裁定死亡方式為兇殺。普羅奇洛得出結論,死亡是由於受害者被人用鈍器反覆用力擊打,導致體內組織撕裂,嚴重失血造成。警方周四(11月4日)表示,仍在尋找兇手作案的兇器。

一名證人表示,他在被告臥室的地板上看到血跡,一些地方似乎已被清理過,在被告房間內的床墊和浴室地板上都有血跡,浴室的水槽上放了一條沾滿血的毛巾。被告的衣物上也都被發現沾有血跡。偵探從被告的臥室里找到了一個裝有床單的袋子,裏面似乎有血跡。

被告聲稱不知道血跡的來源,並告訴警方,他在椅子上睡着了,醒來後發現受害人已經沒有了呼吸,於是他將受害人的屍體搬到一樓,並撥打了911。

起訴書中提到,嫌犯萬秋明承認,在案發當日(11月1日)早上,他與受害人——29歲的已婚華女周嬌梅(Jiaomei Zhou,音譯)通過FaceTime視頻通話,周嬌梅答應下午與他見面。他們認識而且在先前就見過幾次。當天下午,周嬌梅陪同萬秋明一起來到他住的公寓(法拉盛緬街55-26號公寓2樓),他們兩人在萬秋明的房間喝酒,並一直待在裏面,直至住在同一公寓其它房間的室友王華局(Huaju Wang,音譯)看見萬秋明將周嬌梅的屍體放在公寓一樓入口處的走道。

案發公寓內一共有3間房,王華局與妻子住在其中1間,他們的女兒和孫子/孫女住在另一間房,而嫌犯萬秋明住在該公寓內的第3間房。案發當天,王華局的女兒早上9點出門上班,晚上8點才回來。早上,他和他的妻子在公寓裏看到了被告。王華局和他的妻子在下午12點半左右離開公寓,並在5點半左右回到公寓,他注意到被告房間的門是關着的,並且聽到被告臥室里正在播放音樂。從事發當日下午5點半開始直至他看到被告在一樓將受害者放在地上期間,除了他下班回來的女兒沒有其他人進入公寓,他們和女兒也沒有進入被告的房間。

受害者周嬌梅生前在康州的一家美甲店工作,與公公婆婆、老公和7歲的女兒住在法拉盛白石鎮的一棟連棟住宅內。一位熟知周嬌梅的鄰居透露,她有可能是因為在家中被公公打才離家出走,不幸慘遭殺害。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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