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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官方強行介入女輔警案 拒絕家屬委託律師

許艷舅舅微博發聲稱當局法院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江蘇90後女輔警許艷過去5年不間斷與多名中共官員發生不正當關係,最後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500萬元人民幣。中共江蘇省灌南縣法院將起訴書上網後引發軒然大波,不但網友們紛紛表示當局包庇官員,重判女輔警;不少律師更現身說法,認為量刑過重。

許艷父親接受採訪直指「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隨着事件不斷發酵,中共官方介入痕跡越加明顯。3月17日,許艷舅舅在微博發消息稱,許艷及家人都認為法院量刑過重,已經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

3月17日,微博知名認證賬號「@女輔警許某家屬」發表長文,稱自己是「敲詐多名公職人員女輔警」案件被告人許某的舅舅。這幾天,其外甥女的案件引發了大家的高度關注,因為許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託博主本人在網上向大家表達一下作為家屬的心情和訴求。

文章稱,目前許某已經上訴。從網上流傳判決書來看,還是存在很多疑點,所以家屬特委託了上海的鄧學平、杜家遷兩位律師,為許某二審進行辯護。

許艷家屬委託鄧學平的委任書(圖片來源:@女輔警許某家屬微博)

但在3月15日,家裏人辦完全權委託手續後,杜家遷律師到了看守所,希望會見許某。就在這個時候,讓人想像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連雲港市中院居然指派了兩名法律援助律師(之前未跟我們家屬做任何溝通),拒絕了我們委託律師的會見請求。

3月16日,杜家遷律師就委託律師辯護事項向連雲港市中院進行交涉,但連雲港市中院仍然拒絕。3月17日,鄧學平律師也來到連雲港市中院交涉,同樣被連雲港市中院拒絕。

兩位律師告訴家屬,法院說已經委託了兩名法律援助律師,沒有辯護名額了,並且說「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願,但是沒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來證明他們的說法,也拒絕了我們核實委託法律援助律師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實意願的要求」。

在此家屬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個簡單的邏輯:一審家屬花錢委託了律師,並且一審審判結果許某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訴,怎麼到了二審,就不讓家屬委託律師了,反而心甘情願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呢?這樣的邏輯大概三歲小孩也能想通吧。

作為家屬,「我們不願意讓許某就這樣接受法律援助律師,希望能夠讓我們家屬委派的律師介入,對她進行真正有效的辯護,讓這個案件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審理」。

文章還稱,家屬至今就許某的敲詐勒索罪不能認可。「我外甥女一審被認定的犯罪事實當中,時間最早的是2014年,那時候她還不到20歲,而那些公職人員,都是四五十歲的、在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在年齡、閱歷、社會地位等各個方面,都不平等,他們是否對我外甥女存在脅迫、威脅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這一點,希望能夠在二審中得以查明」。

許某的爸媽至今都認為,是這些公職人員欺負了他們女兒,是他們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輔警,在做輔警之前也只是在醫院上班,這些「被害人」都是領導,有的還是她的頂頭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職權利誘、脅迫她發生關係。之後給的錢,也只是封口費、分手費、補償費。從判決書來看,從頭到尾,我外甥女也沒有採取任何過激的手段,來對他們進行敲詐勒索,怎麼能就這麼定罪呢?

「正如她爸爸前兩天說的,犯錯誤的是這些公職人員,不能把屎盆子扣她一個人頭上。許某沒有從這些人口袋裏掏錢、搶錢,就這樣判了13年,還要罰500萬元,這個結果我們是不能接受的。希望二審法院能夠還原事實真相,給許某、給我們家屬一個公正的判決,讓我們心服口服」。

記者發現,許艷舅舅的微博於3月17日剛剛開通,僅有一條微博,就是在當晚22時54分發佈的上述文章。許艷舅舅註冊微博後的不到1天內,已有13853粉絲關注,目前關注人數仍在上升。

不過許艷舅舅關閉了評論功能,並在在北京時間17時左右刪除了1萬多條留言。

在許艷舅舅發聲之前,許艷的父親曾接受官媒《紅星新聞》採訪,相關話題在新浪微博的閱讀量已突破1.1億。不過,紅星新聞上的官方報道卻被悄悄刪除,點擊連結後只顯示「404」。

許艷父親在訪問中稱,那些所謂的「受害者」都是公職人員,「他們不該欺負我女兒。他們給我女兒的錢,是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麼能說是敲詐呢?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麼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

許父否認女兒敲詐,並指出,「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江蘇省灌南縣法院在2020年12月一審判決中顯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原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輔警許某,同時或不間斷和多名公職人員發生兩性關係,後以自己家人得知後要鬧事以及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敲詐勒索共計372.6萬元。涉案人員共9人,其中公職人員有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兩名派出所所長、婦幼保健醫院工會主席、衛生院副院長、小學校長。一審判決許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而與許艷遭遇不同的是,與他發生關係的9名官員都沒有受到法律追責。

許父當時接受採訪時說:「我們沒有錢交罰金,我女兒現在被判13年,以後怎麼給的起這個500萬罰金?」

事件不斷發酵成為當下中國最火的新聞,無論是學者公知還是普通百姓都對事件津津樂道談論,但人們發現官方已經開始進行了內容審查,許多相關消息、評論遭刪除。於是有微信公眾號以「白日一刪盡」為主題鼓勵讀者造句、詩詞創作,形成了一期大型的「詩詞藝術展」。大量網友們針對女輔警一事在網上接力創作打油詩如:「白日一刪盡,差人太下流。網友驚側目,警局賽青樓」、「白日一刪盡,肉償付東流。欲窮五百萬,更作數年囚」、「白日一刪盡,花警也入流。欲為和諧謀,眾推女下樓」等,不過目前該公眾號文章也已被刪除。

由於事件由灌南縣法院發佈的起訴書引起,不斷被打壓的中國律師群體也罕見的集體關注。

周筱贇律師稱,女輔警同時或者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後,以懷孕補償等為由索要財物,一定構成敲詐勒索罪嗎?我直接說我的答案:不一定!不論從法理,還是從司法實務,我認為本案存在很多疑點。女輔警許某,很可能是無罪的!簡而言之,過度索賠不等於敲詐勒索罪。並不是索要高額賠償(補償),就一定是敲詐勒索。只要有合法的請求權基礎(即該請求有事實或法律依據),即使過度索賠,也仍然屬於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犯罪!

北京律師劉曉原稱,案發後,9個大老爺們搖身一變就成了「被受害人」了,而「施害人」女輔警更慘,給人睡了,收的錢沒收了,還罰500萬,又要坐牢13年。

王康律師表示,吳秀波的小三,敲詐300萬既遂,3700萬未遂,判3年緩3年,連雲港女輔警,敲詐公職人員,372萬,金額差不多,判13年,罰500萬。

許艷家屬委託的杜家遷律師稱,一隻老鼠,敲詐了一群貓,這群貓大概也並不認為被敲詐吧(被敲詐後又再主動被敲詐,不符常理),即便覺得委屈,這委屈此前也應可以預見。其他貓倒是提着刀來為他們報仇了。原本踢兩腳就可以的,卻非得砍上幾刀,務必讓這老鼠無翻身之可能。現在好了,引起了全國關注,且是這等事,時值政法整風,怕連雲港的公安系統要進入這整風的重中之重了吧。投鼠忌器,他們此前沒考慮到,現在腸子估計都悔青了吧。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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