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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 李莊律師旁聽遭驅逐…

中共司法黑暗,法官法警驅逐恐嚇律師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大陸維權律師李莊進法院旁聽,遭到法警驅逐。法警還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事件引起輿論關注。

近日,大陸維權律師李莊進法院旁聽被法警驅逐。李莊資料圖。(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中共司法黑暗,法官法警驅逐恐嚇律師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大陸維權律師李莊進法院旁聽,遭到法警驅逐。法警還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事件引起輿論關注。

律師方慶在微博上披露,5月11日8點51分,李莊來到某法院,刷身份證、拍照、安檢……之後尾隨律師團進入法庭,坐到了空無一人的旁聽席。

審判長吃驚地問李莊:「你幹嘛的?」李莊:「旁聽。」

審判長:「去樓上視頻旁聽。」李莊:「法律規定可不是看視頻。」

不一會,一眾法警全副武裝的衝進法庭,質問李莊:「誰讓你坐這的?」李莊:「刑訴法188條讓我坐的。」

註:中共刑事訴訟法第188條: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私隱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庭宣佈理由。

之後,法警驅趕李莊:「這裏不讓坐。」李莊表示,只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私隱、未成年(案件庭審),都應該是公開的。

法警叫囂:「不要給我講法律,我只聽審判長的。」

李莊表示,審判長他爹、他爺爺,也得聽法律的!

之後一眾法警離去……半小時過去了,審判長、第一公訴人遲遲不進入法庭……

(李莊微博截圖)

隨後,李莊發微博,對該法院公開審理案件卻不允許任何一人包括家屬旁聽的做法提出質疑。

他說,3月27日開庭至今,你們每天的筆錄記載都是「公開審判」。有一天公開嗎?旁聽席0人,家屬也被阻攔在外,為此還發生過衝突!這樣的謊言寫在庭審筆錄,恐怕將來還要寫進判決。這已涉嫌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犯罪。

中共法官法警驅逐律師事件長期存在

事實上,中共法官法警驅逐代理律師出法庭的事件長期存在。

2021年,有知情人向大紀元記者提供的一段電話錄音顯示,吉林省德惠市法院法官王榮富狂言:「不管他(法輪功學員)有沒有罪,就是不讓他(律師)上庭!」

他叫囂:「殺人犯都可以(請律師辯護),啥犯都行,就法輪功不行」;「在吉林就別想做無罪辯護!就不存在!」

他還說:「合不合法現在你別談這事,法輪功案件就特殊,就這麼要求的。律師,就告訴你,休想上庭,別做那個夢了!」「違法就違法了,你可以隨便告。」

據明慧網報導,王榮富是原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已被列入惡人榜名單。

明慧網過去報導過無數起有關中共法官、法警恐嚇、驅逐代理律師的事件。

比如,當年上海寶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夏海珍、羅蛟龍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中,法官徐敏芳在律師陳述辯護意見時惱羞成怒,把兩位北京律師當場逐出法庭。在律師依法和她辯論時,她叫囂:「你不要跟我談法律。」

再如,天津市司法局一個黃姓工作人員曾對法輪功學員黃禮喬的妻子叫囂:「我看哪個律師敢接你家的案子,我嚇死他……」

還有河北省高陽縣法院公訴人蔡立功,曾在法庭驅趕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兩名律師,並拍桌子叫囂,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用不着什麼法律規定!」

大陸人權律師程海曾對大紀元表示,律師和辯護人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有權獨立辯護,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他指出,對那些穿着法袍的犯罪份子(驅趕恐嚇律師的法官、法警),要堅決地予以控告,要廣泛地、持續地來做,就會起作用。希望更多的人來採取這樣的行動,才能制止他們的犯罪行為。

明慧網在一篇評論中說,法輪功於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從中國東北的長春市傳出,因其袪病健身、淨化身心的奇效,迅速傳遍全中國,修煉者上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然而中共江澤民集團出於妒忌,自1999年7月發動迫害法輪功,中共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當今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看出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評論指出,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與納粹戰犯同罪!參與迫害者終有一天被清算。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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