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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美國強迫交商業機密資料?台積電法務長回應了

美國強迫台積電交機密資料?台積電法務長回應:不會泄漏客戶機密資訊。資料照片

外傳美國政府要求台積電及韓國三星等半導體業者提供客戶機密資料,台積電法務副總經理暨法務長方淑華今天表示,目前尚在評估階段,不會泄漏客戶機密資訊。

上月美國商務部在白宮召開半導體峰會,邀集半導體及汽車大廠等業者討論全球晶片短缺議題,韓國媒體傳出陰謀論,包括美國政府迫使台積電及三星等廠商提供庫存及銷售紀錄等機密資料。

方淑華今天下午應邀出席法務部及科技部共同舉辦外商及企業誠信論壇演講,她被問到這議題時強調,台積電目前尚在評估階段,台積電已盡力協助解決車用晶片荒問題,除提升代工生產車用晶片產量,並儘可能優先生產車用晶片,她表示,客戶是台積電成功的要素之一,台積電不會泄漏敏感資訊,尤其是客戶的機密資料。

方淑華在演講中提到,誠信是企業永續經營之道,在經歷安隆(Enron)案、全球金融危機等事件,大眾驚覺不能單單以財務資訊來判斷企業的價值,企業也意識到不能只以獲利為目標。而企業誠信不是口號,是台積電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理念,對同業在合法範圍內全力競爭,也尊重同業的知識產權。

她接着表示,營業秘密與企業誠信非常相關,保護營業秘密即是維護企業誠信,因為營業秘密是企業競爭力之源。台積電每年投入新台幣千億元研發,基於策略考量,僅10%產出成果會以專利保護,大部分會用營業秘密保護,營業秘密受侵害主要管道有來自外部的駭客,及內部人才頻繁流動和員工泄密,少數是員工無知或欠缺注意的行為,但刻意的侵害隨着科技的進步使得營業秘密保護的挑戰變得艱鉅。

她強調介紹台積電開創的營業秘密註冊系統,除管理專利,同步串聯合約管理系統、人力資源系統,並進行內外部管理與監控,及防制侵害犯行與救濟,台灣專利法立法於1944年,營業秘密法立法於1996年,台灣對營業秘密的保護起步比專利晚了半世紀,她認為,目前相關偵查與審判流程的效率是最大問題。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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