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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守所里的日日夜夜

作者:

俄國法庭和俄國警察的紊亂、野蠻、專橫和腐敗已經到了極點,因此,一個普通人落到了法網裏面,他害怕的並不是法庭的判決,而是審判程序本身。

——(俄)赫爾岑:《往事與隨想》

序曲

1961年10月1日,我作為反右運動的落馬者,在四川省公安廳築路二支隊勞動教養,因不堪肉刑折磨,一氣之下,選定在這個國慶節假日,從勞教隊逃跑出來,不到兩個月就被天津市公安局抓捕歸案。這時築路二支隊剛剛從旺蒼縣遷移到灌縣(今都江堰市),修築一條成都至汶川的鐵路支線,我便被來天津押解我的兩位文職幹部和兩位武警士兵送到了灌縣。那裏有舉世聞名的都江堰和青城山,在階級鬥爭如火如荼的年代,旅遊景點這個現今十分熱門的詞彙似乎還冷藏在詞典里,雖然我也知道李冰父子治水的故事,只是因為心情不佳,當我被押解着從聞名遐邇的索橋上走過的時候,並沒有對周邊的青山綠水多望一眼。

築路二支隊和全國各地的勞改隊、勞教隊的情況一樣,都設有一個名叫集訓隊(有的地方叫嚴管隊)的特殊單位,用以集訓或嚴管各種類型的反改造份子,這個築路二支隊的集訓隊設在灌縣紫坪鋪。按慣例,凡抓捕回來的逃跑份子首先就得送來這裏,在「上面」研究你的案情,進行定性分析的同時,「下面」則按以毒攻毒的方式由反改造份子批鬥反改造份子,讓人性中最惡劣的落井下石、損人利己在這裏盡情發揚光大;同時輔以各種刑具的「大力挽救」,是所謂「殺殺反改造囂張氣焰」,弄得你遍體鱗傷筋疲力盡垂頭喪氣。然後關你在臭氣薰天的宿舍內,和一百多名反改造份子一起反省你的反改造罪過。

就在這所謂的反省期中,大約是12月下旬的某個月黑風高的深夜,一百多名集訓份子正在那間大寢室里做着各自的美夢,突然進來兩個武警戰士把我從夢中叫醒,這時我還一如既往地戴着反銬。他們令我走出寢室,我跨出門便看見不遠處的操場上停着一部軍用卡車,車上和車下都站着些身穿軍用棉大衣背着俄式步槍的士兵,卡車的後檔板早已放下,似乎準備裝載什麼。有呵令聲從卡車邊傳來:「過來,上車!」我知道這種粗暴的聲音通常是對我類「份子」的專用品,便應聲朝卡車走去,雖然卡車的後檔板不再像平常那樣高高地聳立在車尾,但我戴着反銬仍然無法用手攀援爬不進車廂,這時車下的士兵圍了過來,有的抓手臂有的提腿杆將我抬起,「一、二、三」一聲喝令,便像扔一隻裝着什麼貨物的麻袋一樣扔進了車廂,我的右股骨首先着地,咚的一聲使我痛得鑽心。

車下的士兵先後登上車來,他們令我坐在卡車中部的底板上,我剛剛坐定,汽車開始發動。士兵們便把肩上的槍卸了下來,掰開槍筒前面的三棱刺刀,用刀尖對着坐在車底的我。我在心中暗自想道,有必要用這麼強大的兵力來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書呆子嗎?在「寸鐵」這組詞彙的引領下,又使我聯想到戴在背後的手銬,(這玩意可能不是用「寸鐵」製成!)想到我早已被折磨得遍體鱗傷,此時的雙手也被銬子咬齧得無法動彈,還要用這麼多尖刀來殺戳我的視線,這一切迫使我懷疑這幕戲的導演是不是神經有問題?

汽車行進在山間崎嶇的公路上,起伏的山形使我想到,這樣深更半夜,他們將把我押到哪裏去?該不是弄到哪個荒野里將我「擊斃」吧,又覺得似乎沒有這個必要。真要處死我,完全可以羅列若干罪名,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一儆百,現存的法律條文,運轉着的國家機器,只要宣佈一下那些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罪行」,沒有人敢提出什麼質疑。

猜不透他們將把我押到哪裏,只希望一路順暢,不要出現什麼緊急煞車之類的事,萬一四周的刺刀因執刀者在汽車上站立不穩,偏偏倒倒之中將刺刀誤入我的身體,對我傷痕累累的筋骨豈不是雪上加霜?

