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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為什麼明末守個遼東就總說軍費不夠?

從明代開國到滅亡,北方邊境一直處於重兵鎮守、嚴陣以待的備戰狀態。明王朝雖然取代了元朝統治,但退入漠北的元軍餘部,依然保留了可觀的軍事力量,並對中原地區懷有覬覦之心。為此,明廷曾連續派遣大軍北征,卻始終未能使對方屈服。明朝政府不得已只能在西起甘涼、東至遼東的九個重鎮建立起著名的「九邊」防線。這條針對韃靼、瓦剌、女真等北方少數民族的「九邊」防線部署了全國約一半的兵力,同時也消耗了明朝相當數量的財政。

九邊重鎮是指從鴨綠江到嘉峪關,綿亘萬里的北部邊防線上相繼設立的九個邊防重鎮 

明朝在很多方面繼承了前朝的諸多作為,如「諸色戶計」制度,也就是把老百姓分為若干種固定職業的戶籍,世代繼承,永不更改。在這其中,士兵及其家屬的戶籍叫「軍戶」,具有很大的強制性。

不過,明朝和元朝的軍戶制度有所不同,元朝的軍戶制度是按民族和地區來劃分的,所以有蒙古軍戶、漢軍軍戶等,而明朝的軍戶則結合了另一個其獨有的制度——衛所世兵制。衛所軍戶分為屯軍和戰兵兩種,兩者的比例通常為三分守城,七分屯種,也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其中,屯軍主要負責耕種,以滿足衛所的日常開銷,而戰兵則不需要從事農耕,只需按時領取「月糧」或「行糧」(戰時)就行。明朝正處於冷兵器為主、冷熱兵器並用的時代。這段時期,軍隊生活供給費(軍餉)在軍費結構中佔有極大的比重。屯田收入雖不像朝廷吹噓的那樣「一軍之田足贍一軍之用」,但也算是明初軍餉的主要來源。也正因為有了寓兵於農的衛所制和軍戶制,使得明朝擁有了中國歷代王朝中最為龐大的軍隊,在弘治年間一度達到二百七十萬人。

按照朱元璋的設計,軍戶主要工作是種地,所謂「二分守城,八分屯種」

到了明朝中後期,衛所世兵制開始廢弛,衛所軍逃亡現象也變得日趨嚴重。僅洪熙初年,軍士逃亡的總數就達到了四萬七千九百餘人。除此之外,隨着時間的推移,軍屯也變得越來越有名無實。原本屬於軍隊的屯田大多被軍官、豪紳和太監占奪。最終,這些土地的收入都落入了私人口袋,並沒有成為衛所的公共財產,其結果便是衛所再也無力自行發放軍餉。

面對衛所制度敗壞、衛所兵戰鬥力低下的窘境,無奈之下的明朝政府只能另闢蹊徑,開始實行僱傭兵制度,也就是募兵制。衛所世兵制度向募兵制轉變,導致了明代軍費轉由民戶負擔、從國家賦稅中支付。軍人由明初的生產者、徭役貢獻者變為由國家供養的純消費者和僱傭軍人,無論是募兵的費用,還是入伍之後的月餉都遠遠高於衛所軍費。特別是「萬曆三大征」以後,明王朝的財政狀況可謂是急轉直下,庫藏日趨匱乏。募兵制在徵兵方面有很大的挑選餘地,而且沒有衛所制拖家帶口的壓力,更適合機動作戰。不過募兵制也有自身的問題。

從管理角度來講,衛所制受到中央政府的嚴格控制,軍皆世籍,很難形成地方割據勢力。而募兵制不同,因為募兵制度下徵召的士兵都是僱傭的職業兵,很容易成為將帥的私人武裝。

此外,在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的專制社會裏,完全以國家的經費來供養一支龐大的常備軍是十分困難的。募兵費用要比衛所軍費高好幾倍,因此明朝政府曾多次因經費不敷而裁兵。而且,就募兵本身而言,明朝中後期,招募的多是市井流氓、潑皮無賴等烏合之眾。這些人素質低下,只要一有條件便會離伍而去。軍紀如此敗壞,其戰鬥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隨着明代商品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北方邊鎮軍隊供應體制逐漸由納米向納銀過渡,折銀逐漸增加。到了崇禎時期,「九邊」的兵力比起萬曆年間已有所減少,但軍費卻在日益增加,明朝財政出現了「倉無數萬石之儲,軍無半年之餉,二百年來未有此極窮之時」的局面。為了緩和矛盾,明朝皇帝往往不得已發內帑幣充兵餉犒賞士兵。與此同時,明廷還會發動大官僚地主捐款,不過地主階級貪婪吝嗇的本性註定了此法收效甚微,朱由檢在崇禎十年四月二十七日召對大臣時坦言:「去年歲諭令勛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無急公體國之心,就是省直鄉紳也不捐助。」有限的內帑對於明代龐大的財政赤字來講無異於杯水車薪,而腦滿腸肥的勛戚與鄉紳又往往虛與委蛇,敷衍了事,增加的兵餉就只能全部壓在貧苦農民身上了,也就是所謂的加派。加派是明朝政府彌補財政虧空的慣用手段,遼東自萬曆四十六年後金起兵反明起,就有專用加派的軍餉即遼餉。不過,這種竭澤而漁的賦稅方式絲毫沒有緩解明王朝的財政困局。

