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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 我們會知道到我國的憲法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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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實行的時英美法體系,即參照先例判斷合法性的體系。正如本文指出的那樣,如果在這些戰場州的大選違憲行為不被糾正,那麼違憲行為就會被作為下一次違憲行為的合法依據,憲法就名存實亡了!面對民主黨咄咄逼人的攻勢,以腐敗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為首的最高法院以荒唐的藉口拒絕審理德州訴四個戰場州違憲的案子,表現了十足的怯懦和偽善,也表現了對他們入職最高法院時關於維護憲法誓言的背叛。

1月6日,我們會知道到我國的憲法是否有效,以及國會共和黨人是否對此關切

2020年的總統選舉,在幾個被鎖定的戰場州,是一次違憲的選舉活動。即使拋開重大舞弊的證據不談,幾乎沒有任何證據得到我們法院的審理,這些導致和包括11月全國大選在內的事件,也構成了對憲法制定者和各州批准公約所採用的聯邦選舉制度的徹底的嚴重背離。現在,讓我們看清楚:這些事件對民主黨來說都沒意義,因為民主黨和它的代理人犯下了這些違憲行為,我很快就會解釋為何違憲。這些事件對媒體來說也不重要,因為媒體在這個問題上完全無知,而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明確支持預設的所謂結果。但是,這個國家的人民,特別是國會兩院的共和黨人應該對此非常重視和關注,因為如果後者不在1月6日國會開會點算選民時至少對抗和挑戰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這將是共和黨的毀滅,同時也是我們總統選舉制度的毀滅。最終,失敗者將是熱愛我們合眾國的美國人民。

在1月6日,無論勝、敗、平,共和黨人都不能表現出「人民已經說了」的樣子,不能畏畏縮縮地陷入被動,或者更糟糕的像加入民主黨和媒體嘲諷者的行列,堅稱他們是尋求「推翻選舉結果」的不法政黨。太多的共和黨人已經屈服了,包括參議院共和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參議員約翰·圖恩( John Thune)和眾議員亞當·金辛格(Adam Kinzinger)。毫無疑問,其他那些在面對有組織的暴徒時不可信賴和懦弱的人也會跟從。但是,讓我們不要被那些精心策謀操控政治和法律來破壞我們的憲法秩序的人所評判。他們必須被譴責。

具體來說,聯邦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節的規定再明確不過了。在相關部分它規定:「每個州應以其立法機構可指示的方式,任命一定數量的選舉人,相當於該州在國會中有權獲得的參議員和眾議員的總數…」這種措辭是有目的。在制憲會議期間,人們對選舉總統提出了各種建議。總統是否應該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這個建議被否決了,因為擔心這樣一個純民主的過程會被暫時的多數派所劫持;總統是否應該首先從國家立法機構內部選出?這一提議也被否決,理由是分權;司法機關是否應該在總統的選舉中發揮作用?這個想法最令人反對的而被拋棄,因為法官應該是所有公職人員中最不持政治傾向的。制憲者經過深思熟慮,創建了選舉團程序,人民和他們選出的立法機構——包括州和國家立法機構——將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選舉過程首先取決於州立法機構指導如何選擇選舉人。原因在於,在拒絕直接選舉總統的同時,憲法制定者得出的結論是:州立法機關最接近他們各自州的人民,而且是他們們利益的最佳代表。制憲者甚至從未提出過州長、總檢察長、州務卿、選舉委員會、行政人員等在選舉過程中發揮任何重要作用的可能性。事實上,有些這類職位在那時都不存在。而且,正如我前面所說,法院也被斷然拒絕參與確定選舉人。因而如此重要的權力要完全由州立法機構來行使。

2016年大選後,民主黨及其各種代理團體和拜登競選團隊在此前被川普總統贏得的關鍵州發動了數百起訴訟和不遺餘力的遊說活動,他們為了阻止川普總統在2020年大選中贏得這些州,採取各種違憲措施,從而實際上取消掉了這一關鍵的憲法條款。在制憲會議上精心制定的、在憲法中明確規定的內容,是對他們擊敗川普總統、贏得未來幾乎所有總統選舉的主要障礙。民主黨的問題是,在其中幾個戰場州,共和黨控制了立法機構,而民主黨控制了州行政辦公室。憲法並不站在他們這一邊。因此,他們利用了在指導選舉人的任命方面本不該有任何作用的兩個政府分支機構,以去掉共和黨掌控的立法機構的作用。

