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得到證實後,我和兩個朋友開車一百多公里去了這個地方,準備給倖存者捐兩千塊錢。讓我感到意外的是,給這位村幹部打電話,她說不接受募捐!
我給她解釋,說我們不是慈善機構,也沒有任何要求。只是見一下當事人,把錢給她我們就離開,盡一點心意就行。
好說歹說半天,這個村幹部就是不答應。最後說了句,你們真要做善事,把錢給村里,我們會合理安排的。
我當時就想罵娘,停頓了三秒,把憤怒和一口吐沫都咽了下去。說:不用,謝謝。
在回來的路上,我那兩個平時脾氣很好的朋友罵了一路。他們都想不通,居然會有這樣的事。
我們做的善事,捐的款項,比4300萬差距很大。但是某些相關人員的無恥,並沒有太大區別。
當然,也有一些基層領導通情達理,很配合我們做慈善工作。比如前些天我們去衛輝某小學,把好心人的6000元善款,送到12個孩子手裏,就進行的很順利。
常先生捐款4300萬一事的真相如何?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有個調查結果,並公諸於眾,不能總讓好人寒心,讓做慈善的人傷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