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的反修列運動,警方拘捕過萬人,不少被告成功申請法援,引起建制派人士質疑,法援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星島日報》周五(22日)頭版報道,在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督導下,經過三個月,部門已完成檢討法援制度,並建議推出三大「改革方向」,其中一項最大的改動,是針對刑事案件,法援署不准法援申請人自選律師代表,必須改由署方指派;在民事案件方面,就建議限制大律師可接案件的數量,由最多20宗減至15宗,事務律師則由35宗減至30宗,當中涉司法覆核案件,大律師每年可接下最多3宗,事務律師則最多5宗,以防止某些律師壟斷大量案件在手;另外亦建議公開更多涉法援案件數據資料。
據了解,港府短期內會諮詢立法會議員,以行政措施方式執行改革,不用修例,預期今年內便可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