在被認為是戰場州之首的賓夕法尼亞州,民主黨州長、總檢察長和州務卿對該州的投票程序進行了多次修改並強制執行,這些修改都是為了幫助民主黨和拜登。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的7名大法官是由選舉產生的,民主黨人以5比2佔多數。(在2018年,民主黨曾大力推動用民主黨人填補其中3個席位並取得成功)。就在大選前幾個月,該法院改寫了州選舉法,取消了簽名要求或簽名匹配,取消了旨在確保投票及時的郵政標記,並將郵寄選票的計票時間延長到周五下午5點(而該州法律有一個硬性的日期和時間–周二的選舉日,在美國東部時間晚上8點結束),從而從根本上改變了賓夕法尼亞州的選舉法,使共和黨立法機構的聯邦憲法作用失效。

在密歇根州,民主黨人州務卿單方面改變了該州選舉法中有關缺席選票申請和簽名驗證的條款。事實上,她在初選和大選之前,(批准)郵寄出大批主動缺席選票申請。州法律要求可能的選民自己申請這種選票。她故意繞過共和黨的州立法機關,違反聯邦憲法,發出了700多萬張未經申請的選票。此外,由民主黨人任命的索賠法院法官命令書記員接受有11月2日之前的郵戳,而在選舉結束後14天(即選舉結果認證的最後期限)內收到的選票並將這些選票算作暫時驗收的選票。州立法機關在這些條款改變中沒有任何作用。

在威斯康星州,選舉委員會和該州最大城市(包括密爾沃基和麥迪遜)的地方民主黨官員修改了該州的選舉法。其中,他們在關鍵地點放置了數百個無人投票箱,直接違反了州法律。毫不奇怪這些地點旨在為民主黨選民提供最方便的服務。此外,他們還告訴潛在的選民如何規避簽名驗證和照片身份要求。這些官僚和地方官員繞過共和黨的立法機構,改變了州選舉程序。

在佐治亞州,州務卿是一名共和黨人。然而,正如德克薩斯州對佐治亞州和上述其他三個州提起的訴訟所解釋的那樣,」2020年3月6日,在佐治亞州民主黨訴Raffensperger案中,佐治亞州州務卿與佐治亞州民主黨簽訂了一份《妥協和解協議》和《免責聲明》,對審查缺席投票信封上的簽名以確認選民身份的法定要求進行了實質性的改變,使得質疑無效簽名非常困難,超出了佐治亞州法規第21-2-386(a)(1)(B)71款列出的22條要求.此外,《和解協議》還規定,在選票被拒絕之前,發現簽名有缺陷的登記員必須尋求另外兩名登記員的審查,只有在大多數登記員同意簽名有缺陷的情況下,才能拒絕這張選票,但在所有三名登記員的姓名和拒絕的理由都寫在選票信封上之前,不能拒絕投票。這些繁瑣的程序與佐治亞州的法定要求直接衝突,《和解協議》關於在有電話號碼的情況下通過電話(即非書面)發出通知的要求也是和州法衝突。最後,《和解協議》聲稱要求州選舉官員來考慮發佈由佐治亞州民主黨聘請的專家起草的選舉指導和培訓材料」。」佐治亞州的共和黨立法機構在這些因同意令而產生的選舉變化中沒有發揮作用。

結果,在這四個戰場州中的每一個州——還有其他州——無論是通過行政手段還是通過訴訟,州選舉法的關鍵部分(如果不是核心部分)都被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些改變違反了授予州立法機關的明確權力,因此,也違反了聯邦憲法和規範推舉選舉人的程序。而這裏還沒有談到選民舞弊的問題。也就是說,在很多情況下,本來應該被拒絕的選票(或者說如果被計入,就是舞弊的證據),現在卻被說成是合法的。而決定此事的不是州立法機構,卻是那些單方面修改選舉法的人。

美國最高法院在選舉前以及在這次大選周期中,曾有機會向各州表明,他們必須遵守憲法第二條第一節第二款的明文規定。事實上,當密歇根州的一名聯邦地區法官修改該州的選舉法時,美國最高法院的意見分歧很大,推翻了他的指令。戈薩奇(Gorsuch)大法官指出,選舉法是由州立法機構制定。然而,當一個涉及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干涉州選舉法的案件被提交到法院時,美國最高法院陷入癱瘓。首席大法官羅伯茨(Roberts)試圖區分聯邦法院和州法院,但這與該案實質無關;在另一個例子中,大法官阿利托(Alito)命令賓夕法尼亞州的州務卿,不是一次而是兩次,指令對某些郵寄選票分開處理,但沒有任何結果。正如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所說,自相矛盾的法庭是站不住腳的。它未能執行憲法(我的意思不是指制定法律或干預合法的州選舉決定),最高法院對我們目前的困境真是貢獻良多。

