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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成都49中的調查報告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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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對亞甲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也必喪子。」

—-《撒母耳記上》15:33

有人問成都49中的真相是什麼,我就覺得很好笑。根據現在的信息,每個人可以用常識判斷。

如果學生自己出意外,學校的正常反應,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會馬上打120聯繫救護車,會主動提供視頻記錄免責,會積極安排在場人員提供證詞。

現在呢,校方延誤很久才給父母信息,平時正常的攝像頭在關鍵時刻就主動休息,竟然把當事學生直接拖到殯儀館。甚至,馬上遣散班裏所有學生,並警告他們閉嘴,家長獲得信息困難,無奈在校門口舉牌。

正如不讓核查的賬目肯定有貓膩,不讓討論的說法肯定是騙局,現在的種種反常,已經可以初步定性判斷。

個人的常識判斷,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結論。面對在校學生的離奇死亡,我們平時總是說「以人為本」「人命關天」,現在是需要落實的時候。

只有公開詳實盡責的調查,才可以給死者一個交待,給父母一個交待,給公眾一個交待。

這麼熱議的案子,相信很快會有調查報告出台,一個可信的調查報告,至少需要滿足以下內容:

調查主體

調查主體應該是法庭,而不是教育部門、媒體和警方。無論是校方的說明,還是家長的懷疑,以及媒體的報導,或是警方的調查,都只是提供一種解讀的角度。任何經不起公開質詢的報告,都離真相很遠。

調查程序

收集信息。相關人員都需要提供證據或信息,包括學校的教師、學生、目擊者、監控管理者、殯儀館人員、法醫、警員、家長,都需要提供證人證詞,這需要至少二~四周的時間。

印證信息。在各種證據和信息中,通過邏輯推理把一步一步關聯起來,每個時間節點都得到確認,每個細節都得到描述,每個疑問都得以解釋,然後獲得一個相對可信的結論。

得出結論

關於本案的結論,至少需要下列問題的合理解答:

1、還原死亡的整個發生過程。大致有三個結果,是「被人謀殺」,還是「意外身亡」,還是「無法確認」。即使結論是意外身亡,也需要調查清楚,在意外發生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麼?是什麼導致了意外的發生?

2、還原校方的整個處置過程。為什麼有那麼多反常現象?誰參與,誰決定,誰執行?

人們總是渴望公義,但沒有監督,沒有吶喊,沒有堅持,公義不會從天下掉下來。只有人們普遍關心公義,公義才有可能存在。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歷史之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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