明末許多仁人志士紛紛主張「復兵農之制」,孫傳庭等人也相繼在陝西等地試點,但均以失敗而告終

明代自萬曆末期以來,每年正常的歲入額為一千四百六十一萬兩,其中歸入內府作為皇帝和宮廷奢侈享樂的約六百餘萬,真正屬於戶部作為政府開支的除本色外,折色銀不過四百餘萬兩。萬曆四十八年加派遼餉五百二十多萬兩,已經超過了政府全年的正常開支數額,到崇禎四年遼餉達到了一千多萬兩,十年加剿餉二百八十萬兩,十二年再加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加派總數高達兩千餘萬兩,遠超國家正常年代的賦稅收。除了衛所制度廢弛,募兵數量增加外,軍官貪污腐化也是不容忽視的原因。

在明朝的各級官吏看來,抗(後)金事業已然發展為一門「生意」

天啟三年,兵部尚書趙彥曾揭露稱,戶部放餉雖未斷絕,軍人領餉卻常遭剋扣,甚至還有一兩個月分文未得的情況。天啟六年,東江守將毛文龍即上書抨擊:「天津歲運米二十萬石,而去年只運到十六萬餘,其中尚有漂沒腐爛者。」不過,毛文龍自己也未必乾淨,遼東皮島「合老幼止四萬七千」,而他卻妄報「有眾數十萬」。 在軍官們大搞貪污時,很多士兵經常處於食不果腹、衣不遮體的境地。軍隊無法維持正常運轉,最終導致大批逃亡與頻繁譁變。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袁崇煥曾用雷霆手段處理過寧遠兵變,但引發此次兵變的財政危機,卻早已超出袁崇煥的能力所及。

崇禎擔心一旦開始整治貪官污吏,會動搖軍心,反而希望通過不斷增加軍餉來討好將官們

有明一朝,整個官僚體系的貪腐問題始終沒有得到真正解決。而明思宗對於武官的妥協態度,也讓軍隊中的貪腐現象有了愈演愈烈的趨勢。 萬曆初年,有賴於高拱、張居正的改革,京運(中央財政供應)雖然已經達到了三分之一,但是政府的徵收稅款能力尚可,保證了「三大征」等軍事行動的順利進行。到了萬曆中後期,神宗開始怠政,地方缺員無數,貪腐和黨爭已成星火燎原之勢,政府的稅收能力開始急劇下降。

崇禎堅定不移地執行「藩王不納稅」祖制,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健康

除了以上幾點外,從明太祖時期開始實施的藩王制度也給明朝財政背上了沉重的負擔。朱元璋當年冊封藩王主要是為了讓其拱衛朝廷。然而經過建文、永樂兩代皇帝的削藩,明朝的藩王只能「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 」,這就導致了日後「天下養朱」的局面。根據《萬曆會計錄》的記載,萬曆初年,全國每年的田賦總額約兩千三百萬石,光供給宗室的俸祿就多達八百多萬石。可以說,這一負擔始終貫穿着整個大明王朝,也成為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明代衛所世兵制的衰敗和募兵制的興起是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由於明朝末期遼東戰場的戰爭規模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高,僅遼東一邊,年費就達八百萬兩至二千萬兩。太倉庫歲入(又稱太倉銀庫)萬曆年間不過四百五十餘萬兩,到了天啟、崇禎年間只有二三百萬兩,明朝財政窘迫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崇禎手中的錢其實並不算少,但經常用不對地方,而且在不該省的地方省錢,比如裁撤驛站 

明朝的最終覆滅很大程度上源於其執行稅賦以及控制地方弊端的無能。遼東戰場的失利,不僅僅是軍事策略的失誤,更是遲緩的軍事供給所導致的必然結果。一個處於危難之際的王朝要想圖存,就必須要讓廟堂與江湖達成共識。由於財政制度的種種積弊,明朝政府始終無法用常規手段籌集到足夠的軍費,最後只能用攤派的方式挑軟柿子捏,最終在不歸路中一步步走向滅亡……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國家人文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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