儘管有重複報道,但總統實際上並非在選舉日正式選出。總統也不是在各州選舉人的認證下產生的。這個過程在國會結束。按憲法和國會程序法,國會在1月6日對誰是美國總統和副總統才做出最終決定。當然,迄今為止,在我有生之年的每一次選舉中,雖然也有一些爭議,選舉程序的進行並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但這次不同,因為它必須是不同的。民主黨及其代理人,以及最終拜登競選團隊發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法律和遊說活動,由於通常的媒體沒有很好地報道,所以大多是在低調神秘下進行的。其目的是破壞我們的憲法、共和黨的州議會和川普的連任競選,以支持拜登上位。換句話說,憲法選擇選舉人並最終選擇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程序受到了系統性的戰略攻擊。現在使國會、或至少是國會中的共和黨人得面對這一切。民主黨對國家的選舉制度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以至於現在在州立法機關在選舉的方式和聯邦選舉人的選擇上處於最沒有參與的地位——這與憲法的規定和制憲者的明確意願完全相反。而賓夕法尼亞州、密歇根州、威斯康辛州和佐治亞州的立法機構,以各種方式對所發生的事情提出了反對意見,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

如果允許這些結果在1月6日不被反對而生效,那麼很難看到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民主黨人將把這看作是他們可以自由地做更多壞事的肯定信號。共和黨人要想贏得全國性的選舉將變得極為困難(希望競選總統的十幾位共和黨參議員應該牢記這一點)。共和黨要想贏得在參議院的多數席位也將變得越來越困難。而2020年的違憲行為將被作為對選舉制度進行更多違憲操縱的基線。民主黨的目標是將全國的選舉制度變成在幾乎所有藍州,尤其是在擁有超級多數的加州那樣的一黨統治。

正如我前面所說,無論勝、敗、平,國會的共和黨人都必須採取行動。現在是民主黨及其媒體試圖通過推翻選舉制度來給取消選舉結果。看看他們在2016年所做的事(還需要我提醒大家對候選人和後來的總統川普的無情攻擊嗎?)再看現在的2020年。他們處心積慮計劃,正如他們大膽宣稱的那樣,如果他們在幾天後贏得參議院多數席位,他們將進一步破壞我們的憲法制度——通過消除「冗長辯論」(阻撓議事)和任何減緩其激進立法議程的能力;他們會將左翼意識形態主義者塞滿最高法院;他們還會在參議院中增加來自波多黎各和華盛頓特區的另外四名民主黨人,而這只是開始。這就是那個民主黨,他們不顧在參議院沒有希望罷免川普總統,但還是以最冠冕堂皇的理由發起了對他的彈劾。他們是在玩弄手段來破壞我們的憲法制度,他們對憲法制度不屑一顧。我很清楚,總統的選舉需要參眾兩院的多數票才能送到眾議院,在眾議院,每個代表團只有一票,這是一個極其困難的障礙。

儘管如此,要求共和黨人為維護美國憲法——他們都曾宣誓這樣做——並為維護和保護第二條規定的明文規定而抗爭並不過分。他們必須向美國人民說明真相併代表美國人民意願。他們必須向民主黨人清楚表明,我們人民,堅信美利堅合眾國,是不會被推翻的!現在,讓我們看看共和黨國會議員中有多少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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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評論:美國實行的時英美法體系,即參照先例判斷合法性的體系。正如本文指出的那樣,如果在這些戰場州的大選違憲行為不被糾正,那麼違憲行為就會被作為下一次違憲行為的合法依據,憲法就名存實亡了!面對民主黨咄咄逼人的攻勢,以腐敗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為首的最高法院以荒唐的藉口拒絕審理德州訴四個戰場州違憲的案子,表現了十足的怯懦和偽善,也表現了對他們入職最高法院時關於維護憲法誓言的背叛。現在輪到國會的議員了,我們對民主黨議員不抱任何希望,因為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人已經把自己的靈魂賣給了撒但。我們想看一看,即使是為了本黨派能夠生存下去,國會裏的每一個共和黨議員都應該認識到他們身上維護憲法的責任,從而反對對戰場州選舉人票的認證。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智慧的臣子蒙王恩惠,貽羞的僕人遭其震怒。」(箴言14:33-34)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烈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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