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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消失」1623天 台公民團體要中共給說法

台灣公民團體在「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共依法在明年四月釋放李明哲,也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向對岸交涉,確保如期獲釋。

台灣公民團體在「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召開記者會控訴中共政府以疫情為由,剝奪李明哲通訊權和家人探視權,十五個月音訊全無,也未告知家屬釋放日期。國際特赦組織(AI)要求中共依法在明年四月釋放李明哲,也要求中華民國政府與對岸交涉,確保如期獲釋。

「國際強迫失蹤者日!中共違反國際法!刑滿立即釋放!讓李明哲回家!」

8月30日是「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十多個台灣公民團體在台灣立法院外控訴,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遭關押,失去人身自由超過1623天。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在記者會上表示,四年半過去,文山社大同仁仍等待李明哲獲釋返回工作崗位,但最近十五個月李明哲音訊全無,不僅每個月的家人探視權被剝奪,連通話、通信都遭拒,令親友非常擔心。

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說,中共政府以疫情為由,剝奪李明哲通訊權和家人探視權,十五個月音訊全無,也未告知家屬釋放日期。

中共以疫情為由斷絕李明哲對外通訊

鄭秀娟說:「中共以疫情為由不讓家屬跟明哲有任何接觸,在經過去年三月人權團體的抗議記者會之後,他們讓李明哲寫了一封信回來,這封信輾轉從三月一直到五月,終於來到家屬的手中,我們看到了明哲的信息,從此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明哲的任何信息。」

時代力量黨籍立委邱顯智指出,這種未知的恐懼,到底是生是死,他的親人、和在外面關注的朋友沒有人知道。面對中共不人道的暴行,要給予最嚴厲的譴責。希望台灣主管兩岸事務的大陸委員會協助讓家屬早日獲得李明哲的資訊。

李明哲刑期到明年四月 人權團體擔憂中共找藉口延押

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被強迫失蹤,2017年11月28日被以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還被判「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再過八個月,就應該是李明哲五年刑期屆滿之日,但她非常擔心,中共政府至今沒有說明釋放日期,也沒有將判決書交給家屬。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也說,李明哲失去人身自由已將近4年半。按照中國《刑法》第47條,及《刑事訴訟法》第76條推算,李明哲應該在2022年4月12日到14日左右服刑完畢。但在中國服刑期滿不代表重獲自由。

張馳表示,李明哲被判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根據中國《刑法》第58條規定,必須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後才開始執行,也就是李明哲可能要面臨兩年的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如果未服刑完畢,按照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不准出境,且會受到中共公安部門「監督管理」。

張馳強調,中華民國政府應積極向中共提出交涉,避免李明哲刑滿後持續受到不必要的限制,確保李明哲在服滿五年徒刑後如期回到台灣。

邱伊翎說,再次呼籲中共政府,一方面要讓家屬在疫情期間,可以跟李明哲有所聯繫,不管是透過打電話的方式、寫信的方式,或是可以讓她過去探視的方式。另外根據他的釋放日期中共也應該更明確地告知,到底李明哲什麼時候可以回到台灣?什麼時候可以還他人身自由?

李明哲案是聯合國委員會首宗受理個案

邱伊翎指出,李明哲是聯合國強迫失蹤委員會第一個正式受理的個案,很多人特別是台灣人,會把這樣的事件解釋為政治問題很敏感,也不希望小朋友或太多人去討論,但這其實是一個人權侵害案件。國際特赦組織和相關民間團體設計了一款李明哲與言論自由的桌遊供免費索取,希望有更多年輕人透過模擬實境和受害者的遊戲,更了解李明哲案。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不管中共用什麼方式或藉口,都無法掩蓋其違反民主自由價值的作為,應該依照中共自己的法律,如期釋放李明哲。

李明哲不是個案 逾四百位外國人遭中共人權侵害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提到,有人根據去年公開的資訊,公佈了一份名單,裏面至少有四百零二位各國公民,都在中國遭受到人權的侵害,其中包括加拿大、英國、美國、瑞士、日本的人權案件。

施逸翔說:「加拿大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近期已經被中國政府以違反國家秘密罪被重判十一年,被沒收財產以及被限制出境;另一位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還沒有宣判,這些案件跟李明哲案件的結構完全一樣,也就是司法過程完全不透明,審訊時連國際人權法的最低要求都達不到。」

施逸翔表示,中共司法過程不透明,任何人進入中港澳都非常不安全,尤其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進入中國領土人權處境都存在風險。中華民國政府應建立人權示警機制、風險評估資訊,及赴中遭受人權侵害時的救濟管道。

台灣主管兩岸事務的大陸委員會告訴自由亞洲電台,李明哲被關押已逾4年,陸委會多次透過管道向陸方關注李明哲在陸關押及身體健康狀況,並協助家屬赴陸探視迄今計16次。自疫情以來,也多次向陸方了解李明哲在陸服刑健康狀況,並向陸方傳達讓李明哲假釋、允許撥打親情電話與對外通信、儘速告知李明哲服刑期滿釋放返台的具體日期。陸委會再次呼籲陸方,應儘速告知李明哲服刑期滿釋放返台的具體日期,陸委會將持續透過既有管道向陸方轉達家屬關切的各項權益。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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