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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員:基本法23條立法將加入間諜罪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計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間諜罪。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很多證據顯示香港存在間諜活動,美國中央情報局有「中國任務中心」,政府當局有需要應對。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五星旗。(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計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間諜罪。

香港文匯報網站今天刊登了對鄧炳強的專訪,他在訪問中說,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主要針對「代理人」,但對真正的外國間諜「沒有怎麼涵蓋到」。

他說,修例風波發生至今,很多證據顯示香港存在間諜活動,而美國中央情報局日前更宣佈成立「中國任務中心」,加強收集情報。

鄧炳強本月初也曾公開說,未來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時,可能會加強着墨於間諜罪,並提到美國中央情報局有「中國任務中心」,政府當局有需要應對。

他當時說,基本法23條列明香港需要立法禁止7類罪行,當中5類並未包含在香港國安法內,即使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也不足以應對。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主權轉移以來,當局一直未能為23條進行立法。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並出現「港獨」思潮後,中國全國人大去年主動為香港訂定國安法,但只納入23條部分規定,其餘留待港府自行立法。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中央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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