深更半夜裏路況很好,駕駛兵的技術似乎也不錯,透過車邊的「兵牆」,能看見路邊電線杆上懸吊着一盞盞路燈,這景象告訴我,車已開進了城鎮,從車行半小時左右來判斷,估計是灌縣城內。

一番拐彎抹角,汽車停在一個院落里,卡車的後檔板隨即打開,在命令我下車的同時,刺刀們也先後跳下車來,我害怕再次充當「麻袋」,儘快去到車尾準備跳了下去,也準備好再次忍受受傷股骨的錐心疼痛。

我被帶進一個小會議室似的房間裏,那裏面人才濟濟,十個左右分坐在一張乒乓球桌似的大木桌的左右兩側,我被帶到濟濟人才對面的一個角落,那裏有小凳子一張供我的屁股享用。

待眾人坐定,便開始了對我的審訊,過去我見過眾多的醫生圍在一張病床邊會診一個病人,不知道也會有眾多的審訊員會審一個疑犯。多年以後我終於得知,那晚上對我採取的如臨大敵的抓捕,據說是因為築路二支隊破獲了一個名為「列寧共產主義者聯盟」的「反革命集團」,勞教右派捲入其中的達數十人之多,兩個為首者周居正和楊應森均於次年槍斃。其中楊應森和我同隊同大組而且同班甚至被指稱為同鼻孔出氣。這個組織的名稱又與南斯拉夫的共產主義聯盟雷同,而我的逃跑又涉嫌「前往南斯拉夫駐華使館『政治避難』,進而投靠『鐵托集團』」(引自灌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張先痴的起訴書),據說該案驚動了北京公安部,還成立了專案組,他們可能懷疑我是去使館取得國際支持的首要份子,因此才不辭辛勞地動用了那麼多刺刀。實際上楊應森他們的事全發生在我外逃期間,那年代人類還不知道手機為何物,我怎麼會知道勞教隊發生的事?可惜這一切都只屬於我的一面之辭而已。

因事隔四十多年,那夜問話的內容我已回憶不起任何一句,記得的事情只有兩件:

其中之一是審訊中途曾經吃過一頓夜餐,不是我吃夜餐,而是我聞着和聽見審訊人員在吃夜餐,我聞到了一股股煎雞蛋的香味,聽到了濟濟人才喝麵條的聲音。一肚子壞水的我,甚至懷疑這個審訊為什麼安排在半夜12點才進行,不排除煎蛋面在中間起着牽線搭橋的作用。要知道,在「自然災害」年代,為多吃一點東西,用千方百計處心積慮周密策劃甚至陰謀詭計等等詞彙,絕對不涉嫌誇大其詞或者無中生有。

第二件事是我終於被打開了手銬,這件事有必要加以說明,因為我估計正在看此書的讀者很可能是位戴手銬的「外行」:凡這種戴在背後的反銬戴到20天以上,肩關節就會發生些生理變化,打開銬子後手臂絕不能立即轉動移向前面,如不顧後果的轉動除關節部位那鑽心透骨的疼痛難以忍受外,嚴重的甚至會造成脫臼。

那晚審訊完畢後,最後一道「工序」是受審者在看完審訊筆錄確認無誤後,逐頁簽名認可,我手在背後,無法簽名,濟濟人才們正在絞盡腦汁思考如何解決這個難題時,我發現坐在桌子正中的一位戴眼鏡的幹部微微皺了一下眉頭說:「給他打開。」從他說話的口氣和他左右的人等對他的畢恭畢敬,我估計他就是這一行人的最高領導人。他發了話,手銬很快被打開,但我的手仍然不能翻到前面去簽字,只好讓作筆錄的小伙子手執一盒印泥站在我的背後,握着我的大拇指逐頁蓋上我的指紋。想到我連象阿Q那樣畫一個圓圈的能力都沒有時,一陣悲哀襲上心頭。

凌晨3時左右,灌縣人民檢察院楊檢察長帶着兩個武警戰士,把我送進了灌縣公安局陳家巷看守所。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格拉古軼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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